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宪
词语释义
词语解释
防火的法令。
《管子·立政》:“修火宪,敬山泽、林藪、积草。”《荀子·王制》:“脩火宪,养山林、藪泽、草木、鱼鱉、百索。” 杨倞 注:“不使非时焚山泽。”
引证解释
⒈ 防火的法令。
引《管子·立政》:“修火宪,敬山泽、林藪、积草。”
《荀子·王制》:“脩火宪,养山林、藪泽、草木、鱼鱉、百索。”
杨倞注:“不使非时焚山泽。”
火宪的国语词典
预防火灾的政令。
火宪的网络释义
火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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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
名词
(1) (象形。甲骨文字形象火焰。汉字部首之一。本义:物体燃烧所发的光、焰和热)
(2) 同本义
火,南方之行也。炎而上,象形。——《说文》
火之为言委随也,故字人散二者为火也。——《春秋·元命苞》
离为火。——《易·说卦》
火水妃也。春秋感情符,火者阳之精也。——《左传·昭公九年》
火,日气也。——《论衡·诘术》
人火曰火,天火曰灾。——《左传·宣公十六年》
国曰灾,邑曰火。——《谷梁传·昭公九年》
大者曰灾,小者曰火。——《公羊传·襄公九年》
火烧令坚。——宋· 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火令药熔。
(3) 又如:火链(旧时打火用的火力);火厝(火葬);火筒(烟筒);火火烛烛(火势很大);火厄(火灾);火备(防火设施)
(4) 火灾;发生火灾
凡四遭火。——明· 归有光《项脊轩志》
(5) 又如:火兵(负责救火的兵);火事(失火事故);火殃(古时指预兆火灾的天象);火所(发生火灾的地方)
(6) 灯火,指灯烛或火把
江船火独明。——唐· 杜甫《春夜喜雨》
拥火以入。——宋· 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火且尽。
火尚足以明。
(7) 又如:火鼓(火炬和战鼓);渔火;火燎(竹烛;火炬)
(8) 光芒 。如:火眸(火眼金睛)
(9) 热;热气 。如:火杂杂(形容非常热);火流(形容酷热);火风(炎热的风)
(10) 五行 ——中国古代哲学的五个基本要素(金、木、水、火、土)之一。如:火欲殂(指汉朝将亡。因古代用五行生克来讲朝代兴亡替代的道理);火位(五行中火行的方位)
(11) 中国古代兵制单位, 十人为 “火”
皆解甲,散还火伍中。——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
(12) 火星之简称。又名大火 。司南方,主夏季。而古恒星之名,心宿二,古称“大火”,亦简称火
七月流火。——《诗·豳风·七月》
大火谓之大辰。——《尔雅·释天》。按:“东方之宿三星,中一星色赤而大,故命之曰火。”
火为口舌之象。——《论衡·言毒》
(13) 又如: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火角(火星芒角);火官(古时掌祭火星、行火政之官);火房(火星的分野)
(14) 指枪炮弹药 。如:军火
(15) 比喻战争 。如:交火;开火;停火
(16) ∶指阳性、热性一类的物象或亢进的状态 。如:上火,败火
(17) 古时通“伙” 。如:火家(伙计帮工);同火;合火;一火贼;火计(火家。伙计);火仓(伙食)
动词
(1) 焚烧;烧毁
火,燬也。——《说文》
火,言毁也,物入中皆毁坏也。——《释名·释天》
(2) 又如:火人(以火烧人);火库(焚烧敌方兵库);火队(焚烧敌方队伍,以乱其行阵);火积(焚烧敌方的储备)
(3) 用火烧物使熟 。如:火灶(烧火做饭的设备。多以砖坯砌成)
(4) 生气 。如:他火了;火冒(发火;生气);火剌剌(发火忿怒的样子)
形容词
(1) 形容像火那样的颜色,一般指红色的
朱鳞火鬣。——唐· 李朝威《柳毅传》
(2) 又如:火云(红云);火采(红光);火狐;火旆(红色的旌旗);火树(形容开满红花的树)
(3) 紧急 。如:火匝匝(火杂杂。形容紧张、急迫);火崩崩(形容十分紧急);火签(差役办理紧急公务的凭证);火牌兵符(最紧急的命令;通知)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东莞腔] fo3 [沙头角腔] fo3 [梅县腔] fo3 [海陆丰腔] fo3 [客语拼音字汇] fo3 [陆丰腔] fo3 [宝安腔] fo3 [台湾四县腔] fo3 [客英字典] fo3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火 | 呼果 | 曉 | 戈一合 | 上聲 | 哿 | 合口一等 | 果 | 戈 | xuɑ | huax/xuaa |
详细解释
形容词
(1) (会意。从心,从目,害省声。心、目并用。本义:敏捷)
(2) 同本义
宪,敏也。——《说文》
博闻多能曰宪。——《周书·谥法》
(3) 喜乐的样子
天之方难,无然宪宪。——《诗·大雅》
(4) 又如:宪宪(欣欣。喜悦的样子)
名词
(1) 法令
布宪于国。——《管子·立政》
宪,法也。——《尔雅》
慎乃宪。——《书·益稷》
万邦为宪。——《诗·小雅·六月》
此君之宪令。——《左传·襄公二十八年》
发虑宪。——《礼记·学记》
(2) 又如:宪票(拘提人犯或处理公务的指令);宪范(法式,典范)
(3) 宪法的略称 。如:立宪;护宪;制宪
(4) 宪司的省称 。宋代官名,即诸路提点刑狱公事,相当于后世的按察司之职
(5) 方法
犹迹求履之宪也。——《管子》
(6) 旧时属吏对上司的尊称
且等本县见过学宪,再作道理。——《官场现形记》
(7) 又如:宪台(对上官的尊称);宪训煌煌(对官员训词的恭维);宪官(泛指官员)
(8) 姓
动词
(1) 公布
宪谓幡书以明之。——《周礼·朝士》。杜注
令群吏宪禁令。——《周礼·小司徒》。注:“表县之。”
(2) 效法
宪禁于玉宫。——《周礼·天官》
宪女史之典戒。——《寡妇赋》
(3) 又如:宪写(仿效;模仿)
(4) 制裁
被宪者多结怨。——《南齐书》
(5) 又如:宪墨(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