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方案

gāo kǎo gǎi gé fāng àn [gao kao gai ge fang an]

词语释义

2014年9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介绍《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高考改革方案正式出炉。主要内容为文理不分科、英语一年考两次,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中任选3科考试计入高考总分,取消艺体特长生加分、自主招生延迟到高考后、逐渐取消录取批次等。

词语解释

改革亮点

一:考生不分文理科,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个科目成绩组成。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二: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三: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改革内容

一、高考计分3+3,自选科目看特长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分值不变。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中选择。

二、学业水平要测试,综合素质入档案

学业水平考试是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

三、取消艺体特长加分,省级加分不通行

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

四、回归全国统一卷,异地高考更有戏

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

五、自主招生后进行,联考培训要取消

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

六、高职院校搞“特招”,职业技能是必考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七、录取不再按批次,双向选择机会多

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八、校长签发通知书,录取结果可申诉

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九、绿色通道再拓宽,寒门学子不用愁

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招生;部属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安排一定比例名额,专门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农村学生。

改革全文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发〔2014〕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完善政府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整体设计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三)总体目标。

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各地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2014年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2014年出台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各省(区、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学校组织实施。

3.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4.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国家题库和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4.改进录取方式。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2015年研究出台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意见。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2.加强制度保障。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试招生的法律法规,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2.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3.开展改革试点。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省(市)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时调整充实、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切实通过综合改革,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试点要为其他省(区、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据。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二)有序推进实施。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国务院

2014年9月3日

改革方案解析

问: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如何进行?

答:重点进行两方面探索:一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二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两地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试点省(市)的其他在校高中生和没有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高中生,仍实行现行高考办法。

问:为什么要推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习程度、避免严重偏科的一项制度设计,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今后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各地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2014年,教育部将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

问:如何确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有序、真实可信?

答:这次改革的重点是更好地规范评价的内容、程序,确保内容客观真实、程序公开公正。一是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二是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三是各省(区、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学校组织实施。2014年,教育部将出台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

问: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如何进行?

答:根据改革方案,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将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问:对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有何举措?

答:我国从上世纪50年代起就实行考试加分政策,一类是补偿性的,一类是鼓励性的。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加分项目过多、分值过大特别是资格造假等问题。这次改革主要采取3项措施。一是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二是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三是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教育部将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新政在啃哪些硬骨头?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但时至今日,“一考定终身”、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等弊端仍然存在。新一轮改革能否啃下一根又一根的硬骨头?

能否打破“唯分数论”?

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昨日表示,此次改革重点是探索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简单地说就是“两依据、一参考”,目的在于破解“唯分数论”,发挥高考“指挥棒”的正确导向。此前,“两依据、一参考”招生模式在浙江、广东等地的试点已见成效。

学业负担能否有效减轻?

根据实施意见,改革后的高考,除语文、数学采取统一考试之外,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外语科目考试都分流在高中三年内进行。上海市吴淞中学高一新生曾怡铭说,一方面是分担了考试压力,另一方面,原先“一天考砸,终身遗憾”的心理焦虑也有所缓解。

高校能否摆脱“三六九等”?

此次实施意见明确,将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并于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专家认为,要让高校不按三六九等排序,办出特色,以类型区分,还有较长的路走。上海师范大学原校长张民选说,此次高考改革方案贯穿考、招、录,直接作用于学校发展和人的培养,“这个方案只是改革的逗号,不是句号,具体措施也需不断完善”。

能否助寒门学子圆名校梦?

