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mín fǎ [ min fa]
注音 ㄇ一ㄣˊ ㄈㄚˇ
词性 名词

词语释义

民法 mínfǎ

(1) 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civil law

词语解释

  1. 调整平等民事主体间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引证解释

⒈ 调整平等民事主体间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国语词典

规范私人间一般社会生活的主要法律,为人民权利义务的准绳。

民法的翻译

英语: civil law
德语: bürgerliches Recht (S, Rechtsw)​, Privatrecht (S, Rechtsw)​, Zivilrecht (S, Rechtsw)​
法语: droit civil, droit privé, liberté contractuelle

民法造句

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
地役权是大陆法系民法及英美法系财产法上均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我国法律确立的一项基本法律准则。
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仲裁庭逾期未做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应当制作暂缓执行决定书,并及时送达当事人。
高职法律专业民法学课程教学如何体现高职特色,是一个需要认真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明确,审理赔偿确认案件应坚持立审分立原则。
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从罗马法到当今民法,对人的法律塑造始终受到理性主义哲学传统的影响,近代人格权概念的承认亦然。
第二百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百一十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当事人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人民法官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但是,目前我国主流民法理论仍不承认判例的裁判规制作用,法律也没有赋予法官民事判例的创制权。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据悉,在中国判刑与法院裁定通常在同一天公布,所有的死刑宣判都会自动报呈最高人民法院。
在这个激烈变革的时代,的滞后性暴露无遗,由于原有的民商法体系只注重市场主体意思自由的保护,注重自由交易的保障,原有的民法规范已经不能解决现实需要。

汉字详情

mín [min]
部首: 104
笔画: 5
五笔: NAV
五行:
吉凶:
姓名学: 常用字,多用男性
仓颉: RVP
四角: 77747

详细解释

名词

(1) (指事。从古文之象。古文从母,取蕃育意。古代指黎民百姓,平民。与君、官对称)

(2) 同本义

民,众萌也。从古文之象。——《说文》。按,古文从母。取蕃育也,上下众多意,指事。

民,氓也。——《广雅》。按,土著者曰民,外来者曰氓。

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谷梁传·成公元年》

夫民神之主也。——《左传·桓公六年》

无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左传·闵公元年》

黎民阻饥。——《书·舜典》

民不适有居。——《书·盘庚上》

哀我征夫,独为匪民。——《诗·小雅·何草不黄》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泰伯》

吾入关,秋毫不敢有所近,籍吏民,封府库,而待将军。——《史记·项羽本纪》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

(3) 又如:民夫(被官府征召服劳役的百姓);民户(民家);民居(百姓居住之所);民服(平民的衣服);民宅(民房);民望(民众的希望、心愿;在民众中的声望);民牧(民众的治理者。后指地方的长官);民情(民众的心情、意愿);民役(民众所承担的劳役);民利(民众的利益);民命(民众的意旨;民众的生命;人命);民和(民众和睦团结);汉民;回民;藏民;民壮(清朝州、县官的卫兵。即三班中的壮班);渔民;农民;牧民;民膏(比喻人民用血汗创造的财富);民经(人民的规范);民熙物阜(人民安乐,物产富饶。形容升平景象);民害(人民的祸害);民力(人民的财力和劳力);民脂(比喻人民的劳动果实);民财(人民的财物);民纪(人民行为的准则);民祗(人民所敬畏者)

(4) 泛指人

民受无地之中以生。——《左传·成公十三年》

食者,民之本也。——《淮南子》

石斧之民。——〔英〕赫胥黎著、 严复译《天演论》

(5) 又如:民性(人的天赋本性);民灵(人和神);民智(人的聪明才智)

形容词

(1) 民间的

轻徭薄赋,以宽民力。——方勺《方腊起义》

(2) 又如:民谣(民间流传的歌谣);民营(民间经营);民语(民间广泛流行的定型的言语);民狱(民间诉讼案件);民社(民间祭祀土神)

英文翻译

people, subjects, citizens

方言集汇

◎ 粤语:man4
◎ 客家话:[梅县腔] min2 [宝安腔] min2 [东莞腔] min2 [台湾四县腔] min2 [客语拼音字汇] min2 [海陆丰腔] min2 [客英字典] min2 [沙头角腔] min2 [陆丰腔] min3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上平十七眞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攝韻部国际音标罗马字
彌鄰眞A平聲開口三等眞Amĭĕnmjin/min
[fa]
部首: 331
笔画: 8
五笔: IFCY
五行:
吉凶:
姓名学: 姓,常用字,多用男性
仓颉: EGI
四角: 34132

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 zhì),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

(2) 同基本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

失期,法当斩。——《史记·陈涉世家》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吕氏春秋·察今》

(3) 又

法虽今而在。

(4) 又如:合法;犯法;法禁(刑法和禁令)

(5) 法令;规章;制度

汉法令非行也。——汉· 贾谊《治安策》

(6) 又如:法日(制度规定的日子)

(7) 标准;模式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宋· 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

(8) 又如:法戒(楷式和监戒)

(9) 方法;办法

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孙子·九变》

其法,用胶泥刻字。——宋· 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梦溪笔谈·采草药》

(10) 又如:用法;分类法;法套(办法);法儿(法子;办法)

(11) 法拉,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

(12) 尊称佛家的事物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 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13) 又如:法施(以佛法度人);法嗣(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后亦泛指继承人);法界(佛教指整个现象界);法华(佛经名。《妙法莲华经》的简称。佛教主要经典之一)

(14)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汉书》

(15) 法术,即用念咒、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如:仗剑作法

(16) 法国的简称

余闻法人好胜。—— 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17) 姓

动词

(1) 合法

其于诸侯之求索也,法则听之,不法则距之。——《韩非子·八奸》

(2) 效法

则文王不足法与?——《孟子·公孙丑上》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韩非子·五蠹》

法其所以为法。——《吕氏春秋·察今》

垂诸文而为后世法。——唐· 韩愈《答李翊书》

(3) 又如:法常可(效法通常的做法。常可,指旧制度);法天(效法自然和天道);法古(效法古代);法循(效法遵循)

(4) 守法

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柳宗元《封建论》

(5) 依法处治

将法太子。——《史记·商君列传》

英文翻译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

方言集汇

◎ 粤语:faat3
◎ 客家话:[海陆丰腔] fap7 [梅县腔] fap7 [台湾四县腔] fap7 [客英字典] fap7 [陆丰腔] fap7 [客语拼音字汇] fab5 [沙头角腔] fap7 [东莞腔] fap7 [宝安腔] fap7
◎ 潮州话:huap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入三十四乏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攝韻部国际音标罗马字
方乏入聲合口三等pĭwɐppyap/pv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