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àn [xian]
部首 宀部(宀部)
笔画 9画
结构 上下结构
部首为宀部(宀部),总笔画9画,五行属水,姓名学姓,多用男性,吉凶寓意:吉

基本信息

繁体
叠字 --
五行
部外笔画 6
统一码 5BAA
仓颉 JHGU
郑码 WDMR
四角号码 30212
电码 2009
区位码 4760
姓名学 姓,多用男性
五笔 PTFQ
注音 ㄒㄧㄢˋ,
吉凶寓意
起名建议 姓,多用男性
部首内容
笔顺编号 445312135
笔顺读写

起名工具

五行分析

根据宪的五行属性水,推荐搭配:

宜配:金、木属性字

姓名学分析

根据姓名学分析,宪字:

姓,多用男性

吉凶寓意

该字在姓名中的吉凶寓意:

性别倾向

该字在起名时的性别倾向:

适合用于男孩起名

常见搭配

该字在姓名中的常见搭配:

布宪、申宪、宪令、法宪、立宪

字义解释

基本释义

〈形〉

  1. (会意。从心,从目,害省声。心、目并用。本义:敏捷)

  2. 同本义

    宪,敏也。——《说文》

    博闻多能曰宪。——《周书·谥法》

  3. 喜乐的样子

    天之方难,无然宪宪。——《诗·大雅》

  4. 又如:宪宪(欣欣。喜悦的样子)

〈名〉

  1. 法令

    布宪于国。——《管子·立政》

    宪,法也。——《尔雅》

    慎乃宪。——《书·益稷》

    万邦为宪。——《诗·小雅·六月》

    此君之宪令。——《左传·襄公二十八年》

    发虑宪。——《礼记·学记》

  2. 又如:宪票(拘提人犯或处理公务的指令);宪范(法式,典范)

  3. 宪法的略称。如:立宪;护宪;制宪

  4. 宪司的省称。宋代官名,即诸路提点刑狱公事,相当于后世的按察司之职

  5. 方法

    犹迹求履之宪也。——《管子》

  6. 旧时属吏对上司的尊称

    且等本县见过学宪,再作道理。——《官场现形记》

  7. 又如:宪台(对上官的尊称);宪训煌煌(对官员训词的恭维);宪官(泛指官员)

〈动〉

  1. 公布

    宪谓幡书以明之。——《周礼·朝士》。杜注

    令群吏宪禁令。——《周礼·小司徒》。注:“表县之。”

  2. 效法

    宪禁于玉宫。——《周礼·天官》

    宪女史之典戒。——《寡妇赋》

  3. 又如:宪写(仿效;模仿)

  4. 制裁

    被宪者多结怨。——《南齐书》

  5. 又如:宪墨(绳之以法)

详细解释

形容词

(1) (会意。从心,从目,害省声。心、目并用。本义:敏捷)

(2) 同本义

宪,敏也。——《说文》

博闻多能曰宪。——《周书·谥法》

(3) 喜乐的样子

天之方难,无然宪宪。——《诗·大雅》

(4) 又如:宪宪(欣欣。喜悦的样子)

名词

(1) 法令

布宪于国。——《管子·立政》

宪,法也。——《尔雅》

慎乃宪。——《书·益稷》

万邦为宪。——《诗·小雅·六月》

此君之宪令。——《左传·襄公二十八年》

发虑宪。——《礼记·学记》

(2) 又如:宪票(拘提人犯或处理公务的指令);宪范(法式,典范)

(3) 宪法的略称 。如:立宪;护宪;制宪

(4) 宪司的省称 。宋代官名,即诸路提点刑狱公事,相当于后世的按察司之职

(5) 方法

犹迹求履之宪也。——《管子》

(6) 旧时属吏对上司的尊称

且等本县见过学宪,再作道理。——《官场现形记》

(7) 又如:宪台(对上官的尊称);宪训煌煌(对官员训词的恭维);宪官(泛指官员)

(8) 姓

动词

(1) 公布

宪谓幡书以明之。——《周礼·朝士》。杜注

令群吏宪禁令。——《周礼·小司徒》。注:“表县之。”

(2) 效法

宪禁于玉宫。——《周礼·天官》

宪女史之典戒。——《寡妇赋》

(3) 又如:宪写(仿效;模仿)

(4) 制裁

被宪者多结怨。——《南齐书》

(5) 又如:宪墨(绳之以法)

英语翻译

constitution, statute, law

方言集汇

◎ 粤语:hin3

宋本廣韻

百度释义

(1)(名)〈书〉法令:~令。

(2)(名)宪法:~章。

现代汉语词典


(1)(名)〈书〉法令:~令。
(2)(名)宪法:~章。

康熙字典

宪【備考·寅集】【宀部】 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搜眞玉鏡》香重切。

莫報切。

呼困切。(憲)《唐韻》《集韻》《韻會》𠀤許建切,音獻。懸法示人曰憲。从害省,从心从目。觀於法象,使人曉然知不善之害。接於目,怵於心,凜乎不可犯也。《周禮·天官·小宰》憲禁于王宮。《註》憲謂表縣之,若今新有法令也。《詩·大雅》文武是憲。《箋》憲,表也,言爲文武之表式也。因憲爲表式之義,故人之取法,亦謂之憲。《書·說命》惟聖時憲。《傳》憲,法也,言聖王法天,以立敎於下也。《禮·內則》五帝憲。《註》法其德行也。

《說文》敏也。《禮·學記》發慮憲。《註》言發計慮,當擬度於法式。《徐鍇曰》目與心應爲敏也。

《諡法》博聞多記曰憲。

《詩·大雅》無然憲憲。《毛傳》憲憲,猶欣欣也。《箋》女無憲憲然爲之制法度,達其意以成其惡也。蓋譏當時變亂舊章,創立新法。此憲憲二字,殆詼諧語,所以深刺之也。後人引訓憲字正文,以釋憲字,遂覺憲字爲表示人以惡者,其去憲字本義何啻萬里。大抵字書訓義,多犯此病,不得不辨。

州名。本樓煩監,唐置州。

姓。出《姓苑》。《集韻》或作䩵。

《集韻》《韻會》𠀤呼典切,音顯。《韻會》興盛貌。《詩·大雅》顯顯令德。《中庸》引《詩》作憲憲令德。《正字通》憲有顯示之義。

叶虛言切,音軒。《詩·小雅》萬邦爲憲。叶上原閑軒。

《大雅》無然憲憲。叶上難。難,泥涓切。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憲【卷十】【心部】

敏也。从心从目,害省聲。許建切

说文解字注

(憲)敏也。敏者、疾也。謚法。博聞多能爲憲。引申之義爲法也。又中庸引詩憲憲令德。以憲憲爲顯顯。又大雅。天之方難。無然憲憲。傳曰。憲憲猶欣欣也。皆叚借也。从心目。心目竝用。敏之意也。害省聲。許建切。十四部。按害在十五部。此合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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