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

bīng yì fǎ [ bing yi fa]
注音 ㄅ一ㄥ 一ˋ ㄈㄚˇ
词性 名词

词语释义

兵役法 bīngyìfǎ

(1) 国家根据宪法规定公民履行军事义务的法律制度

military service law

词语解释

  1. 国家规定的有关公民服兵役的法律制度。

引证解释

⒈ 国家规定的有关公民服兵役的法律制度。

兵役法造句

政府最新颁布的兵役法规定,年满十六周岁便有服兵役的义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凡是没加入军队的青年,无论男女自动加入民兵预备役。
可我们这里依然有那么多的人相信法西斯的那一套宣传兵役法。
李敖表示,只有在大陆念书的男生不得缓召,一回台就得抓去当兵,台当局承认大陆重点大学,但“兵役法”没通过。
依照国家制定的法令服兵役,叫做兵役法,我国古代称做兵制。
修正草案指出,目前“役男”赴大陆就学除须符合“兵役法”对一般留学“役男”的规定,还须符合三项要件。
调征适龄的平民,按照兵役法征集,扩编成新的字营。
根据现况,国家对兵役法进行了调整。
对其解决办法有对《兵役法》相关条文做出法律解释,严格遵守法的效力等级等。

汉字详情

bīng [bing]
部首: 201
笔画: 7
五笔: RGWU
五行:
吉凶:
姓名学: 姓,常用字
仓颉: OMC
四角: 72801

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从廾,从斤。甲骨文字形,上面是“斤”,是短斧之类;下面是“廾”( gǒng,双手),象双手持斤。本义:兵器,武器)

(2) 同本义

兵,械也。——《说文》

掌五兵。——《周礼·司兵》。司农注:“戈、殳、戟、酋矛、夷矛也。”

陈五兵。——《谷梁传·庄公二十五年》。注:“矛、戟、钺、楯、弓矢也。”

谓五方之兵,东矛、南弩、西戈、北铩、中央剑也。”——《匡谬正俗》

离为戈兵。——《易·说卦》

修尔车马,弓矢戎兵。——《诗·大雅·抑》

古之兵,戈、矛、弓、矢而已矣。——《荀子·议兵》

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孟子·梁惠王上》

兵者,凶器也。——《国语·越语》

兵者,不祥之器。——《老子》

兵者,国之爪也。——《墨子·七患》

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 汉· 贾谊《过秦论》

郑穆公使视客馆,则束载、厉兵、秣马矣。——《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乃令骑皆下马步行,持短兵接战。——《史记·项羽本纪》

(3) 又如:短兵相接;兵不血刃;动刀兵;坚甲利兵;兵革(兵器甲胄的总称。引申指战争);兵解(古代方士以为学道者死于兵刃,供兵刃解脱躯壳以成仙,称为兵解);兵戈(干戈。借以指战争)

(4) 士兵的群体,即整个军队

越人之兵虽多,亦奚益於胜败哉?——《列子·虚实》

必以长安君为质,兵乃出。——《战国策·赵策四》

举兵伐徐,遂灭之。——《韩非子·五蠹》

赵亦盛设兵待 秦, 秦不敢动。——《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赵兵果败。—— 汉· 刘向《列女传》

(5) 如:兵柄(军权);兵备道(明代的官名。分巡道的首长,兼管军务,负责管区内的治安);兵房(县衙中六房之一,掌兵事);兵马制置(即制置使。唐大中五年始置,负责边防军务。宋初不常设,后为对金作战,设置渐多)

(6) 士卒

悉使羸兵负草填之,骑乃得过。——《资治通鉴》

瑜得精兵五万。——《资治通鉴》

又望八公山上草木,皆以为 晋兵。——《资治通鉴》

(7) 又如:雄兵百万;草木皆兵;当兵;兵来将敌水来土堰(不管对方使用何种策略,都自有对付的办法)

(8) 军事;武力;战争

兵者,国之大事。——《孙子兵法·计篇》

夫兵,犹火也。——《左传·隐公四年》

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礼记·礼运》

(9) 又如:兵交(交战);兵端(战争的发端);兵燹(因战火引起的焚烧毁坏);兵栏(军营周围的栅栏);兵纪(军事要事);兵冲(军事要冲)

(10) 用兵策略,战略

故士兵伐谋,其次伐交。——《孙子·谋攻》

故兵无常势。——《孙子·虚实》

(11) 牌戏名

(12) 国际象棋16个棋子中价值最小的棋子

(13) 中国象棋中红方的价值最小的五个棋子之一——蓝方相应的为“卒”

动词

(1) 用兵器攻击,刺杀

左右欲兵之。——《史记·伯夷列传》

(2) 又如:兵诛(用兵器诛杀)

(3) 伤害

反以自兵。——《吕氏春秋·侈乐》

(4) 又如:兵荒(战争造成的饥荒及其他灾祸);兵寇(乱兵或乱兵的侵扰)

英文翻译

soldier, troops

方言集汇

◎ 粤语:bing1
◎ 客家话:[台湾四县腔] bin1 [客英字典] bin1 [海陆丰腔] bin1 [梅县腔] bin1 [陆丰腔] bin1 [客语拼音字汇] bin1 [宝安腔] bin1 [沙头角腔] bin1 [东莞腔] bin1
◎ 潮州话:bian1 (piaⁿ)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下平十二庚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攝韻部国际音标罗马字
甫明庚三開平聲開口三等pĭɐŋpieng/pyang
[yi]
部首: 303
笔画: 7
五笔: TMCY
五行:
吉凶:
姓名学: 多用男性
仓颉: HOHNE
四角: 27247

