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籍

mín jí [ min ji]
注音 ㄇ一ㄣˊ ㄐ一ˊ

词语释义

居民的户籍。亦指有户籍的居民。

词语解释

  1. 居民的户籍。亦指有户籍的居民。

    《南齐书·郁林王纪》:“宜从荡宥,许以自新,可一同放遣,还復民籍。” 宋 孔平仲 《孔氏杂说》卷二:“ 东汉 之定民籍,颇若劳扰,今之造户口簿,却不如此也。”《宋史·尹洙传》:“今边鄙虽有乡兵之制,然止极塞数郡,民籍寡少,不足备敌。”《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天禧四年》:“所至视民籍差等,有不如式者,惩革之。” 清 代将不属军、商、灶籍的各色人编入民籍。《清史稿·食货志一》:“凡民之著籍,其别有四:曰民籍;曰军籍,亦称卫籍;曰商籍;曰灶籍。”

引证解释

⒈ 居民的户籍。亦指有户籍的居民。

《南齐书·郁林王纪》:“宜从荡宥,许以自新,可一同放遣,还復民籍。”
宋孔平仲《孔氏杂说》卷二:“东汉之定民籍,颇若劳扰,今之造户口簿,却不如此也。”
《宋史·尹洙传》:“今边鄙虽有乡兵之制,然止极塞数郡,民籍寡少,不足备敌。”
《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天禧四年》:“所至视民籍差等,有不如式者,惩革之。”
清代将不属军、商、灶籍的各色人编入民籍。 《清史稿·食货志一》:“凡民之著籍,其别有四:曰民籍;曰军籍,亦称卫籍;曰商籍;曰灶籍。”

民籍的国语词典

人民的户籍。清朝时各色人户,凡是不属于军、商、灶籍的,都编为民籍。

民籍的网络释义

民籍

  • 民籍,拼音:mín jí,注音:ㄇㄧㄣˊ ㄐㄧˊ,指居民的户籍。亦指有户籍的居民。
  • 汉字详情

    mín [min]
    部首: 104
    笔画: 5
    五笔: NAV
    五行:
    吉凶:
    姓名学: 常用字,多用男性
    仓颉: RVP
    四角: 77747

    详细解释

    名词

    (1) (指事。从古文之象。古文从母,取蕃育意。古代指黎民百姓,平民。与君、官对称)

    (2) 同本义

    民,众萌也。从古文之象。——《说文》。按,古文从母。取蕃育也,上下众多意,指事。

    民,氓也。——《广雅》。按,土著者曰民,外来者曰氓。

    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谷梁传·成公元年》

    夫民神之主也。——《左传·桓公六年》

    无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左传·闵公元年》

    黎民阻饥。——《书·舜典》

    民不适有居。——《书·盘庚上》

    哀我征夫,独为匪民。——《诗·小雅·何草不黄》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泰伯》

    吾入关,秋毫不敢有所近,籍吏民,封府库,而待将军。——《史记·项羽本纪》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

    (3) 又如:民夫(被官府征召服劳役的百姓);民户(民家);民居(百姓居住之所);民服(平民的衣服);民宅(民房);民望(民众的希望、心愿;在民众中的声望);民牧(民众的治理者。后指地方的长官);民情(民众的心情、意愿);民役(民众所承担的劳役);民利(民众的利益);民命(民众的意旨;民众的生命;人命);民和(民众和睦团结);汉民;回民;藏民;民壮(清朝州、县官的卫兵。即三班中的壮班);渔民;农民;牧民;民膏(比喻人民用血汗创造的财富);民经(人民的规范);民熙物阜(人民安乐,物产富饶。形容升平景象);民害(人民的祸害);民力(人民的财力和劳力);民脂(比喻人民的劳动果实);民财(人民的财物);民纪(人民行为的准则);民祗(人民所敬畏者)

    (4) 泛指人

    民受无地之中以生。——《左传·成公十三年》

    食者,民之本也。——《淮南子》

    石斧之民。——〔英〕赫胥黎著、 严复译《天演论》

    (5) 又如:民性(人的天赋本性);民灵(人和神);民智(人的聪明才智)

