榷课
词语释义
词语解释
国家专利税。
明 沉德符 《野获编补遗·畿辅·建酒楼》:“ 洪武 二十七年,上以海内太平,思与民偕乐,命工部建十酒楼於 江东门 外……而五楼则专以处侑酒歌妓者,盖倣 宋 世故事,但不设官醖,以收榷课。”
引证解释
⒈ 国家专利税。
引明沉德符《野获编补遗·畿辅·建酒楼》:“洪武二十七年,上以海内太平,思与民偕乐,命工部建十酒楼於江东门外……而五楼则专以处侑酒歌妓者,盖倣宋世故事,但不设官醖,以收榷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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榷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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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
(1) (形声。从木,寉(
)声。本义:独木桥)(2) 同本义
榷,水榷横木,所以渡者也。——《说文》。按:两头聚石,以木横架之,故亦名石杠。”
榷,独梁也。——《广雅·释室》
独木之桥曰榷。——《初学记》
(3) 税
其擅加杂榷,率一切宜停。——《文献通考》
动词
(1) 专营,专卖
初榷酒酤。——《汉书·武帝纪》
自以为国家兴榷筦之利。——《汉书·车千秋传》。注:“榷,谓专其利使入官也。”
(2) 又如:榷茶(由官方专卖茶叶,以独占其利);榷货(由官方专卖货物而享专利);榷酤(由官方专利卖酒);榷盐(由官方专卖食盐)
(3) 征收;征税 。如:榷收(征收);榷政(征税的事务);榷酒征茶(征收酒茶税。亦泛指苛捐杂税);榷算(征收算赋);榷税(征税);榷课(国家专利税)
(4) 商讨,研究 。如:榷略(研讨);榷扬(研讨);榷论(商讨辩论)
形容词
通“確”。真实
乐天知命,榷乎其不可拔也。——《玄儒先生娄寿碑》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客语拼音字汇] kog5 [宝安腔] kok7 [客英字典] kok7 [海陆丰腔] kok7 [台湾四县腔] kok7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覺 | 古岳 | 見 | 覺 | 入聲 | 覺 | 開口二等 | 江 | 江 | kɔk | kruk/keok |
详细解释
动词
(1) (形声。从言,果声。本义:考核)
(2) 同本义(根据一定的标准验核)
课,试也。——《说文》
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韩非子·定法》
成器不课不用,不试不藏。——《管子·七发》
有官而无课,是无官也;有课而无赏罚,是无课也。——苏洵《上皇帝书》
(3) 又如:课其事业;课试(试验,考核);课绩(考绩)
(4) 督促完成指定的工作
课家人负物百斤,环舍趋走。——《后汉书》
(5) 按规定的内容和分量讲授或学习
每晚同鲁小姐课子到三更四鼓。——《儒林外史》
(6) 又如:课子(教子读书);课读(按规定的内容和数量教授或学习)
(7) 征收赋税;差派劳役
是岁,始课南徐州侨民租。——《宋书·孝武帝本纪》
(8) 又如:课役(徵抽财税,分派徭役);课以重税
(9) 占卜
有日者,能课,使之课,莫不奇中。——惠洪《冷斋夜话》
(10) 又如:课筒(占卜的签筒);课语讹言(胡说八道)
名词
(1) 教学科目 。如:必修课;基础课;主课;专业课
(2) 教学时间 。如:上四节课;一节语文课
(3) ∶教学课程的一部分;特指某一科目在单位授课时间(通常不超过一小时)完成的内容 。如:今日上两课;这个课本内容分为二十课
(4) 税款,税
免其课役。——魏征《隋书》
(5) 又如:国课;盐课;课口(唐时赋税有租、庸、调,其应纳赋税的人口称为课口);课户(应纳赋税的民户)
(6) 机关学校等行政上的单位(也叫科) 。如:总务课;特高课
(7) 日本政府各部司、局以下的一级行政单位 。如:外劣省亚洲局中国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