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法
词语释义
智术能法。谓通晓术与能行法治。
词语解释
智术能法。谓通晓术与能行法治。
《韩非子·孤愤》:“智术之士,明察听用,且烛重人之阴情;能法之士,劲直听用,且矫重人之姦行。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矣。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 陈奇猷 集释:“智法,即智术能法,此取其与下句‘当涂’相对,故省二字也。”参见“ 智术 ”。
引证解释
⒈ 智术能法。谓通晓术与能行法治。参见“智术”。
引《韩非子·孤愤》:“智术之士,明察听用,且烛重人之阴情;能法之士,劲直听用,且矫重人之姦行。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矣。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
陈奇猷集释:“智法,即智术能法,此取其与下句‘当涂’相对,故省二字也。”
智法的网络释义
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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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词
(1) (会意兼形声。从日,从知,知亦声。“知”的后起字。本义:聪明,智力强) 同本义
然后智生于忧患。——《荀子》引《孟子》
甚智其子。——《韩非子·说难》
不可谓智。——《墨子·公输》
智术浅短。——《三国志·诸葛亮传》
少年智则国智。——清· 梁启超《少年中国说》
(2) 又如:智赛隋何,机强陆贾(二人均为汉、楚时代智囊人物。意为聪明经顶,灵活异常);智数(才智;见识)
名词
(1) 智慧,智谋
智,烛也。——《法言·脩身》
智,性也。——《韩非子·显学》
智者,心之府也。——《淮南子·俶真》
四时能变谓之智。——《管子》
凡人之智,能见已然,不能见将然。——贾谊《治安策》
(2) 又如:智着(智慧;知识);才智(智慧和才能);智刃(智慧之刃)
(3) 计谋;策略
道德上通而智故消灭也。——《淮南子·览冥》。注:“智故,巧诈也。”
(4) 又如:智计(计谋;智谋);智术(指君主通晓控制和使用臣下的策略、手段);智量(计策,计谋);智算(谋划,计算);智虑(智谋;谋划)
(5) 知识
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荀子》
(6) 智士。有智慧的人
语曰:“仁不轻绝,智不轻怨。”——《战国策》
(7) 又如:智地(智士集中之地)
(8) 春秋时晋国地名 ,在今山西省永济县北
(9) 姓
动词
通“知”(
)。知道,认识狗犬不智其名也。——《墨子·经说下》
而不智也。——《墨子·号令》
得此六者而君父不智也。——《管子·法法》。王念孙云:“智与知同。”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客语拼音字汇] zi4 [海陆丰腔] zhi5 [客英字典] zhi5 [宝安腔] zi5 [梅县腔] tje5 [陆丰腔] zhi5 [台湾四县腔] zih5 [东莞腔] zi5
◎ 潮州话:di3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部 | 韻攝 | 罗马字 | 国际音标 |
智 | 知義 | 知 | 支B開 | 去聲 | 寘 | 開口三等 | 支B | 止 | trieh/tyeh | ţĭe |
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
),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2) 同基本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
失期,法当斩。——《史记·陈涉世家》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吕氏春秋·察今》
(3) 又
法虽今而在。
(4) 又如:合法;犯法;法禁(刑法和禁令)
(5) 法令;规章;制度
汉法令非行也。——汉· 贾谊《治安策》
(6) 又如:法日(制度规定的日子)
(7) 标准;模式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宋· 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
(8) 又如:法戒(楷式和监戒)
(9) 方法;办法
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孙子·九变》
其法,用胶泥刻字。——宋· 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梦溪笔谈·采草药》
(10) 又如:用法;分类法;法套(办法);法儿(法子;办法)
(11) 法拉,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
(12) 尊称佛家的事物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 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13) 又如:法施(以佛法度人);法嗣(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后亦泛指继承人);法界(佛教指整个现象界);法华(佛经名。《妙法莲华经》的简称。佛教主要经典之一)
(14)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汉书》
(15) 法术,即用念咒、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如:仗剑作法
(16) 法国的简称
余闻法人好胜。—— 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17) 姓
动词
(1) 合法
其于诸侯之求索也,法则听之,不法则距之。——《韩非子·八奸》
(2) 效法
则文王不足法与?——《孟子·公孙丑上》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韩非子·五蠹》
法其所以为法。——《吕氏春秋·察今》
垂诸文而为后世法。——唐· 韩愈《答李翊书》
(3) 又如:法常可(效法通常的做法。常可,指旧制度);法天(效法自然和天道);法古(效法古代);法循(效法遵循)
(4) 守法
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柳宗元《封建论》
(5) 依法处治
将法太子。——《史记·商君列传》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fap7 [梅县腔] fap7 [台湾四县腔] fap7 [客英字典] fap7 [陆丰腔] fap7 [客语拼音字汇] fab5 [沙头角腔] fap7 [东莞腔] fap7 [宝安腔] fap7
◎ 潮州话:huap
宋本广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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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 方乏 | 幫 | 乏 | 入聲 | 洽 | 合口三等 | 咸 | 凡 | pĭwɐp | pyap/pv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