此次实施意见指出,要提高中西部和人口大省的高考录取率,增加贫困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不少专家认为,教育改革应从基础阶段入手,缩小东西部差距和城乡差距。上海大学副校长叶志明说,圆寒门学子名校梦,定向招生并不能治本。长远来看,还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教育投入力度,推动高校整体办学水平均衡发展。


汉字详情

gāo [gao]
部首: 1002
笔画: 10
五笔: YMKF
五行:
吉凶:
姓名学: 姓,常用字
仓颉: YRBR
四角: 00227

详细解释

形容词

(1) (象形。甲骨文字形,象楼台重叠之形。汉字部首之一。从“高”的字多与高大或建筑有关。本义:离地面远;从下向上距离大)

(2) 同本义

高,崇也,像台观高之形。——《说文》

巽为高。——《易·说卦》传

穷高极远,而测深厚。——《礼记·乐记》

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荀子·劝学》

无楚、 韩之患,则大王高枕而卧,国必无忧矣。——《战国策·魏策》

高树多悲风,海水扬其波。——曹植《野田黄雀行》

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孟子·公孙丑下》

最高日观峰,在 长城南十五里。—— 清· 姚鼐《登泰山记》

(3) 又如:高平(指土地高而平);高丘(高的土山);高坛(高耸的祭坛);高燥(指土地较高而又干燥)

(4) 等级在上,超越流俗或标准

轻辞天子,非高也,势薄也。——《韩非子·五蠹》

于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史记·淮阴侯列传》

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明· 张溥《五人墓碑记》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宋· 范仲淹《岳阳楼记》

(5) 又如:高世(高出世人);高仙(崇高的仙人);高作(高着;绝招);高轨(高尚的规范、崇高的典范);高品(品德高尚的人,技艺高超的人)

(6) 敬称,称别人的事物

高台未倾,爱妾尚在,悠悠尔心,亦何可言。——南朝梁· 丘迟《与陈伯之书》

高情远致,弟子早已伏膺。——《晋书·孙楚传》

素不相识,动问官人高姓大名?——《水浒传》

(7) 又如:高邻(对邻居的敬称);高作(大作。对他人诗文的敬称);高喻(敬称他人的教谕);高诲(尊称别人的教诲)

(8) 空泛,不切实际

孔公诸清谈高论,嘘枯吹生,并无军旅之才,执锐之干。——《后汉书·郑太传》

(9) 又如:高言(夸大不实的言论);高虚(官位高而不负实际责任);高沧(不实的言谈。即空谈)

(10) 年长,年老

且陛下春秋高,法令亡常,大臣亡罪夷灭者数十家。——《汉书·苏武传》

(11) 又如:高寿;高龄

(12) 高大;远大;盛大

观其坐高堂,骑大马,醉醲而饫肥鲜者。——明· 刘基《卖柑者言》

(13) 又如:高殿(高大的殿堂);高台(高大的楼台或台榭);高榭(高大的台榭);高坟(高大的坟墓);高廪(高大的米仓);高馆(高大的馆阁)

(14) 声调激越

有吏夜扣门,高声催纳粟。——唐· 白居易《纳粟》

(15) 又如:高咏(吟咏时声音激越);高鸣(高声鸣叫)

(16) 通“膏”

(17) 肥沃,膏腴

为人谨厚,然内殖货财,多买田至四百顷,皆泾渭溉灌,极高腴上贾。——《汉纪·孝成纪三》

(18) 甘美

高粱之变,足生大丁,受如持虚。——《素问·生气通天论》

名词

(1) 由下至上的距离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唐· 刘禹锡《陋室铭》

太行、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万仞。——《列子·汤问》

(2) 又如:标高;加高;增高

(3) 高处

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荀子·劝学》

(4) 通“膏”。膏肓,古代医学指心下

爰从寝疾,遽致高肓。——吴《寻阳公主墓誌》

(5) 通“郊”。泛指城外,野外

仲春之月:玄鸟至。至之日,以太牢祠于高禖,天子亲往。——《礼记·月令》

(6) 姓

动词

(1) 加高,提高

高其闬闳,厚其墙垣。——《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牛困人饥日已高,市南门外泥中歇。——唐· 白居易《卖炭翁》

欲居之以为利,而高其直,亦吾售者。——《聊斋志异·促织》

(2) 又如:高发(官位高升);高捷(科举考试高中);高枕(加高枕头)

