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法

zhì fǎ [ zhi fa]
注音 ㄓˋ ㄈㄚˇ

词语释义

1.谓使法制完善。 2.谓至高无上的法律。 3.谓最神妙的佛法或法术。

词语解释

  1. 谓使法制完善。

    《荀子·君道》:“至道大形,隆礼至法,则国有常;尚贤使能,则民知方。”

  2. 谓至高无上的法律。

    《汉书·外戚传下·孝成许皇后》:“洿秽不修,旷职尸官,数逆至法,踰越制度,当伏放流之诛,不足以塞责。”

  3. 谓最神妙的佛法或法术。

    南朝 宋 宗炳 《明佛论》:“今曾无暂应,皆咎在无缘,而反诬至法空构。”《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一:“你有些小福分,该在我至法中进身,却是面有败气未除,也要谨慎。”

引证解释

⒈ 谓使法制完善。

《荀子·君道》:“至道大形,隆礼至法,则国有常;尚贤使能,则民知方。”

⒉ 谓至高无上的法律。

《汉书·外戚传下·孝成许皇后》:“洿秽不修,旷职尸官,数逆至法,踰越制度,当伏放流之诛,不足以塞责。”

⒊ 谓最神妙的佛法或法术。

南朝宋宗炳《明佛论》:“今曾无暂应,皆咎在无缘,而反诬至法空构。”
《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一:“你有些小福分,该在我至法中进身,却是面有败气未除,也要谨慎。”

至法的网络释义

至法

  • 【释义】:1.谓使法制完善。 2.谓至高无上的法律。 3.谓最神妙的佛法或法术。
  • 汉字详情

    zhì [zhi]
    部首: 621
    笔画: 6
    五笔: GCFF
    五行:
    吉凶:
    姓名学: 常用字,多用男性
    仓颉: MIG
    四角: 10104

    详细解释

    动词

    (1) (象形。从一,一犹地,指事,不去而下来。古文从土,上亦象飞下之形。尾上首下。本义:到来,到达)

    (2) 同本义(上古时期多用“至”,中古时期多用“到”)

    至,鸟飞从高下至地也。——《说文》

    凤鸟不至。——《论语》

    至,到也。——《字林》

    至,到也。——《广韵》

    王朝至于商郊 牧野。——《书·牧誓》

    我征聿至。——《诗·豳风·东山》

    远道不至。——《墨子·辞过》

    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荀子·劝学》

    至则行矣。——《论语·微子》

    至则无可用。——唐· 柳宗元《三戒》

    风雨骤至。——汉· 王粲《登楼赋》

    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小国寡民》

    孝武帝时,至代相。——《史记·李将军列传》

    至通州,几以不纳死。—— 宋· 文天祥《后序》

    富者不能至。——清· 彭端淑《为学一首示子侄》

    前狼又至。——《聊斋志异·狼三则》

    至子之世。——清· 洪亮吉《治平篇》

    (3) 又如:至旦(到天明);水流至足;至竟(到底;毕竟);至止(到达,到来。止,语气词);无微不至;自春至冬;由东至西;至于(到;达到);至乎(至于。到;达到);至至(达到,道的最高境地);至到(指程度达到极点;到)

    (4) 来;去

    至,来也。——《玉篇》

    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 郑也…己弗能有,而以与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左传·僖公五年》

    〈形〉?

    (1) 形容事物的尽善尽美。犹言最好、最高、最大

    至人无己。——《庄子·逍遥游》

    色愈恭,礼愈至。——明· 宋濂《送东阳马生序》

    吾爱汝至。——清· 林觉民《与妻书》

    (2) 又如:至心(极为诚恳的心意);最骏(最好的骏马);至意(极深远的用意);至情(极其真实的思想感情);至理(极深的道理);至材(极佳的才能);至治(最完善的政治);至德(最高尚伟大的德性)

    (3) 深

    日,君以骊姬为夫人,民之疾心固皆至矣!——《周语》。 韦昭注:“至,深也。”

    (4) 又如:至虑(深思熟虑);至戒(犹深戒);至契(交情极深的朋友)

    (5) 得当;恰当

    不知逆顺之理、小大至不至之变者也,未可与及天下之大理者也。——《荀子·正论》。杨倞注:“至不至,犹言当不当也。”

    (6) 亲近 。如:至戚(最亲近的亲属)

    (7) 真挚;诚挚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中庸》。朱熹注:“天下至诚谓圣人之德之至,天下莫能加也。”

    (8) 又如:至诚;至友

    (9) 周到

    或遇其叱咄,色愈恭,礼愈至,不敢出一言以复。——明· 宋濂《送东阳马生序》

    副词

    (1) 大

    至哉坤元,万物资生。——《易·坤》

    (2) 又如:至贤(大贤。指极有贤德的人);至砀(极广大)

