词语释义
鄙弃
(1) 轻视;因厌恶而嫌弃
词语解释
轻视厌弃。
宋 苏轼 《与谢民师推官书》之一:“蒙不鄙弃,赠以瑰瑋,藏之巾笥,永以为好。” 金 王若虚 《论语辨惑总论》:“至于杖叩 原壤 ,呼之为贼,此其鄙弃,无復可疑。”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嫦娥》:“嫗顾 宗 曰:‘大郎温婉如处子,福相也。若不鄙弃,便奉箕帚,如何?’” 郭沫若 《南京印象·慰问记者》:“ 南京 的舞女是被大人先生们所鄙弃的。”
引证解释
⒈ 轻视厌弃。
引宋苏轼《与谢民师推官书》之一:“蒙不鄙弃,赠以瑰瑋,藏之巾笥,永以为好。”
金王若虚《论语辨惑总论》:“至于杖叩原壤,呼之为贼,此其鄙弃,无復可疑。”
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嫦娥》:“嫗顾宗曰:‘大郎温婉如处子,福相也。若不鄙弃,便奉箕帚,如何?’”
郭沫若《南京印象·慰问记者》:“南京的舞女是被大人先生们所鄙弃的。”
鄙弃的国语词典
鄙视唾弃。
如:「他作奸犯科,害人无数,故受世人鄙弃。」
鄙弃的网络释义
鄙弃
鄙弃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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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
名词
(1) (形声。从邑,啚(
)声。本义:五百家(周代户口单位))(2) 同本义
鄙,五酂为鄙。——《说文》
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周礼·遂人》
县都之治。——《周礼·宰夫》。注:“五百家为鄙。”
以八卿治都鄙。——《周礼·太宰》。注:“都之所居曰鄙。都鄙距国五百里,为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
命司徒,循行县鄙。——《吕氏春秋》。高诱注:“鄙,五百家也。”
(3) 采邑;小邑
辩其邦国都鄙。——《周书·职方》。注:“邑曰鄙。”
四鄙入保。——《礼记·月令》。注:“界上邑。”
(4) 又如:鄙野(郊外偏远的地方);边鄙残破
(5) 边邑;边境
群公子皆鄙。——《左传·庄公二十六年》。注:“边邑也。”
匈奴背叛不臣,数为寇暴于边鄙。——《盐铁论·本议》
蜀之鄙有二僧。—— 清· 彭端叔《为学一首示子侄》
(6) 又如:鄙疆(边境);鄙县(边鄙小县);鄙邑(边城)
(7) 郊野;郊外
余睹李将军悛悛如鄙人。——《史记·李将军列传》
(8) 又如:鄙生(乡野儒生)
形容词
(1) 小;狭
询天下之异文鄙(琐屑)事以快言论。——清· 刘开《问说》
(2) 又如:鄙狭(狭窄);鄙吝(形容心胸狭窄)
(3) 见识浅薄,行为低下
以为鄙吝。——宋· 司马光《训俭示康》
人贱物亦鄙。——《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左传·庄公十年》
(4) 又如:鄙朴(朴实粗俗);鄙萎(丑陋而没有精神)
(5) 粗俗,庸俗;质朴
性好作诗,词语鄙俚。——《金史·斜卯爱实传》
今之争斗,非鄙(粗俗,低下)也,财寡也。——《韩非子·五蠹》
(6) 又如:鄙俚(乡土的、朴实的。也转为粗俗的意思);鄙朴(朴实粗陋);鄙秽(粗俗恶劣)
(7) 自称的谦词
鄙夫寡识。——张衡《东京赋》
(8) 又如:鄙老(老人自谦之词);鄙事(对自己所做琐事的谦词)
动词
(1) 视为浅陋
过我而不假道,鄙我也。——《左传·宣公十四年》
孔子鄙其小器。—— 宋· 司马光《训俭示康》
(2) 如:鄙笑(轻视而嘲笑);鄙厌(鄙视厌恶);鄙慢(轻视怠慢)
(3) 闭目塞听,蔽固不通 。如:鄙蔽(蔽固,不通达);鄙滞(蔽固阻滞)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pi3 [台湾四县腔] pi3 [沙头角腔] pi3 [东莞腔] pi3 [梅县腔] pi3 pe.3 [客语拼音字汇] pi3 [宝安腔] pi3 [客英字典] pi3
◎ 潮州话:pi2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鄙 | 方美 | 幫 | 脂B開 | 上聲 | 紙 | 開口三等 | 止 | 脂B | pi | piix/pyy |
详细解释
动词
(1) (会意。甲骨文字形,上面是个头向上的婴孩,三点表示羊水,头向上表示逆产。中间是只簸箕 ,下面是两只手。合起来表示将不吉利的逆产儿倒掉之意。小篆写法大同小异。本义:扔掉;抛弃)
(2) 同本义
弃,捐也。——《说文》。段注:“弃者,不孝子人所弃也。”
天之弃商也久矣。——《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抛子弃草间。——王粲《七哀》
举以予人,如弃草芥。——苏洵《六国论》
敌弃炮仓皇遁。——清· 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
子孙弃者。——清· 袁枚《黄生借书说》
弃其妇。——清· 周容《芋老人传》
弃甲投戈。——《广东军务记》
弃厌(嫌弃;厌恶);弃亲(抛弃亲族);弃礼(抛弃礼制);弃秽(抛弃秽浊);弃失(丢失);弃地(丢弃田地);弃灰(把灰烬弃在路上);弃物(被丢失之物);弃国(丢失封国或都城);弃才(被遗弃的人才)
(3) 废,废除
水官弃矣。——《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注:“废也。”
弃言(已经废弃之言);弃法(废弃法度);弃井(废井)
(4) 忘记
弃,忘也。——《尔雅》
其庸可弃乎。——《左传·昭公十三年》。注:“犹忘。”
弃忽(遗忘,忽略)
(5) 违背;背叛 。如:弃命(违命;抛弃命令);弃天(违背天意);弃言(背弃诺言);弃信(违背信义);弃约(违约,不守前约)
(6) 离开
子弃寡人。——《战国策·秦策》。注:“去也。”
弃予(离开我);弃代(去世)
(7) 旷,耗费 。如:弃力(费力);弃日(耗费时日,虚度光阴)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梅县腔] hi5 ki5 [东莞腔] hi5 [客英字典] hi5
◎ 潮州话:ki3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棄 | 詰利 | 溪 | 脂A開 | 去聲 | 寘 | 開口三等 | 止 | 脂A | kʰi | khjiih/qi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