(3) 尊崇,敬重

世上所高,莫若皇帝。——《庄子·盗跖》

愈穷愈荣,虽死,天下愈高之。——《吕氏春秋》

贵财贱义,高富下贫。——《汉书·地理志》

(4) 远离,隐居

赋诗归来,高蹈独善。——南朝宋· 颜延年《陶征士诔》

(5) 又如:高步(脱离世俗,迈向高远的理想);高逝(远离世俗,不求名利;远去);高声栖(远居山林,不问俗事);高遁(避世而隐居山林)

英文翻译

high, tall; lofty, elevated

方言集汇

◎ 粤语:gou1
◎ 客家话:[沙头角腔] gau1 [台湾四县腔] go1 gau1 [沙头角腔] gau1 [客语拼音字汇] gau1 go1 [海陆丰腔] go1 gau1 [梅县腔] gau1 go1 [客英字典] gau1 [东莞腔] gau1 [陆丰腔] go1 [宝安腔] gau1
◎ 潮州话:gau1 <姓>go1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下平六豪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部韻攝罗马字国际音标
古勞平聲開口一等kaukɑu
kǎo [kao]
部首: 418
笔画: 6
五笔: FTGN
五行:
吉凶:
姓名学: 多用男性
仓颉: JKMVS
四角: 44027

详细解释

形容词

(1) (形声。从老省,丂( kǎo)声。按甲骨文、金文均象偻背老人扶杖而行之状,与老同义。本义:老,年纪大)同本义

考,老也。——《说文》

富贵寿考。——《新唐书》

(2) 又如:考寿(长寿);考终(考终年);考终年(享尽天年)

名词

(1) 去世的父亲

父为考。——《尔雅》

考妣延年。——《苍颉篇》

有子考无咎。——《易·蛊》

奔走事厥考厥长。——《书·酒诰》

生曰父,死曰考。——《礼记·曲礼》

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祖考庙。——《礼记·祭法》

五曰考终命。——《书·洪范》。按,考者,有子孙为后之称。

朕皇考曰伯庸。——《楚辞·离骚》

(2) 又如:考妣(父称考,母称妣,古为生前通称;今人则称死去的父母为考妣)

动词

(1) 假借为“攷”。敲,击

子有钟鼓,弗鼓弗考。——《诗·唐风·山有枢》

金石有声,不考不鸣。——《庄子·天地》

而陋者乃以斧斤考击而求之。——宋· 苏轼《石钟山记》

(2) 又如:考击(敲打);考考(敲鼓的声音)

(3) 假借为“拷”。拷打

幽囚考掠,五毒参至。——《后汉书·戴就传》

(4) 又如:考竟(鞭笞拷问;受拷问而死在监狱中);考死(拷问致死);考杀(拷问击杀)

(5) 查核,考试

略考其行事。——司马迁《报任安书》

(6) 又如:考较(查核;核实);考语(考核官吏政绩的评语)

(7) 审察,察考

甚者且姓名不可考。——孙文《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争略》序

(8) 又如:考据(根据);考正(根据文献资料核实证明);考慎(审慎考察);考寻(考察探求;研求);考道(研求应尊之道);考求(探索研求)

(9) 完成;建成

考仲子之宫。——《左传·隐公五年》

(10) 又如:考落(建成;落成);考成(落成;建成)

英文翻译

examine, test; investigate

方言集汇

◎ 粤语:haau2
◎ 客家话:[沙头角腔] kau3 [陆丰腔] kau3 [台湾四县腔] kau3 ko3 [客英字典] kau3 [海陆丰腔] kau3 ko3 [梅县腔] kau3 [东莞腔] kau3 [宝安腔] kau3 [客语拼音字汇] kau3
◎ 潮州话:kau2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上三十二晧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攝韻部国际音标罗马字
苦浩上聲開口一等kʰɑukhaux/qav
gǎi [gai]
部首: 425
笔画: 7
五笔: NTY
五行:
吉凶:
姓名学: 多用男性
仓颉: SUOK
四角: 18740