    (3) 极;最

    材之不逮至远也。——汉· 贾谊《治安策》

    陵见其至诚。——《汉书·李广苏建传》

    古之治天下,至纤至悉也。——贾谊《论积贮疏》

    罪至重而罚至轻,庸人不知恶矣。——《荀子·正论》

    (4) 又如:至公(最公正);至足(极充足);至大至刚(广大无限而刚健不可屈挠);至大无外(大到极点,外无以加);至小无内(小到极点,内无余隙);至公无私(公正到极点,丝毫没有私心);至清(极其清澈)

    (5) 一定;必

    衡曰:“顾当得不耳,何至上书?”——《汉书·匡衡传》

    (6) 竟,竟然

    先生之巧,至能使木鸟飞。——《韩非子》

    名词

    (1) 夏至、冬至的简称

    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左传·僖公五年》

    (2) 又如:至节(冬至或夏至);至日(指冬至日,夏至日。冬至昼最短,夏至昼最长)

    (3) 至道。道家多以指最玄妙精深的道理

    今背其本而求其末,释其要而索其于祥,末可与言至也。——《淮南子·本经训》

    (4) 又如:至精(我国古代哲学家指一种极其精微神妙而不见形迹的存在)

    (5) 道德高尚的人;圣人

    道者,圣之所吏也,至之所得也。——《鹖冠子》

    (6) 又如:至人(道家指超凡脱俗,达到无我境界的人;思想或道德修养最高超的人)

    (7) 准则

    民生而有习有常,以习为常,以常为慎…上贤而不穷,哀乐不谣,民知其至。——《逸周书》

    (1) 乃;乃至;以至

    时有所虑,至通夜不瞑。——曹丕《与吴质书》

    (2) 至于,甚至于 ——用于说完一事时,又另外提出一事。转折相连

    故言九州山川,《尚书》近之矣。至《禹本纪》、《山海经》所有怪物,余不敢言之也。——《史记》

    介词

    到…时候

    至其时,西门豹往会之河上。—— 褚少孙《西门豹治邺》

    英文翻译

    reach, arrive; extremely, very

    方言集汇

    ◎ 粤语:zi3
    ◎ 客家话:[宝安腔] zi5 [海陆丰腔] zhi5 [客英字典] zhi5 [沙头角腔] zi5 [陆丰腔] zhi5 [台湾四县腔] zih5 [梅县腔] tje5 [客语拼音字汇] zi4 [东莞腔] zi5
    ◎ 潮州话:zi3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去六至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攝韻部国际音标罗马字
    脂利脂A開去聲開口三等脂Atɕicjiih/tjih
    [fa]
    部首: 331
    笔画: 8
    五笔: IFCY
    五行:
    吉凶:
    姓名学: 姓,常用字,多用男性
    仓颉: EGI
    四角: 34132

    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 zhì),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

    (2) 同基本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

    失期,法当斩。——《史记·陈涉世家》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吕氏春秋·察今》

    (3) 又

    法虽今而在。

    (4) 又如:合法;犯法;法禁(刑法和禁令)

    (5) 法令;规章;制度

    汉法令非行也。——汉· 贾谊《治安策》

    (6) 又如:法日(制度规定的日子)

    (7) 标准;模式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宋· 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

    (8) 又如:法戒(楷式和监戒)

    (9) 方法;办法

    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孙子·九变》

    其法,用胶泥刻字。——宋· 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梦溪笔谈·采草药》

    (10) 又如:用法;分类法;法套(办法);法儿(法子;办法)

    (11) 法拉,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

    (12) 尊称佛家的事物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 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13) 又如:法施(以佛法度人);法嗣(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后亦泛指继承人);法界(佛教指整个现象界);法华(佛经名。《妙法莲华经》的简称。佛教主要经典之一)

    (14)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汉书》

    (15) 法术,即用念咒、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如:仗剑作法

    (16) 法国的简称

    余闻法人好胜。—— 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17) 姓

    动词

    (1) 合法

    其于诸侯之求索也,法则听之,不法则距之。——《韩非子·八奸》

    (2) 效法

    则文王不足法与?——《孟子·公孙丑上》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韩非子·五蠹》

    法其所以为法。——《吕氏春秋·察今》

    垂诸文而为后世法。——唐· 韩愈《答李翊书》

    (3) 又如:法常可(效法通常的做法。常可,指旧制度);法天(效法自然和天道);法古(效法古代);法循(效法遵循)

    (4) 守法

    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柳宗元《封建论》

    (5) 依法处治

    将法太子。——《史记·商君列传》

    英文翻译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

    方言集汇

    ◎ 粤语:faat3
    ◎ 客家话:[海陆丰腔] fap7 [梅县腔] fap7 [台湾四县腔] fap7 [客英字典] fap7 [陆丰腔] fap7 [客语拼音字汇] fab5 [沙头角腔] fap7 [东莞腔] fap7 [宝安腔] fap7
    ◎ 潮州话:huap

    宋本广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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