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释义
笔法
(1) 写字、作画、写文章的技巧或特色
词语解释
画画、写字、作文的技法或特色。
唐 颜真卿 《怀素上人草书歌序》:“某早岁尝接游居,屡蒙激劝,教以笔法。” 宋 欧阳修 《归田录》卷二:“ 昌花 写生逼真,而笔法輭俗,殊无古人格致。” 清 昭槤 《啸亭杂录·先修王善书》:“余尝睹王所书《多心经》,用《圣教》笔法,体势遒劲。” 茅盾 《无题》:“我这是把《诗经》上反复咏叹的笔法神而化之的。”
引证解释
⒈ 画画、写字、作文的技法或特色。
引唐颜真卿《怀素上人草书歌序》:“某早岁尝接游居,屡蒙激劝,教以笔法。”
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二:“昌花写生逼真,而笔法輭俗,殊无古人格致。”
清昭槤《啸亭杂录·先修王善书》:“余尝睹王所书《多心经》,用《圣教》笔法,体势遒劲。”
茅盾《无题》:“我这是把《诗经》上反复咏叹的笔法神而化之的。”
笔法的国语词典
写字作画时用笔的方法。
笔法的网络释义
笔法
笔法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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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从竹,从聿。“聿”(
),是“笔”的本字,小篆象以手执笔。古时毛笔笔杆都是以竹制成,故从竹。简化字“笔”,“从竹从毛”会意,指旧时用的毛笔。此字最早见于北齐隽修罗碑,是六朝时的俗字。也见于《集韵》。本义:毛笔)(2) 同本义
筆,秦谓之筆。从聿从竹。——《说文》。按,此 秦制字。 秦以竹为之,加竹。
史载笔,士载言。——《礼记·曲礼》
不能竟书而搁笔。——清· 林觉民《与妻书》
(3) 又如:毛笔;钢笔;圆珠笔;笔削(修改文章);笔帕之敬(雅洁的礼品);笔楮难穷(文字难以充分表达。楮:纸的代称)
(4) 指字画诗文等以笔书写绘制而成的作品 。如:笔圣(超绝凡常的书法家);笔精(指文章精妙)
(5) 散文,相对诗而言 。如:笔文(书面文辞);笔述(文字记述)
(6) 笔迹。指组成汉字的点、横、直、钩、撇、捺等而言。亦指字迹 。如:“天”字有四笔;笔形(笔画的形状);笔脚(字迹;笔迹)
(7) 笔法。曲笔,伏笔
以细笔钩勒形廓者也。——蔡元培《图画》
动词
(1) 书写;记载
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史记·孔子世家》
(2) 又如:代笔;笔资(笔头上的功夫);笔吏(专门抄写文字的小吏)
量词
用于款项、书画的量,如:一笔款;三笔账;写得一笔好字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宋本广韵
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
),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2) 同基本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
失期,法当斩。——《史记·陈涉世家》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吕氏春秋·察今》
(3) 又
法虽今而在。
(4) 又如:合法;犯法;法禁(刑法和禁令)
(5) 法令;规章;制度
汉法令非行也。——汉· 贾谊《治安策》
(6) 又如:法日(制度规定的日子)
(7) 标准;模式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宋· 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
(8) 又如:法戒(楷式和监戒)
(9) 方法;办法
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孙子·九变》
其法,用胶泥刻字。——宋· 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梦溪笔谈·采草药》
(10) 又如:用法;分类法;法套(办法);法儿(法子;办法)
(11) 法拉,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
(12) 尊称佛家的事物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 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13) 又如:法施(以佛法度人);法嗣(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后亦泛指继承人);法界(佛教指整个现象界);法华(佛经名。《妙法莲华经》的简称。佛教主要经典之一)
(14)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汉书》
(15) 法术,即用念咒、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如:仗剑作法
(16) 法国的简称
余闻法人好胜。—— 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17) 姓
动词
(1) 合法
其于诸侯之求索也,法则听之,不法则距之。——《韩非子·八奸》
(2) 效法
则文王不足法与?——《孟子·公孙丑上》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韩非子·五蠹》
法其所以为法。——《吕氏春秋·察今》
垂诸文而为后世法。——唐· 韩愈《答李翊书》
(3) 又如:法常可(效法通常的做法。常可,指旧制度);法天(效法自然和天道);法古(效法古代);法循(效法遵循)
(4) 守法
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柳宗元《封建论》
(5) 依法处治
将法太子。——《史记·商君列传》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fap7 [梅县腔] fap7 [台湾四县腔] fap7 [客英字典] fap7 [陆丰腔] fap7 [客语拼音字汇] fab5 [沙头角腔] fap7 [东莞腔] fap7 [宝安腔] fap7
◎ 潮州话:huap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法 | 方乏 | 幫 | 乏 | 入聲 | 洽 | 合口三等 | 咸 | 凡 | pĭwɐp | pyap/pv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