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件
词语释义
词语解释
旧称上司的公文。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看须知》:“某词讼,或钦件,或宪件,为某事,于某年月日,奉某衙门批审,曾否详覆批示。”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禀帖赘说》:“卑职以宪件所係,将 廷琬 之父 明远 解赴宪臺。”
引证解释
⒈ 旧称上司的公文。
引清黄六鸿《福惠全书·莅任·看须知》:“某词讼,或钦件,或宪件,为某事,于某年月日,奉某衙门批审,曾否详覆批示。”
清黄六鸿《福惠全书·莅任·禀帖赘说》:“卑职以宪件所係,将廷琬之父明远解赴宪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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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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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词
(1) (会意。从心,从目,害省声。心、目并用。本义:敏捷)
(2) 同本义
宪,敏也。——《说文》
博闻多能曰宪。——《周书·谥法》
(3) 喜乐的样子
天之方难,无然宪宪。——《诗·大雅》
(4) 又如:宪宪(欣欣。喜悦的样子)
名词
(1) 法令
布宪于国。——《管子·立政》
宪,法也。——《尔雅》
慎乃宪。——《书·益稷》
万邦为宪。——《诗·小雅·六月》
此君之宪令。——《左传·襄公二十八年》
发虑宪。——《礼记·学记》
(2) 又如:宪票(拘提人犯或处理公务的指令);宪范(法式,典范)
(3) 宪法的略称 。如:立宪;护宪;制宪
(4) 宪司的省称 。宋代官名,即诸路提点刑狱公事,相当于后世的按察司之职
(5) 方法
犹迹求履之宪也。——《管子》
(6) 旧时属吏对上司的尊称
且等本县见过学宪,再作道理。——《官场现形记》
(7) 又如:宪台(对上官的尊称);宪训煌煌(对官员训词的恭维);宪官(泛指官员)
(8) 姓
动词
(1) 公布
宪谓幡书以明之。——《周礼·朝士》。杜注
令群吏宪禁令。——《周礼·小司徒》。注:“表县之。”
(2) 效法
宪禁于玉宫。——《周礼·天官》
宪女史之典戒。——《寡妇赋》
(3) 又如:宪写(仿效;模仿)
(4) 制裁
被宪者多结怨。——《南齐书》
(5) 又如:宪墨(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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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集汇
宋本广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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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词
(1) (会意。从人,从牛。《说文》:“分也。从人,从牛。牛大物故可分。”本义:分解,分开) 同本义
件错理微。——晋· 郭璞《山海经·图赞》
(2) 又如:件别(分别,一一分开);件举(枚举,一一分开列举)
量词
(1) 计量某些个体事物、衣服等
不要因一事而惹出两件三件。——《朱子语类辑略》
(2) 又如:三件行李;件把(约数,指数量接近或等于“一件”);件件(每一件;一件件,一桩桩);件数(事物的数目)
名词
(1) 物件 。如:零件;件物(物件,成件的东西);件头(物件的体积大小)
(2) 指文书等 。如:件目(文件目录,细目);文件;来件
(3) 一张包含有书写或印刷的声明(如身分、权力、所有权)的纸 。如: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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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集汇
◎ 客家话:[梅县腔] kian5 [陆丰腔] kian6 [客英字典] ken5 kien5 [海陆丰腔] kien6 [客语拼音字汇] kian4 [台湾四县腔] kien5 [沙头角腔] kien5 [东莞腔] ken3 [宝安腔] ken3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部 | 韻攝 | 罗马字 | 国际音标 |
件 | 其輦 | 羣 | 仙B開 | 上聲 | 銑 | 開口三等 | 仙B | 山 | gienx/gyeen | gʰĭɛ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