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之

pì zhī [ pi zhi]
注音 ㄆ一ˋ ㄓ

词语释义

谓把它比方作。

词语解释

  1. 谓把它比方作。

    《论语·子张》:“ 子贡 曰:‘譬之宫墙, 赐之 墙也及肩,窥见室家之好。’” 三国 魏 曹冏 《六代论》:“譬之种树,久则深固其根本,茂盛其枝叶。” 唐 韩愈 《太学生何蕃传》:“譬之水,其为泽,不为川乎!川者高,泽者卑。高者流,卑者止。”

引证解释

⒈ 谓把它比方作。

《论语·子张》:“子贡曰:‘譬之宫墙, 赐之墙也及肩,窥见室家之好。’”
三国魏曹冏《六代论》:“譬之种树,久则深固其根本,茂盛其枝叶。”
唐韩愈《太学生何蕃传》:“譬之水,其为泽,不为川乎!川者高,泽者卑。高者流,卑者止。”

譬之的网络释义

譬之

  • 譬之,拼音pì zhī,注音ㄆㄧˋ ㄓㄧ,谓把它比方作。
  • 汉字详情

    [pi]
    部首: 713
    笔画: 20
    五笔: NKUY
    五行:
    吉凶:
    仓颉: SJYMR
    四角: 70601

    详细解释

    名词

    (1) (形声。从言,辟声。本义:譬如,比喻) 同本义

    譬,喻也。——《说文》

    譬彼舟流。——《诗·小雅·小弁》

    能近取譬。——《论语》

    臣窃为公譬可也。——《战国策·齐策》

    (2) 又如:譬如(举例以比喻);譬犹(譬诸。譬若。譬如);譬况(比喻形容);譬谕(比喻)

    动词

    (1) 晓谕,使人知晓

    又譬诸外戚。——《后汉书》。注:“譬,晓谕也。”

    (2) 又如:譬称(用譬喻的言辞解说);譬类(以类相比喻)

    (3) 明白,晓得

    言之者虽诚,而闻之未譬。——《后汉书》。注:“譬,犹晓也。”

    英文翻译

    metaphor, simile, example

    方言集汇

    ◎ 粤语:pei3
    ◎ 客家话:[海陆丰腔] pit7 [宝安腔] bi3 pit7 [梅县腔] pit7 [台湾四县腔] pit7 [客英字典] pit7 [东莞腔] bi3 [客语拼音字汇] pid5
    ◎ 潮州话:pi3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去五寘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部韻攝罗马字国际音标
    匹賜支A開去聲開口三等支Aphjeh/phiehpʰĭe
    zhī [zhi]
    部首: 108
    笔画: 3
    五笔: PPPP
    五行:
    吉凶:
    姓名学: 姓,常用字,多用男性
    仓颉: INO
    四角: 30302

    详细解释

    动词

    (1) (会意。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本义:出,生出,滋长)

    (2) 同本义

    之,出也。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说文》

    如语焉而未之然。——《礼记》。俞樾平议:“此之字乃其本义。未之者,未出也。”

    (3) 往,朝某方向走,到…去

    之,适也。——《广雅》

    自伯之东。——《诗·卫风·伯兮》

    之沛公军。——《史记·项羽本纪》

    之虚所卖之。(“虚”同“墟”)——唐· 柳宗元《童区寄传》

    佯狂不知所之者。——明· 张溥《五人墓碑记》

    吾欲之南海,何如?—— 清· 彭端淑《为学一首示子侄》

    (4) 又如:之如(前往);之往(去;到);之官(上任;前往任所);之国(前往封地);之适(前往)

    代词

    (1) 指示人或事物,相当于“这个”“那个”

    宣王说之。(之:指南郭处士来吹竽。)——《韩非子·内储说上》

    虎因喜,计之曰。(之:这,指上文所说驴生了气只能踢的情况。)——唐· 柳宗元《三戒》

    当分明记之。(之:指共读情景。)——清· 袁枚《祭妹文》

    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之:代词,指天下事。)——清· 彭端淑《为学一首示子侄》

    (2) 又如:较之中学时代;因之,他将自己的整个心血都放了进去

    (3) 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称,相当于他、她、它、他们

    郑商人弦高将市于 周,遇之。——《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4) 又

    蹇叔哭之。

    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之”是指示代词,指代“巫医乐师百工”。)——唐· 韩愈《师说》

    (5) 又如:取而代之;战而胜之;为之感叹;使之顺利发展;与之见面

    (6) 指示代词,相当于“其”、“他的”、“其他的”

    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武王伐纣平话》

    助词

    (1) 的

    (2) 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表示领属关系或一般的修饰关系

    谢庄少年之精技击者。—— 清· 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

    开火者,军中发枪之号也。

    (3) 又如:钟鼓之声;一家之长;原因之一;夫子之文章

    (4) 用于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吾见师之出。——《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5) 用于实词与介词之间

    口之于味,有同耆也。——《孟子》

    形容词

    具有字母S的形状的,“之”字形 。如:之江(江流曲折如“之”字者);之字路(曲折如“之”字形的路)

    英文翻译

    marks preceding phrase as modifier of following phrase; it, him her, them; go to

    方言集汇

    ◎ 粤语:zi1
    ◎ 客家话:[客语拼音字汇] zi1 [梅县腔] tje1 [陆丰腔] zih1 [客英字典] zhi1 zih1 [东莞腔] zu1 [海陆丰腔] zih1 zhi1 [宝安腔] zu1 [沙头角腔] zi1 zu1 [台湾四县腔] zih1
    ◎ 潮州话:ze1 (tsur)【潮阳】zu1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上平七之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攝韻部国际音标罗马字
    止而平聲開口三等tɕĭəcji/tj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