详细解释

动词

(1) (会意。甲骨文字形,左边是“己”,象一个跪着的小孩子;右边是“攴”( ),象以手持杖或执鞭。表示教子改过归正之意。本义: 改变)

(2) 同本义

改,更也。——《说文》

敝予又改为兮。——《诗·郑风·缁文》

盖改葬也。——《公羊传·庄公三年》

回也不改其乐。——《论语·雍也》

改取一个挟之。——《仪礼·乡射礼》。注:“更也。”

改居则请退可也。——《仪礼·士相见礼》

执政未改。——《国语·鲁语下》

前图未改。——《楚辞·九章·怀沙》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唐· 贺知章《回乡偶书》

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 宋· 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3) 又如:改容加饰(改变神气而加以奖饰);改适(改嫁);改教(改任执教);改律(改变法规);改视(改变看法;另眼相看);改节(改变节操)

(4) 改正;纠正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述而》

始知为人情所患,有自改意。——《世说新语·自新》

(5) 又如:改励(改过自勉);改悟(醒悟改过);改悛(改悔)

(6) 修改;修订 。如:衣服太大,往小里改一改;改作文;改文章;改纂(改写);改笔(指修改后的文字)

副词

(1) 重新;再

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诗·郑风 ·缁衣》

(2) 又如:改卜(重新占卜;另行选择);改口沓舌(重新转动舌头,改变原来的说法);改作(重制;另制);改析(重新划分);改撰(重新撰写)

(3) 另行;改任

后公改两广,太监泣别,赠大珠四枚。——明· 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三事》

明年正月,召为南京右佥都御史,道改 南吏部右侍郎。——《明史·海瑞传》

(4) 又如:改聚(另行增加民众);改置(另行设置);改授(另行授予官职);改除(另行授官);改取(另行采择)

英文翻译

change, alter; improve, remodel

方言集汇

◎ 粤语:goi2
◎ 客家话:[梅县腔] goi3 goi5 [海陆丰腔] goi3 [客英字典] goi3 [陆丰腔] goi3 [东莞腔] goi3 [沙头角腔] goi3 [客语拼音字汇] goi3 [台湾四县腔] goi3 [宝安腔] goi3
◎ 潮州话:goi2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上十五海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攝韻部国际音标罗马字
古亥上聲開口一等kɒikaix/koj
gé,jí [ge,ji]
部首: 901
笔画: 9
五笔: AFJ
吉凶:
姓名学: 姓,多用男性
仓颉: TLJ
四角: 44506

详细解释

名词

(1) (象形。金文字形,象被剖剥下来的兽皮。中间的圆形物,是被剥下的兽身皮,余下的部分是兽的头、身和尾。“革”是汉字部首之一,从“革”的字多与皮革有关。本义:去毛的兽皮)

(2) 同本义。皮的总称

革,兽皮治去其毛。——《说文》

齿革羽毛。——《书·禹贡》

执之用黄牛之革。——《易·遯卦》

掌秋敛皮,冬敛革。——《周礼·天官》

江南出梓、姜、桂、金、锡、连、丹沙、犀、瑇瑁、珠玑、齿、革。——《史记·货殖列传序》

(3) 又如:人造革;革带(皮带);革笥(用皮作的甲胄);革船(用皮革缝制的船)

(4) 用革制成的甲胄

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孟子·公孙丑下》

(5) 车前的饰物

革车千乘。——《礼记·明堂位》

(6) 又如:革车(战车)

(7) 通“勒”( )。马络头。有嚼口的叫勒,没有的叫羁

故王良造父,天下之善御者也。然而使 王良操左革而叱咤之,使 造父操右革而鞭笞之,马不能行十里,故共之。——《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8) 姓

动词

(1) 变革,更改

革,改也。——《玉篇》

鸟兽希革。——《书·尧典》

故因秦时,本十月为岁首,不革。——《汉书·任敖传》

愿革心易行。——《汉书·严助传》

天地阴阳不革而成。——《吕氏春秋·执一》

厉治革典。——《国语·周语下》

革法明教,而秦人大治。——《盐铁论·非鞅》

革故鼎新。——李德裕《次柳氏旧闻》

瑞锐意兴革,清浚 吴淞、 白茆,通流入海,民赖其流。——《明史·海瑞传》

(2) 又如:革心(改变心意,不再为非作歹);革面(改变旧面貌,转变立场);革正(改正)

