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邸
词语释义
词语解释
诸郡设在京师的办事处。
《汉书·宣帝纪》:“ 邴吉 为廷尉监,治巫蛊於郡邸。”《北史·循吏传·柳俭》:“拜 弘化 太守, 俭 清节愈励。 大业 五年,入朝,郡国毕集……帝赐 俭 帛二百匹, 绚 ( 郭绚 )、 肃 ( 敬肃 )各一百匹,令天下朝集使送至郡邸,以旌异焉,论者美之。” 唐 李颀 《答高三十五留别便呈于十一》诗:“怀章不使郡邸惊,待詔初从闕庭至。”
借指郡国。
唐 封敖 《授史宪忠泾原节度使制》:“擢自郡邸,陟於斋坛。”
引证解释
⒈ 诸郡设在京师的办事处。
引《汉书·宣帝纪》:“邴吉为廷尉监,治巫蛊於郡邸。”
《北史·循吏传·柳俭》:“拜弘化太守, 俭清节愈励。 大业五年,入朝,郡国毕集……帝赐俭帛二百匹, 绚(郭绚 )、 肃(敬肃 )各一百匹,令天下朝集使送至郡邸,以旌异焉,论者美之。”
唐李颀《答高三十五留别便呈于十一》诗:“怀章不使郡邸惊,待詔初从闕庭至。”
⒉ 借指郡国。
引唐封敖《授史宪忠泾原节度使制》:“擢自郡邸,陟於斋坛。”
郡邸的网络释义
郡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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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
名词
(1) (形声。从邑,君声。从“邑”,表示与行政区域有关。本义:古代的行政区域)
(2) 同本义
郡,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故春秋传曰,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是也。至 秦初置三十六郡,以监其县。——《说文》。 朱骏声曰: 汉又增四十六郡,二十一国,凡郡国一百有三,古者县大郡小, 秦以后郡大县小。
及郡下。——晋· 陶渊明《桃花源记》
谪守巴陵郡。—— 宋· 范仲淹《岳阳楼记》
从郡城就童子试归。——清· 周容《芋老人传》
自郡城走数十里。
(3) 又如:郡属(郡守的属员);郡廨(郡府);郡朝(郡署的厅事。亦指郡守);郡章(郡太守的印玺);郡倅(郡佐。郡守的副职)
(4) 英国和爱尔兰的领土区划分之一,构成为行政、司法和政治目的而设立的主要单位,包括以前盎格鲁撒克逊的郡和其它从未成为郡的地区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kiun6 kiun3 [梅县腔] kiun3 [宝安腔] kiun3 [陆丰腔] kiun3 [东莞腔] gun5 [台湾四县腔] kiun5 kiun3 [客语拼音字汇] kiun4 [客英字典] kiun5 kiun2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郡 | 渠運 | 羣 | 文 | 去聲 | 問 | 合口三等 | 臻 | 文 | gʰĭuən | gyonh/giunn |
详细解释
名词
(1) (形声。从邑,氐(
)声。本义:战国时诸侯或朝见皇帝时在京城的住所。泛指官员办事或居住的处所)(2) 同本义
邸,属国舍也。——《说文》
舍燕邸。——《汉书·卢绾传》。注:“诸侯王及诸郡朝宿之馆,在京师者谓之邸。”
(3) 又如:邸城(古代在京师为郡国诸侯或外藩君主朝觐起居所建的小城)
(4) 高级官员、贵族办事或居住的地方 。如:官邸;邸阁(屯积军粮的场所);邸观(邸舍与楼观);邸院(邸宅);私邸
(5) 店铺 。如:邸店(古代兼具堆栈、商店、客舍性质的店铺)
(6) 止,到
自中山西邸瓠口为渠。——《史记·河渠书》
邸余车兮方林。——《楚辞·屈原·涉江》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di3 dai5 [台湾四县腔] di3 dai5 [客英字典] di3 [宝安腔] di3 dai3 [梅县腔] di3 [客语拼音字汇] dai3 dai4 di3
◎ 潮州话:di2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部 | 韻攝 | 罗马字 | 国际音标 |
邸 | 都禮 | 端 | 齊開 | 上聲 | 薺 | 開口四等 | 齊 | 蟹 | tex/tej | ti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