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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
动词
(1) (会意。甲骨文字形,左边是“己”,象一个跪着的小孩子;右边是“攴”(
),象以手持杖或执鞭。表示教子改过归正之意。本义: 改变)(2) 同本义
改,更也。——《说文》
敝予又改为兮。——《诗·郑风·缁文》
盖改葬也。——《公羊传·庄公三年》
回也不改其乐。——《论语·雍也》
改取一个挟之。——《仪礼·乡射礼》。注:“更也。”
改居则请退可也。——《仪礼·士相见礼》
执政未改。——《国语·鲁语下》
前图未改。——《楚辞·九章·怀沙》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唐· 贺知章《回乡偶书》
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 宋· 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3) 又如:改容加饰(改变神气而加以奖饰);改适(改嫁);改教(改任执教);改律(改变法规);改视(改变看法;另眼相看);改节(改变节操)
(4) 改正;纠正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述而》
始知为人情所患,有自改意。——《世说新语·自新》
(5) 又如:改励(改过自勉);改悟(醒悟改过);改悛(改悔)
(6) 修改;修订 。如:衣服太大,往小里改一改;改作文;改文章;改纂(改写);改笔(指修改后的文字)
副词
(1) 重新;再
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诗·郑风 ·缁衣》
(2) 又如:改卜(重新占卜;另行选择);改口沓舌(重新转动舌头,改变原来的说法);改作(重制;另制);改析(重新划分);改撰(重新撰写)
(3) 另行;改任
后公改两广,太监泣别,赠大珠四枚。——明· 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三事》
明年正月,召为南京右佥都御史,道改 南吏部右侍郎。——《明史·海瑞传》
(4) 又如:改聚(另行增加民众);改置(另行设置);改授(另行授予官职);改除(另行授官);改取(另行采择)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梅县腔] goi3 goi5 [海陆丰腔] goi3 [客英字典] goi3 [陆丰腔] goi3 [东莞腔] goi3 [沙头角腔] goi3 [客语拼音字汇] goi3 [台湾四县腔] goi3 [宝安腔] goi3
◎ 潮州话:goi2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改 | 古亥 | 見 | 咍 | 上聲 | 賄 | 開口一等 | 蟹 | 咍 | kɒi | kaix/koj |
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甲骨文字形,从“宀”(
), 以冖覆众,则有治众的意思。本义:官吏,官员)(2) 同本义
官,吏事君也。——《说文》
有虞氏官五十, 夏后氏官百, 殷二百, 周三百。——《礼记·明堂位》
任官然后爵之。——《礼记·王制》
在官言官。——《礼记·曲礼》
官师一庙。——《礼记·祭法》。注:“官师:中士、下士也。”
举不失选,官不易方。——《左传·襄公九年》
公一女,嫁为畿辅某官某妻。——明· 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三事》
此物故非西产,有华阴令欲媚上官,以一头进。——《聊斋志异·促织》
(3) 又如:文官;武官;京官;地方官;清官;贪官;军官;教官
(4) 官府(政府机关)
官,官舍曰官。——《字汇》
官,谓朝廷治事之处也。——《礼记·王藻》注
贼二人得我,我幸皆之矣。愿以闻于官。——唐· 柳宗元《童区寄传》
上于盆而养之,蟹白栗黄,备极护爱,留待限期,以塞官责。——《聊斋志异·促织》
有华阴令欲媚上官。
(5) 又如:官局(官署。政府所设的机构);官寺(官署、衙门的旧称);官项(官府的钱项);官休(纠纷经官府裁定了结)
(6) 通“馆”。房舍,馆舍
官乃馆之古文,闲官即闲馆,谓馆舍之空虚者。——俞樾《诸子平议》
夫子之墙数仞,不得其门而入,不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论语》
(7) 官场,官吏阶层及其活动范围 。如:官俗国体(官场习俗,国家制度)
(8) 器官
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正而神欲行。——《庄子·养生主》
(9) 又如:五官;感官
(10) 官职,职位
衡不慕当世,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后汉书·张衡传》
位卑则足羞,官盛而近谀。——唐· 韩愈《师说》
台臣惭,追受其牒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明· 高启《书博鸡者事》
(11) 又如:官秩(官阶与俸禄);官守(官位职守,官员职责);家父辞官回到省城来
(12) 古时用以称天子
官家难称,吾欲行冒顿之事,卿从我乎?——《晋书·石季龙载记上》《资治通鉴》 晋成帝咸廉三年译注:“称天子为官家,始见于此。”
(13) 又如:官里(皇帝);官窑(专为皇家服务的瓷窑);官院(王子所居的院子)
(14) 姓
形容词
(1) 属于国家、政府或公家的 。如:官街(都市中的大街);官地(属于政府所有的地);官会子(宋朝颁行的纸币);官银(官府铸造而流通的银锭;应向官府交纳的银两);官车;官仓
