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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
名词
(1) (形声。从木。本义:枕头)
(2) 同本义
枕,卧所荐首也。——《说文》
辗转伏枕。——《诗·陈风·泽陂》
险且枕。——《易·坎》。郑注:“木在首曰枕”。 陆绩注:“枕闲碍险害之貌。”
三窟已就,君姑高枕为乐矣。——《战国策》。
(3) 又如:枕上之花(比喻女色);枕箱(可作枕头使用的长方形扁箱。出门旅行时放置零物);枕山(谓垫得很高的枕头);枕中术(藏在枕中的秘术);枕中书(珍秘之书)
(4) 枕骨
头横骨为枕。——《素问·骨空论》
动词
(1) 枕着
曲肱而枕之。——《论语》
吾枕戈待旦,志枭逆虏。——《晋书》
尸骸枕藉。——清· 邵长蘅《青门剩稿》。
(2) 又如:枕弓(犹枕戈);枕戈汗马(枕着武器,疾驰战马。形容时刻准备杀敌立功);枕石(枕于石头。多指隐居山林);枕甲(枕着铠甲)
(3) 靠近,临
会稽东接于海,南近 诸越,北枕大江。——《汉书·严助传》。
(4) 又如:枕江(临江);枕河(临河);枕水(靠近水边);枕流(靠近水流)
(5) 卧,睡 。如:枕月(躺在月光下);枕格(卧于床上;指受酷刑)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zhim3 [客语拼音字汇] zim3 [沙头角腔] zim3 [东莞腔] zim3 [台湾四县腔] tsiim3 [客英字典] zhim3 [陆丰腔] zhim3 [梅县腔] zhim3 [宝安腔] zim3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沈 | 直深 | 澄 | 侵B | 平聲 | 侵 | 開口三等 | 深 | 侵B | ɖʰĭĕm | drim/dym |
详细解释
名词
(1) (形声。从肉,宛声。本义:臂下端与手掌相连可以活动的部分)
(2) 同本义
(3) 又如:腕表(手表);腕脱(手腕脱位。形容书写忙迫紧张);腕钏(手镯);腕法(写字用腕的方法);腕头(犹言手上);腕阑(手镯类的饰物)
(4) 和臂相仿的任何某些突起物
(5) 海百合的放射线
(6) 头足类的触手
(7) 似触手的突起物
(8) 某些水母脑内的白色带状物
(9) 构成鳃足类触手冠的任意卷曲的肌肉附肢
(10) 串。用于连贯起来可以绕在手腕上的东西
妾身有随身的翠珠囊一枚,更有二十五轮香串一腕,与秀才权为信物。——元· 武汉臣《玉壶春》
(11) 手段;伎俩
何功使愿果,尽力输老腕。——元· 张雨诗
动词
握
腕,握也。——《集韵》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won3 wan3 [东莞腔] won3 [台湾四县腔] won3 wan3 [客英字典] von3 van3 [梅县腔] won3 [宝安腔] won3 [客语拼音字汇] von3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惋 | 烏貫 | 影 | 桓 | 去聲 | 翰 | 合口一等 | 山 | 桓 | ʔuɑn | quanh/uann |
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
),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2) 同基本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
失期,法当斩。——《史记·陈涉世家》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吕氏春秋·察今》
(3) 又
法虽今而在。
(4) 又如:合法;犯法;法禁(刑法和禁令)
(5) 法令;规章;制度
汉法令非行也。——汉· 贾谊《治安策》
(6) 又如:法日(制度规定的日子)
(7) 标准;模式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宋· 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
(8) 又如:法戒(楷式和监戒)
(9) 方法;办法
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孙子·九变》
其法,用胶泥刻字。——宋· 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梦溪笔谈·采草药》
(10) 又如:用法;分类法;法套(办法);法儿(法子;办法)
(11) 法拉,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
(12) 尊称佛家的事物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 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13) 又如:法施(以佛法度人);法嗣(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后亦泛指继承人);法界(佛教指整个现象界);法华(佛经名。《妙法莲华经》的简称。佛教主要经典之一)
(14)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汉书》
(15) 法术,即用念咒、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如:仗剑作法
(16) 法国的简称
余闻法人好胜。—— 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17) 姓
动词
(1) 合法
其于诸侯之求索也,法则听之,不法则距之。——《韩非子·八奸》
(2) 效法
则文王不足法与?——《孟子·公孙丑上》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韩非子·五蠹》
法其所以为法。——《吕氏春秋·察今》
垂诸文而为后世法。——唐· 韩愈《答李翊书》
(3) 又如:法常可(效法通常的做法。常可,指旧制度);法天(效法自然和天道);法古(效法古代);法循(效法遵循)
(4) 守法
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柳宗元《封建论》
(5) 依法处治
将法太子。——《史记·商君列传》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fap7 [梅县腔] fap7 [台湾四县腔] fap7 [客英字典] fap7 [陆丰腔] fap7 [客语拼音字汇] fab5 [沙头角腔] fap7 [东莞腔] fap7 [宝安腔] fap7
◎ 潮州话:huap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法 | 方乏 | 幫 | 乏 | 入聲 | 洽 | 合口三等 | 咸 | 凡 | pĭwɐp | pyap/pv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