    形容词

    (1) 民间的

    轻徭薄赋,以宽民力。——方勺《方腊起义》

    (2) 又如:民谣(民间流传的歌谣);民营(民间经营);民语(民间广泛流行的定型的言语);民狱(民间诉讼案件);民社(民间祭祀土神)

    英文翻译

    people, subjects, citizens

    方言集汇

    ◎ 粤语:man4
    ◎ 客家话:[梅县腔] min2 [宝安腔] min2 [东莞腔] min2 [台湾四县腔] min2 [客语拼音字汇] min2 [海陆丰腔] min2 [客英字典] min2 [沙头角腔] min2 [陆丰腔] min3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上平十七眞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攝韻部国际音标罗马字
    彌鄰眞A平聲開口三等眞Amĭĕnmjin/min
    [ji]
    部首: 624
    笔画: 20
    五笔: TDIJ
    五行:
    吉凶:
    姓名学: 姓,常用字,多用男性
    仓颉: HQDA
    四角: 88961

    详细解释

    名词

    (1) (形声。从竹,耤( )声。古书以竹制成,故从“竹”。本义:登记册,户口册)

    (2) 同本义

    籍,簿书也。——《说文》

    乃以九畿之籍。——《周礼·大司马》

    掌邦国宾客之体籍。——《周礼·小行人》。注:“名位尊卑之书。”

    非礼也勿籍。——《左传·成公二年》

    今荆州非少人也,而著籍者寡。—— 诸葛亮《论游户自实》

    宫观之籍。——明· 顾炎武《复庵记》

    (3) 又如:籍口(户口);籍戎(编入军籍);籍地(官宦门第);削籍(官吏被革职,在官籍中除名);除籍(于簿籍中除名)

    (4) 泛指书,成册的著作

    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孟子·万章下》

    五代时始印五经,已后典籍皆为版本。——《梦溪笔谈·活板》

    由是文籍生焉。——萧统《文选序》

    (5) 又如:籍图(文籍图书);书籍;古籍;经籍;典籍

    (6) 代表个人的身份;代表个人对国家、组织的隶属关系

    玉郎会此通仙籍,忆向天街问紫芝。——李商隐《重过圣女祠》

    (7) 又如:军籍;党籍;外籍;客籍;团籍;队籍

    (8) 籍贯

    顷小儿回籍应举。——张居正《答应天巡抚宋阳山书》

    (9) 又如:回籍;原籍

    (10) 征籍。中国古代各种捐税的统称

    实亩实籍。——《诗·大雅·韩奕》

    (11) 又如:籍税(征收租税);籍赋(赋税);籍敛(征收田税);籍求(敛取);籍取(敛取;征收);籍兵(征集兵士)

    (12) 门籍,一种写有当事人姓名的小牌子

    光夫人显及诸女皆通籍长信宫——《汉书·魏相传》

    (13) 又

    汉代有事需要出入宫门者,皆有门籍悬于宫门,以备案验

    动词

    (1) 登记

    籍吏民。(籍,登记。登记官吏、人民,就是造花名册、户籍册等。)——《史记·项羽本纪》

    (2) 又如:籍名(登记籍贯名字);籍没(登记并没收所有的财产);籍夫(登记征用民夫);籍田(藉田。古代天子亲耕之田。以所获祭祀宗庙,并寓劝农之意)

    (3) 没收入官 。如:籍配(籍没和充军);籍略(籍没和强取);籍死(犯罪被籍没致死);籍产(没收罪犯所有的财产)

    (4) 假借。通“借” 。如:籍甚(有所凭藉而更强大);籍在(依赖,慰藉)

    形容词

    杂乱 。如:狼籍

    英文翻译

    record, register, list; census

    方言集汇

    ◎ 粤语:zik6
    ◎ 客家话:[沙头角腔] cit8 [客语拼音字汇] qid6 xid6 [海陆丰腔] sit8 cit8 [客英字典] sit8 cit8 [陆丰腔] sit7 [宝安腔] cit8 [台湾四县腔] sit8 cit8 [梅县腔] sit8 [东莞腔] cit8
    ◎ 潮州话:zia6

    宋本广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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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昔昔開入聲開口三等dzʰĭɛkziek/dzi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