(3) 免除或丢掉

今革旧从新,为里党之法,在所牧守,宜以喻民,使知去烦即简之要。——《魏书·食货志》

(4) 又如:革旧从新(指除去旧的章法,遵从新的制度);革去(除去)

(5) 另见

形容词

(1) 通“亟”。 危急

成子高寝疾, 庆遗人请,曰:“子之病革矣。——《礼记·檀弓上》

(2) 又如:病革(病重)

(3) 另见

英文翻译

leather, animal hides; rad. 177

方言集汇

◎ 粤语:gaak3 gaap3 gik1
◎ 客家话:[海陆丰腔] get7 giet7 [宝安腔] gak7 [沙头角腔] gap7 [陆丰腔] get7 [东莞腔] gak7 [台湾四县腔] get7 giet7 [客英字典] gak7 get7 giet7 [客语拼音字汇] gag5 ged5 [梅县腔] get7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入二十一麥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攝韻部国际音标罗马字
古核麥開入聲開口二等kækkrek/kaek
fāng [fang]
部首: 409
笔画: 4
五笔: YYGN
五行:
吉凶:
姓名学: 姓,常用字
仓颉: YHS
四角: 00227

详细解释

动词

(1) (象形。下从舟省,而上有竝头之象。故知并船为本义。本义:并行的两船;泛指并列;并行)

(2) 同本义

方,併船也。象两舟总头形。——《说文》

大夫方舟。——《尔雅》。李注:“竝两船曰方舟。”

方舟而济于河。——《庄子·山木》

不足方。——《仪礼·乡射礼》。注:“犹併也。”

方舟设泭。——《国语·齐语》

江之永矣,不可方思。——《诗·周南·汉广》

操军方连战舰,首尾相接。——《资治通鉴》

蜀汉之粟,方船而下。——《史记·郦食其列传》

(3) 又如:方轨(两车并排行驶);方轩(并排的窗户)

(4) 等同;相当

梓人为侯,广与崇方。——《周礼·考工记》。郑玄注:“方,犹等也。”

今者,齐、 韩相方,而国围攻焉,岂有敢曰我其以三万救是者乎哉?——《战国策》

(5) 比拟

方丧三年。——《礼记·檀弓》。疏:“谓比方也。”

赞票骑亦方此意。——《汉书·卫青霍去病传》。注:“比类也。”

则三古以还年代方之,犹瀼渴之水,比诸大江。——赫胥黎著、 严复译《天演论》

(6) 又如:方天(可与上天相比);方比(比较)

(7) 辨别

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国语·楚语下》

(8) 占有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诗·召南·鹊巢》

(9) 通“放”( fàng)。依据;依托

方天之休。——《左传·哀公十六年》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诗·召南·鹊巢》

(10) 通“仿”( fǎng)。模拟

方其人之习君子之说,则尊以遍矣,周於世矣。——《荀子·劝学》

今世巧而民淫,方效汤武之时,而行神农之事。——《商君书·算地》

(11) 通“谤”( bàng)。指责别人的过失

子贡方人。——《论语·宪问》

或以方谢仁祖,不乃重者。——《世说新语》

名词

(1) 竹木编成的筏

就其深矣,方之舟之。——《诗·邶风·谷风》。高亨注:“方,以筏渡;舟,以船渡。”

(2) 方形

形若土狗,梅花翅,方首,长胫。——《聊斋志异·促织》

一个个方面大耳。——《儒林外史》

(3) 又如:方巾(明朝书生戴的帽子);方裾(直衣襟);方员(即方圆。指物之形体);方舄(方口鞋。舄:夹底鞋)

(4) 方向;方位(方向位置) 。如:东方;四面八方;方客(四方宾客);方神(四方之神);方国(四邻之国)