详细解释

动词

(1) (古文作伇。会意。甲骨文字形,象人持殳( shū)击人。本义:服兵役,戍守边疆)

(2) 同本义

役,戍边也。执殳巡行也。——《说文》

若起野役。——《周礼·遂人》

听政役以比居州长。——《周礼·小宰》

行役之事。——《周礼·师田》

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诗·王风》。郑玄笺:“行役多危难,我诚思之。”

弃政而役,非其任也。——《国语》

(3) 又如:役夫(服役的人);役民(服役的人);役卒(服役的人)

(4) 役使,驱使

予造天役,遗大投艰于朕身。——《书·大诰》

(5) 又如:役车(供役用的车);役徒(服工役的人);役属(使隶属于己而役使之);役养(役使;役使休养);役法(为法令所役使);役物(役使外物为我所用);役令(役使,驱遣)

名词

(1) 劳役

兵久不辍,民困于役。——《三国志》

(2) 又如:役丁(服劳役者);役作(工役劳作);役所(役作的处所);役庸(用以代替力役的赋税)

(3) 服劳役的人

季氏使其乘之人,以其役邑入者无征。——《左传》。 孔颖达疏:役谓共官力役,帅今之丁也

(4) 仆人

汝辈幼小,家贫无役,柴水之劳,何时可免?——《南史》

虽留下几户穷民,只好奔走官差,那有空役等雇。——《京本通俗小说》

(5) 门生,弟子

儒家之徒董无心,墨家之役缠子,相见讲道。——《论衡》

(6) 事情

为此役也,子若以君命赐之,其已。——《左传》。杜预注:役,事也

(7) 事件

鸿门之役,微项伯几殆。——宋· 陈亮《酌古论一》

(8) 士卒,服兵役的人

寡人帅不腆吴国之役,遵汶之上。——《国语》。 韦昭注:“役,兵也。”

(9) 职责,职分

万物各有役,吾生何所营。——宋· 陆游《晓赋》

(10) 战斗;战争

秦穆公伐 郑之役,考之《左传》,其谏而止之,哭而送其子者,独 蹇叔而已。—— 金· 王若虚《史记辨惑二》

(11) 又如:台儿庄之役

(12) 差役

宰悦,免成役。——《聊斋志异·促织》

英文翻译

service; a servant, laborer; to serve

方言集汇

◎ 粤语:jik6
◎ 客家话:[客英字典] jit8 [海陆丰腔] rit8 [梅县腔] jit8 [宝安腔] jit8 [客语拼音字汇] yid6 [陆丰腔] jit8 [东莞腔] jit8 [台湾四县腔] jit8
◎ 潮州话:hiah8(hiâh) [潮阳]uêg8(uêk)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入二十二昔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攝韻部国际音标罗马字
營隻昔合入聲合口三等jĭwɛkjyek/jvek
[fa]
部首: 331
笔画: 8
五笔: IFCY
五行:
吉凶:
姓名学: 姓,常用字,多用男性
仓颉: EGI
四角: 34132

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 zhì),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

(2) 同基本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

失期,法当斩。——《史记·陈涉世家》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吕氏春秋·察今》

(3) 又

法虽今而在。

(4) 又如:合法;犯法;法禁(刑法和禁令)

(5) 法令;规章;制度

汉法令非行也。——汉· 贾谊《治安策》

(6) 又如:法日(制度规定的日子)

(7) 标准;模式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宋· 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

(8) 又如:法戒(楷式和监戒)

(9) 方法;办法

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孙子·九变》

其法,用胶泥刻字。——宋· 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梦溪笔谈·采草药》

(10) 又如:用法;分类法;法套(办法);法儿(法子;办法)

(11) 法拉,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

(12) 尊称佛家的事物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 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13) 又如:法施(以佛法度人);法嗣(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后亦泛指继承人);法界(佛教指整个现象界);法华(佛经名。《妙法莲华经》的简称。佛教主要经典之一)

(14)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汉书》

(15) 法术,即用念咒、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如:仗剑作法

(16) 法国的简称

余闻法人好胜。—— 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17) 姓

动词

(1) 合法

其于诸侯之求索也,法则听之,不法则距之。——《韩非子·八奸》

(2) 效法

则文王不足法与?——《孟子·公孙丑上》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韩非子·五蠹》

法其所以为法。——《吕氏春秋·察今》

垂诸文而为后世法。——唐· 韩愈《答李翊书》

(3) 又如:法常可(效法通常的做法。常可,指旧制度);法天(效法自然和天道);法古(效法古代);法循(效法遵循)

(4) 守法

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柳宗元《封建论》

(5) 依法处治

将法太子。——《史记·商君列传》

英文翻译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

方言集汇

◎ 粤语:faat3
◎ 客家话:[海陆丰腔] fap7 [梅县腔] fap7 [台湾四县腔] fap7 [客英字典] fap7 [陆丰腔] fap7 [客语拼音字汇] fab5 [沙头角腔] fap7 [东莞腔] fap7 [宝安腔] fap7
◎ 潮州话:huap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入三十四乏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攝韻部国际音标罗马字
方乏入聲合口三等pĭwɐppyap/pv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