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判
词语释义
词语解释
初分。
《秦併六国平话》卷上:“鸿蒙肇判,风气始开。”
引证解释
⒈ 初分。
引《秦併六国平话》卷上:“鸿蒙肇判,风气始开。”
肇判的网络释义
肇判
汉字详情
详细解释
动词
(1) (形声。从攴,肇(
)省声。从攴( ),与打击有关。本义:击)(2) 同本义
肇,击也。——《说文》
(3) 创建
肇我邦予有夏。——《书·仲虺之诰》
乃穆考文王,肇国在西地。——《书·酒诰》
(4) 又如:肇台(始建功业);肇国(创建国家)
(5) 矫正
端木肇末。——《国语·齐语》
(6) 引起;引发;招惹
各界同乡会深恐人杂肇衅。——杨尘因《民潮七日记》
(7) 又如:肇衅(挑起事端);肇乱(引起动乱)
副词
(1) 开始,最初
肇建帝业,开国有晋。——张华《大会歌》
顾自自国肇造,变乱纷乘。——孙文《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事略序》。
(2) 又如:肇判(开始分辨;始有区别);肇造(初造,始建);肇创(初创);肇兴(始兴;初起);肇称(始称)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台湾四县腔] seu5 sau5 [客语拼音字汇] sau4 seu4 [海陆丰腔] shau5 [宝安腔] cau5 sau5 [客英字典] shau5 [陆丰腔] shau6 [梅县腔] shau5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肇 | 治小 | 澄 | 宵B | 上聲 | 篠 | 開口三等 | 效 | 宵B | ɖʰĭɛu | drieux/dyev |
详细解释
动词
(1) (形声兼会意。从刀,半声。从刀,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半”是把牛分开。本义:分,分开)
(2) 同本义
判,分也。——《说文》
继犹判涣。——《诗·周颂·访落》
纪于是乎判。——《左传·庄公三年》
若七德离判,民乃携贰。——《国语·周语中》
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柳宗元《封建论》
(3) 又如:判割(分割);判妻(丈夫去世或与丈夫离异后再嫁的妇女);判散(分散);判礼(分离;分开);判迹(分道而行);判裂(割裂;分离)
(4) 判决
太尉判状辞甚巽(恭顺)。——唐·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
(5) 又如:审判(审理和判决);判词(判决的文词);判牍(判决司法案件的文书);判有罪;判无罪
(6) 区别;分辨
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庄子·天下》
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宋· 苏洵《六国论》
(7) 又如:判别是非;判正(分辨是非曲直)
(8) 裁定 。如:公判;评判(判定胜负或优劣);判事(判决事务的是非曲直);判个死日(预知死期。判:断定);判命(判定人的命运;拼命);判析(裁决)
(9) 评定做上符号或记号
使者呈上书看时,封面上判云:“汉大丞相付 周都督开拆。”——《三国演义》
(10) 又如:判卷子;判阅(批阅)
(11) 球赛中裁定球或球员的情况 。如:判发球出界;判跑垒员安全进垒
(12) 通“拚”。舍弃
海波无底珠沉海,采珠之人判死采。——元稹《采珠行》
名词
(1) 半
凡有责者有判书。——《周礼·朝士》。注:“半分而合者。”
卿大夫判县。——《周礼·小胥》。按:“宫县四面,判县两面。”
掌万民之判。——《周礼·媒氏》
璋判白。——《公羊传·定公八年》
天地判合。——《汉书·翟义传》
(2) 判决狱讼的官 。如:州判;通判;判司(官名。掌批判文牍的官);判官头(雕绘着判官的马鞍)
(3) 裁决诉讼的文书 。如:判花(花押。旧时在判决书后签字花押)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宝安腔] pan3 [沙头角腔] pan5 [陆丰腔] pan3 [客英字典] pan5 [台湾四县腔] pan5 [梅县腔] pan5 [海陆丰腔] pan6 [客语拼音字汇] pan4 [东莞腔] pan3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部 | 韻攝 | 罗马字 | 国际音标 |
判 | 普半 | 滂 | 桓 | 去聲 | 翰 | 合口一等 | 桓 | 山 | phuanh/phuann | pʰuɑ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