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释义
洗涤
(1) 冲荡;清洗。又作除去罪过、积习、耻辱等
词语解释
冲荡;清洗。
晋 木华 《海赋》:“波如连山,乍合乍散,嘘噏百川,洗涤 淮 汉 。” 明 宋濂 《佛日普照慧辨禅师塔铭》:“自兹口喷百丈泉,洗涤五浊离腥羶。” 老舍 《四世同堂》五八:“他的衣服,当天换上,当天就被汗沤透,非马上洗涤不可。”
除去(罪过、积习、耻辱等)。
唐 元稹 《弹奏剑南东川节度使状》:“又准 元和 二年正月三日赦文,自今日已前,反逆缘坐,并与洗涤。”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上·结构》:“吾谓填词之难,莫难於洗涤窠臼。” 徐迟 《火中的凤凰》:“史在他邦,文归海外,百世也洗涤不净这样的耻辱!”
引证解释
⒈ 冲荡;清洗。
引晋木华《海赋》:“波如连山,乍合乍散,嘘噏百川,洗涤淮汉。”
明宋濂《佛日普照慧辨禅师塔铭》:“自兹口喷百丈泉,洗涤五浊离腥羶。”
老舍《四世同堂》五八:“他的衣服,当天换上,当天就被汗沤透,非马上洗涤不可。”
⒉ 除去(罪过、积习、耻辱等)。
引唐元稹《弹奏剑南东川节度使状》:“又准元和二年正月三日赦文,自今日已前,反逆缘坐,并与洗涤。”
清李渔《闲情偶寄·词曲上·结构》:“吾谓填词之难,莫难於洗涤窠臼。”
徐迟《火中的凤凰》:“史在他邦,文归海外,百世也洗涤不净这样的耻辱!”
洗涤的国语词典
洗除污秽。
洗涤的网络释义
洗涤
反义词
洗涤造句
汉字详情
详细解释
xǐ
动词
(1) (形声。从水,先声。据甲骨文,上为足形,下为水形。本义:用水洗脚)
(2) 同本义
洗,洒足也。——《说文》
洗去足垢。——《论衡·讥日》
王方踞床洗。——《汉书·黥布传》。注:“濯足也。”
沛公方踞床,使两女子洗足。——《史记·高祖本纪》
(3) 假借为洒。用水涤除污垢
水在洗东。——《仪礼·乡饮酒礼》。注:“承盥洗者,弃水器也。”
上闻后宫欢笑,问其故,左右以贵妃三日洗 禄儿对。——《资治通鉴·唐玄宗天宝十载》
晴雪所洗。——明· 袁宏道《满井游记》
(4) 又如:洗头(宋时礼俗。新婚数日后,女家迎女归,并备礼品送女回婿家);洗耳不听(喻厌闻世事);洗钱(洗儿时赐赠的钱);洗泥(即洗尘。置办酒食招待远行而来的客人)
(5) 免去;除去
圣人以此洗心。——《易·系辞》
思君厚德委如山,洁诚洗志期暮年。——南朝宋· 鲍照《代白纻舞歌辞》
(6) 又如:洗脱(把嫌疑、屈辱洗雪掉);清洗(清除);洗革(除去)
(7) 革除
小人从前原也作些小道儿上的买卖,后来洗手不干,就在河工上充了一个夫头。——《儿女英雄传》
(8) 又如:洗伐(整顿,革新);洗手奉职(谓廉治无私,忠于职守);洗心(比喻改过自新)
(9) 抢光;杀尽
巢复入京师,怒民迎王师,纵击杀八万人,血流于路可涉也,谓之洗城。——《新唐书·黄巢传》
(10) 又如:洗剥(搜身脱衣);洗荡(杀尽,清洗);洗劫;洗民
(11) 整治;雕琢
一件是祖母绿洗的个东方朔,肩上担着一枝蟠桃。——《梼杌闲评——明珠缘》
(12) 又如:洗竹(削去丛竹的繁枝);洗玩(摆弄,玩赏);洗削(磨刀)
(13) 琢磨,提炼 。如:洗句(用心琢磨使词句简洁精美);洗补(涂改添补)
名词
(1) 中国古代的一种官名 。如:洗马
(2) 洗礼 。如:受洗;领洗
(3) 古代盥洗用的器皿 。形似浅盆。一般用青铜铸造,也有陶质的
夙兴,设洗直于东荣。——《仪礼·士冠礼》
(4) 另见
xiǎn
动词
洗脚
洗,洒足也。——《说文》
xiǎn
名词
(1) 姓。同“冼”。
(2) 另见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沙头角腔] se3 [客语拼音字汇] se3 [台湾四县腔] se3 sien3 [梅县腔] se.3 [海陆丰腔] se3 sien3 [东莞腔] se3 [陆丰腔] se3 [客英字典] se3 [宝安腔] se3
◎ 潮州话:soi2(sói) siang2[潮州]siêng2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洗 | 先禮 | 心 | 齊開 | 上聲 | 薺 | 開口四等 | 蟹 | 齊 | siei | sex/sej |
详细解释
动词
(1) (形声。从水,条声。本义:洗)
(2) 同本义
涤,洒也。——《说文》
射人宿视涤。——《仪礼·大射仪》
水曰清涤。——《礼记·曲礼》
及执事,视涤濯。——《周礼·太宰》
(3) 又如:涤篆(洗印。用以检查印是否有缺陷);涤濯(洗涤);涤耳(洗耳)
(4) 除,清除
进明德而崇业,涤饕餮之贪欲。——张衡《东京赋》
(5) 又如:涤瑕(洗除瑕疵。有改过迁善之意);涤地无类(荡涤无遗。形容清除得彻底)
(6) 打扫
十月涤场。——《诗·豳风·七月》
(7) 又如:涤场(打扫场地)
名词
涤宫,古代宫中饲养祭祀牲畜的房子
古者帝牛必在涤三月,以致严洁。——《续资治通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