(5) 地区;地方

有朋自远方来。——《论语·学而》

远方之能疑者,并举而争起矣。——汉· 贾谊《论积贮疏》

(6) 又如:方俗(地方风俗);方帅(地方军事长官);方贡(四方的土贡);方处(地方)

(7) 方面

(8) 相对于如走廊、河流或街道的中心或分界线而言的场所、空间或方向。如:右方;左方;四方

(9) 相反于或相比着另一方位观察的一个方位。如:双方平衡

(10) 交易、战斗或辩论的一个组成部分。如:双方均未获胜

(11) 指四面

若事不辑,方面何所可据?——《三国演义》

(12) 指四面,周围,四旁

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晋· 陶渊明《归园田居》

寻其方面,乃知震之所在。——《后汉书·张衡传》

乃令史官记地动所从方起。

(13) 又指统辖一个方面的大员。如:方面大员(独当一面的大员)

(14) 规律;道理

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方:指学问。)——《庄子·秋水》

今吾无所开吾喙,敢问其方?

是所以语大义之方,论万物之理也。

(15) 指儒家伦理道德和学问

使臣下百吏莫不宿道乡方而务。——《荀子·王霸》

学道立方,离法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文学之士。——《韩非子·六反》

(16) 合成药物的配方

请了多少名医修方配药,皆不见效。——《红楼梦》

(17) 又如:方诊(处方和诊察病情);方脉(医方和脉象);医方

(18) 一个数的n次乘方的简称 。如:二的四次方是十六

(19) 品类;类别

室家遂宗,食多方些。——《楚辞》

故君子之朋友有乡,其恶有方。——《礼记》

以死生为一化,以万物为一方,同精于太清之本。——《淮南子》

(20) 大地 。如:方局(大地);方州,方舆(大地)

(21) 平方米的简称 。如:铺地板十五方

(22) 立方米的简称 。如:一方木材

(23) 以最弱可听声为零开始的响度单位,与声强的分贝标度相当,某一声音的方数等于听起来同样响时1000赫纯音的分贝数

(24) 方法

少有连必多方钩致。——清· 方苞《狱中杂记》

教之以进退坐作之方。——宋· 苏轼《教战守》

(25) 又如:千方百计;教导有方;方儿(方法;药方)

(26) 方圆。指土地面积

荆之地方五千里, 宋之地方五百里。——《墨子·公输》

(27) 又

今齐地方千里,有二十城。

(28) 通“房”( fáng)

(29) 植物种子的外皮

既方既阜,既坚既好。——《诗·小雅·大田》

(30) 住室

周垣之高八尺,五十步一方。——《墨子·备城门》

(31) 姓

形容词

(1) 方正(人行为、品性正直无邪);正直

盘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2) 又如:方刚(方正刚直);方切(正直而恳切);方心(方正之心);方质(方正质朴)

(3) 通“旁”( páng)。遍,广

方施象刑惟明。——《书·益稷》

晋国之方,偏侯也。——《国语·晋语》。注:方,大也。

(4) 又如:方行(广泛施行)

副词

(1) 方才

(2) 表示时间、相当于“始”“才”

有五月方生者谓之晚筀。——宋· 沈括《梦溪笔谈》

(3) 又

伐山取材,方有人见之。

(4) 又如:如梦方醒;方当(正当,正值)

(5) 表示时间,相当于“正在”

守门卒方熟睡。——《资治通鉴·唐纪》

余方心动欲还。——宋· 苏轼《石钟山记》

时予方以讨贼督师桂林。—— 孙文《序》

(6) 又如:方殷(正当剧盛之时)

(7) 表示时间,相当于“将”

今治水军八十万众,方与将军会猎于吴。——《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十三年》

余方高驰而不顾。——《楚辞·屈原·涉江》

(8) 表示情态方式,相当于“一并”

甲兵方起于天下。——《墨子·备城门》

(9) 表示范围或程度,相当于“只”、“仅”

