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释义
行贿
(1) 给或答应给…贿赂;通过贿赂而唆使
(2) 作为报酬给予从事于某种勾当的人的财物
词语解释
1.给或答应给贿赂;通过贿赂而唆使
2.作为报酬给予从事于某种勾当的人的财物
行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不正当利益”,既包括非法利益,如行为人偷税而给予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以财物,走私人员为走私物品进出口而给予海关人员以财物等;也包括违背政策、规章、制度而得到的利益,如不具备升学、提干、就业、入伍条件的人,得以升学、提干、就业、入伍。
行贿罪(crimeofofferingbribes)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以行贿罪论处。谋取不正当利益,根据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的规定,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便利条件。根据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不正当利益不仅指获得的利益本身不正当,而且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而谋取的不确定利益,也属于不正当利益。这里所谓的不确定利益,是指需要通过竞争获得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利益是否正当取决于程序是否正当。因此,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程序获取这种利益,就是一种不正当利益。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这些机关、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和那些依法律规定是依法从事公务工作的人员。
引证解释
⒈ 流通财物。
引《逸周书·文酌》:“五大:一、大知率谋,二、大武剑勇,三、大工赋事,四、大商行贿,五、大农假贷。”
朱右曾校释:“行贿,通有无也。”
⒉ 进行贿赂。
引唐李肇《唐国史补》卷中:“崔昭何人,众口称美,此必行贿者也。如此安得不乱?”
《宋史·度宗纪》:“﹝俞兴﹞子大忠挟多资为父行贿,且自希荣进。”
老舍《四世同堂》四八:“他也没说怎样把瑞宣救出来的。至于用他个人的钱去行贿,他更一字不提。”
行贿的国语词典
以财物贿赂他人。《宋史.卷四六.度宗本纪》:「其子大忠挟多资为父行贿,且自希荣进。」也作「行赇」。
行贿的网络释义
行贿
近义词
反义词
行贿造句
汉字详情
详细解释
名词
(1) (形声。从贝,有声。本义:财物)
(2) 同本义
贿,财也。——《尔雅》
窃贿为盗。——《左传·文公十八年》
以尔车来,以我贿迁。——《诗·卫风·氓》
商贾阜通货贿。——《周礼·太宰》。注:“金玉曰货,布帛曰贿。”
贿用束纺。——《仪礼·聘礼》。注:“贿予人财之言也。”
先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左传·襄公二十四年》
假货居贿。——《国语·晋语》
(3) 又如:贿交(以财物相交);贿货(财物);贿赂(财货)
(4) 贿赂的财物 。如:行贿;受贿
动词
(1) 赠送财物
孟献子聘于 周,王以为有礼,厚贿之。——《左传·宣公九年》
贿用周室之璧。——《穆天子传》
宋人重贿之。——《左传·襄公二十年》
(2) 又如:贿赠(以财物奉赠);贿谢(赠礼酬谢。亦指赠送或酬谢的礼物);贿币(赠送的礼物)
(3) 贪财 。如:贿求(以行贿手段营求好处);贿交(因贪图其财富而与之结交)
(4) 用财物买通别人
政刑驰紊,贿货公行。——《陈书·后主沈皇后传》
(5) 又如:贿免(用财物买通);贿嘱(贿赂嘱托);贿遗(行贿的财物);贿卖(收受贿赂,卖官爵,通关节)
(6) 受贿
居官必贿。——宋· 司马光《训俭示康》
非贿得之。——明· 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三事》
污贿不饬。——清· 周容《芋老人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