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
词语释义
妙法
(1) 巧妙的办法或权宜之计
(2) 佛教指义理深远的佛法
词语解释
佛教语。指义理深奥的佛法。
晋 慧远 《三报论》:“推此以观,则知有方外之宾,服膺妙法,洗心玄门。” 南朝 梁 沉约 《内典序》:“妙法轮转,甘露啟霏。”《旧唐书·高祖纪》:“黷乱真如,倾毁妙法。”
巧妙的方法。
鲁迅 《二心集·上海文艺之一瞥》:“才子于是想了种种制伏婊子的妙法。”
引证解释
⒈ 佛教语。指义理深奥的佛法。
引晋慧远《三报论》:“推此以观,则知有方外之宾,服膺妙法,洗心玄门。”
南朝梁沉约《内典序》:“妙法轮转,甘露啟霏。”
《旧唐书·高祖纪》:“黷乱真如,倾毁妙法。”
⒉ 巧妙的方法。
引鲁迅《二心集·上海文艺之一瞥》:“才子于是想了种种制伏婊子的妙法。”
妙法的国语词典
妙计。
妙法的网络释义
妙法 (汉语词汇)
妙法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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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词
(1) (会意兼形声。从女,从少,少亦声。美妙少女。本义:美,好)
(2) 同本义
尽所历妙。——宋· 陆游《过小孤山大孤山》
(3) 又如:天镜之句为妙;妙巧(美妙奇巧);妙香(特好的香气);妙丽(容貌美好);妙观(美妙的观察);妙引(佳美的文辞);妙色(庄严或美丽的色彩)
(4) 神妙
其当是其妙处不传。——《世说新语·文学》
(5) 又如:妙理(神妙的道理);妙略(夺谋,妙计);妙契(神妙的契合);妙用(神妙的作用);妙笔(神妙之笔。指书画或文字的高手)
(6) 精妙;精微
常无欲以观其妙。——《老子》。王注:“妙者,微之极也。”
所知者妙矣。——《吕氏春秋·审分》
虽妙必效情。——《史记·律书》。注:“妙,谓微妙之性也。”
妙尽琁机之正。(琁机:玉饰的测天仪器。正:则,译为原理)。——《后汉书·张衡传》
(7) 又如:妙旨(精微幽深的旨意);妙言要道(精到的言论,中肯的道理);妙绪(精妙的思绪,思想);妙思(精妙的构思);妙演(精妙的阐述);妙说(意旨精微的言论)
(8) 巧妙,高明
众妙毕备。——《虞初新志·秋声诗自序》
皆服其妙。——《后汉书·张衡传》
(9) 又如:以为妙绝;妙着(高明的棋着;好办法);妙品(精巧美妙的物品);妙远(高妙深远);妙迹(指佳妙的书法作品);妙旨(好的意见,计谋)
(10) 通“眇”。细微,幼小,年少
所知者妙矣。——《吕氏春秋·审分》
终军以妙年使越,欲得长缨占其王。——曹植《求自试表》
(11) 又如:妙人(年少风流的男子);妙年(指少壮之年);妙身(指幼年之身)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梅县腔] miau3 [海陆丰腔] miau3 miau5 miau6 [客语拼音字汇] meu4 miau4 [陆丰腔] miau3 [客英字典] miau3 miau5 [东莞腔] miau3 [沙头角腔] miau3 [宝安腔] miau3 [台湾四县腔] miau3 mieu5 meu5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妙 | 彌笑 | 明 | 宵A | 去聲 | 嘯 | 開口三等 | 效 | 宵A | mĭɛu | mjeuh/miew |
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
),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2) 同基本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
失期,法当斩。——《史记·陈涉世家》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吕氏春秋·察今》
(3) 又
法虽今而在。
(4) 又如:合法;犯法;法禁(刑法和禁令)
(5) 法令;规章;制度
汉法令非行也。——汉· 贾谊《治安策》
(6) 又如:法日(制度规定的日子)
(7) 标准;模式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宋· 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
(8) 又如:法戒(楷式和监戒)
(9) 方法;办法
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孙子·九变》
其法,用胶泥刻字。——宋· 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梦溪笔谈·采草药》
(10) 又如:用法;分类法;法套(办法);法儿(法子;办法)
(11) 法拉,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
(12) 尊称佛家的事物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 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13) 又如:法施(以佛法度人);法嗣(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后亦泛指继承人);法界(佛教指整个现象界);法华(佛经名。《妙法莲华经》的简称。佛教主要经典之一)
(14)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汉书》
(15) 法术,即用念咒、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如:仗剑作法
(16) 法国的简称
余闻法人好胜。—— 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17) 姓
动词
(1) 合法
其于诸侯之求索也,法则听之,不法则距之。——《韩非子·八奸》
(2) 效法
则文王不足法与?——《孟子·公孙丑上》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韩非子·五蠹》
法其所以为法。——《吕氏春秋·察今》
垂诸文而为后世法。——唐· 韩愈《答李翊书》
(3) 又如:法常可(效法通常的做法。常可,指旧制度);法天(效法自然和天道);法古(效法古代);法循(效法遵循)
(4) 守法
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柳宗元《封建论》
(5) 依法处治
将法太子。——《史记·商君列传》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fap7 [梅县腔] fap7 [台湾四县腔] fap7 [客英字典] fap7 [陆丰腔] fap7 [客语拼音字汇] fab5 [沙头角腔] fap7 [东莞腔] fap7 [宝安腔] fap7
◎ 潮州话:huap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法 | 方乏 | 幫 | 乏 | 入聲 | 洽 | 合口三等 | 咸 | 凡 | pĭwɐp | pyap/pv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