(2) 公;公有。与“私”相对
何须把官烛,似恼鬓毛苍。——唐· 杜甫《台上》
(3) 又如:官厕所;官大道;官中的(公共的,公家的);官中(大家庭中共有的银钱)
动词
(1) 当官,作官
论定然后官之。——《礼记·王制》
故明君不官无功之臣。——曹操《论吏士行能论》
阿品远官 河南,亦无子女,九族无可继者。—— 清· 袁枚《祭妹文》
(2) 又如:官兴(官瘾);官声(做官的名声);官照(官员任职的执照,也称部照);官常(为官的职责)
(3) 做官做到 。如:官至户部郎中;官居方面(担任总掌一方军政大权的官)
(4) 通“管”(
)。管制,管理轨守其时,有官天财。——《管子·山国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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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集汇
◎ 客家话:[沙头角腔] gon1 [海陆丰腔] gon1 kwan1 [梅县腔] gwon1 [台湾四县腔] gon1 kwan1 [客英字典] gwon1 kwan1 [东莞腔] gon1 [客语拼音字汇] gon1 guon1 [陆丰腔] gon1 [宝安腔] gon1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部 | 韻攝 | 罗马字 | 国际音标 |
官 | 古丸 | 見 | 桓 | 平聲 | 寒 | 合口一等 | 桓 | 山 | kuan | kuɑn |
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
),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2) 同基本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
失期,法当斩。——《史记·陈涉世家》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吕氏春秋·察今》
(3) 又
法虽今而在。
(4) 又如:合法;犯法;法禁(刑法和禁令)
(5) 法令;规章;制度
汉法令非行也。——汉· 贾谊《治安策》
(6) 又如:法日(制度规定的日子)
(7) 标准;模式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宋· 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
(8) 又如:法戒(楷式和监戒)
(9) 方法;办法
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孙子·九变》
其法,用胶泥刻字。——宋· 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梦溪笔谈·采草药》
(10) 又如:用法;分类法;法套(办法);法儿(法子;办法)
(11) 法拉,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
(12) 尊称佛家的事物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 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13) 又如:法施(以佛法度人);法嗣(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后亦泛指继承人);法界(佛教指整个现象界);法华(佛经名。《妙法莲华经》的简称。佛教主要经典之一)
(14)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汉书》
(15) 法术,即用念咒、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如:仗剑作法
(16) 法国的简称
余闻法人好胜。—— 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17) 姓
动词
(1) 合法
其于诸侯之求索也,法则听之,不法则距之。——《韩非子·八奸》
(2) 效法
则文王不足法与?——《孟子·公孙丑上》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韩非子·五蠹》
法其所以为法。——《吕氏春秋·察今》
垂诸文而为后世法。——唐· 韩愈《答李翊书》
(3) 又如:法常可(效法通常的做法。常可,指旧制度);法天(效法自然和天道);法古(效法古代);法循(效法遵循)
(4) 守法
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柳宗元《封建论》
(5) 依法处治
将法太子。——《史记·商君列传》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fap7 [梅县腔] fap7 [台湾四县腔] fap7 [客英字典] fap7 [陆丰腔] fap7 [客语拼音字汇] fab5 [沙头角腔] fap7 [东莞腔] fap7 [宝安腔] fap7
◎ 潮州话:huap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法 | 方乏 | 幫 | 乏 | 入聲 | 洽 | 合口三等 | 咸 | 凡 | pĭwɐp | pyap/pv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