赏有功,罚有罪,而不失其人,方在于人者也。——《韩非子》

介词

(1) 表示时间,相当于“在”、“当”

方其盛时必毁。——《素问》

方是时,博鸡者以义闻于东南。——明· 高启《书博鸡者事》

方其系燕父子以组。—— 宋· 欧阳修《新五代史·伶官传·序》

(2) 又

故方其盛也,举天下之豪杰莫能与之争。

英文翻译

a square, rectangle; a region; local

方言集汇

◎ 粤语:fong1
◎ 客家话:[东莞腔] fong1 [宝安腔] fong1 [梅县腔] fong1 [陆丰腔] fong1 [客英字典] fong1 [台湾四县腔] fong1 [客语拼音字汇] fong1 [沙头角腔] fong1 [海陆丰腔] fong1
◎ 潮州话:bang1(pang) , huang1(huang) , hng1(hng) , <姓>bung1(pung) [饶平、揭阳、潮阳]beng1(png)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下平十陽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攝韻部国际音标罗马字
符方陽合平聲合口三等bʰĭwaŋbyang/bvang
àn [an]
部首: 420
笔画: 10
五笔: PVSU
五行:
吉凶:
姓名学: 多用男性
仓颉: JVD
四角: 30904

详细解释

名词

(1) (形声。从木,安声。本义: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

(2) 同本义

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史记·田叔列传》

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后汉书·梁鸿传》

对案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南朝宋· 鲍照《拟行路难》

(3) 又如:捧案;案杯(案酒)

(4) 无靠背的坐具

师田,则张幕设案。(师田:出师或田猎。)——《周礼·天官》

(5) 长方形的桌子

案,几属。——《说文》

权拔刀斫前奏案。——《三国志·周瑜传》

庑下一人伏案卧。——清· 方苞《左忠毅公逸事》

成妻纳钱案上。——《聊斋志异·促织》

(6) 又如:书案;伏案;条案,拍案(拍桌子)

(7) 案件

这么说来,却怎么了结此案?——《红楼梦》

(8) 又如:办案;破案;定案;结案;案由(案件的内容提要)

(9) 官府处理公事的文书、成例

终朝理文案,薄暮不遑瞑。——陆机《答张士然》

无案牍之劳形。——唐· 刘禹锡《陋室铭》

(10) 又如:方案;提案;议案;草案

(11) 狱讼的案卷

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清· 方苞《狱中杂记》

(12) 又

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

(13) 又如:案记(卷宗文录);案检(案卷)

(14) 按语。同“按”

案:黄帝葬于桥山,犹曰君臣葬其衣冠。——《论衡·道虚》

(15) 又如:加案

动词

(1) 按;用手向下压

案灌夫项,令谢。——《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2) 考查,研求

召有司案图。——《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案贤圣之言,上下多相违,其文前后多相伐者。——王充《论衡·问孔》

(3) 又如:案举(考核并举荐);案事(考问事实);案首(查考记录。又指清朝科举考试时县、府及院试的头名)

(4) 查办

收案致法。——《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

下有司案验。——《汉书·息夫躬传》

(5) 又如:案坐,案治(查办);案验(审案定罪);案杀(查办处死)

(6) 查讯、审问

使长安丞案贤。——《汉书·赵尹韩张两传》

(7) 又

出有案问。

(8) 又

案之罪立具。

(9) 又

案验甚急。

(10) 切

则刺其足心各三所,案之,无出血,病旋已。——《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朕使侍医伍宏等内侍案脉。——《汉书·王嘉传》

英文翻译

table, bench; legal case

方言集汇

◎ 粤语:ngon3 on3
◎ 客家话:[梅县腔] on5 [台湾四县腔] on5 [东莞腔] on5 [陆丰腔] on5 [客语拼音字汇] on4 [宝安腔] on5 [客英字典] on5 [海陆丰腔] on5 [沙头角腔] on5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去二十八翰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部韻攝罗马字国际音标
烏旰去聲開口一等qanh/annʔɑ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