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法
词语释义
词语解释
典范;法则。
《晋书·隐逸传·辛谧》:“ 謐 少有志尚,博学善属文,工草隶书,为时楷法。”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慕贤》:“有 丁覘 者, 洪亭 民耳,颇善属文,殊工草隶……军府轻贱,多未之重,耻令子弟以为楷法。”《明史·隐逸传·杨恒》:“ 恒 性醇篤……家无儋石,而临财甚介,乡人奉为楷法焉。”
犹效法。
《南史·柳世隆传》:“ 司马公 所为,后生楷法,吾岂能止之哉。”
楷书之法。
《晋书·卫恒传》:“ 上谷 王次仲 ,始作楷法。”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三:“﹝ 蒋衡 ﹞工诗、古文,其《书法论》一篇,尤为讲楷法者所宗尚。”《花月痕》第四七回:“﹝ 李稷 ﹞又开了几处学堂,教二十岁下兵丁,都要读些史书,熟些核算,工些楷法。”
引证解释
⒈ 典范;法则。
引《晋书·隐逸传·辛谧》:“謐少有志尚,博学善属文,工草隶书,为时楷法。”
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慕贤》:“有丁覘者, 洪亭民耳,颇善属文,殊工草隶……军府轻贱,多未之重,耻令子弟以为楷法。”
《明史·隐逸传·杨恒》:“恒性醇篤……家无儋石,而临财甚介,乡人奉为楷法焉。”
⒉ 犹效法。
引《南史·柳世隆传》:“司马公所为,后生楷法,吾岂能止之哉。”
⒊ 楷书之法。
引《晋书·卫恒传》:“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
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卷三:“﹝蒋衡﹞工诗、古文,其《书法论》一篇,尤为讲楷法者所宗尚。”
《花月痕》第四七回:“﹝李稷﹞又开了几处学堂,教二十岁下兵丁,都要读些史书,熟些核算,工些楷法。”
楷法的国语词典
效法的典范。
楷法的网络释义
楷法
汉字详情
详细解释
jiē
名词
(1) 楷树 ,落叶乔木,果实长圆形,红色。木材可制器具。也叫:“黄连木”。如:楷木(黄连木);楷床(黄连木制的床)
(2) 另见
kǎi
名词
(1) (形声。从木,皆声。 ①(
)本义:木名。即“黄连木”。楷树枝干疏而不屈,因以形容刚直 ②法式,典范)(2) 法式,典范
楷,法也。——《广雅》
今世行之,后世以为楷。——《礼记·儒行》
(3) 又如:楷法(法则;典范);楷栻(同“楷式”);楷素(楷模);为此所楷
(4) 楷书。汉字形体之一,由隶书演变而来,也叫“正书”,“真书” 。如:小楷;大楷;楷字(楷书,正楷字);楷篆(指篆书);楷隶(指隶书;楷书与隶书)
(5) 姓
(6) 另见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东莞腔] gai1 [沙头角腔] gai1 [梅县腔] giai1 [台湾四县腔] kai3 gai1 [客英字典] gai1 kai3 [海陆丰腔] kai3 gai1 [客语拼音字汇] kai3 [宝安腔] gai1
◎ 潮州话:kai2(khái) gai1(kai)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皆 | 古諧 | 見 | 皆開 | 平聲 | 佳 | 開口二等 | 蟹 | 皆 | kɐi | krai/kaei |
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
),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2) 同基本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
失期,法当斩。——《史记·陈涉世家》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吕氏春秋·察今》
(3) 又
法虽今而在。
(4) 又如:合法;犯法;法禁(刑法和禁令)
(5) 法令;规章;制度
汉法令非行也。——汉· 贾谊《治安策》
(6) 又如:法日(制度规定的日子)
(7) 标准;模式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宋· 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
(8) 又如:法戒(楷式和监戒)
(9) 方法;办法
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孙子·九变》
其法,用胶泥刻字。——宋· 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梦溪笔谈·采草药》
(10) 又如:用法;分类法;法套(办法);法儿(法子;办法)
(11) 法拉,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
(12) 尊称佛家的事物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 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13) 又如:法施(以佛法度人);法嗣(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后亦泛指继承人);法界(佛教指整个现象界);法华(佛经名。《妙法莲华经》的简称。佛教主要经典之一)
(14)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汉书》
(15) 法术,即用念咒、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如:仗剑作法
(16) 法国的简称
余闻法人好胜。—— 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17) 姓
动词
(1) 合法
其于诸侯之求索也,法则听之,不法则距之。——《韩非子·八奸》
(2) 效法
则文王不足法与?——《孟子·公孙丑上》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韩非子·五蠹》
法其所以为法。——《吕氏春秋·察今》
垂诸文而为后世法。——唐· 韩愈《答李翊书》
(3) 又如:法常可(效法通常的做法。常可,指旧制度);法天(效法自然和天道);法古(效法古代);法循(效法遵循)
(4) 守法
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柳宗元《封建论》
(5) 依法处治
将法太子。——《史记·商君列传》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fap7 [梅县腔] fap7 [台湾四县腔] fap7 [客英字典] fap7 [陆丰腔] fap7 [客语拼音字汇] fab5 [沙头角腔] fap7 [东莞腔] fap7 [宝安腔] fap7
◎ 潮州话:huap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法 | 方乏 | 幫 | 乏 | 入聲 | 洽 | 合口三等 | 咸 | 凡 | pĭwɐp | pyap/pv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