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郡
词语释义
指汉代诸侯国的属郡。
唐末五代时,各地节度使割据一方,兼领数州,称为“支郡”。
词语解释
指 汉 代诸侯国的属郡。
《汉书·晁错传》:“迁为御史大夫,请诸侯之罪过,削其支郡。” 颜师古 注:“支郡,在国之四边者也。”按,《史记·袁盎晁错列传》作“枝郡”。
唐 末 五代 时,各地节度使割据一方,兼领数州,称为“支郡”。
《续资治通鉴长编·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始, 唐 及 五代 节镇皆有支郡。 太祖 平 湖南 ,始令 潭朗 等州直属京,长吏得自奏事,其后大县屯兵,亦有直属京官者, 兴元 之 三泉 是也。戊辰,上纳 瀚 ( 李瀚 )言,詔 邠 、 寧 、 涇 、 原 等州直属京,天下节镇无復领支郡者矣。”
引证解释
⒈ 指汉代诸侯国的属郡。按,《史记·袁盎晁错列传》作“枝郡”。
引《汉书·晁错传》:“迁为御史大夫,请诸侯之罪过,削其支郡。”
颜师古注:“支郡,在国之四边者也。”
⒉ 唐末五代时,各地节度使割据一方,兼领数州,称为“支郡”。 《续资治通鉴长编·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始, 唐及五代节镇皆有支郡。
引太祖平湖南,始令潭朗等州直属京,长吏得自奏事,其后大县屯兵,亦有直属京官者, 兴元之三泉是也。戊辰,上纳瀚(李瀚 )言,詔邠、寧、涇、原等州直属京,天下节镇无復领支郡者矣。”
支郡的网络释义
支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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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小篆字形,上面是“竹”的一半,下面是手(又)。《说文》:“从手持半竹。”本义:去枝的竹子)
(2) 同本义
支,去竹之枝也。从手持半竹。——《说文》。桂馥义证:“疑作去枝之竹也。”
(3) 枝条。后作“枝”
芄兰之支。——《诗·卫风·芄兰》
支叶茂接。——《汉书》
以畅其支。——唐· 柳宗元《柳河东集》
(4) 又如:支调(枝节);支蘖(枝条,旁生树枝);支辅(辅助枝叶)
(5) 分支
封弟子功臣自为支辅。——《史记·李斯列传》
中小支。——《后汉书·吕布传》。注:“谓胡也。即今之戟旁曲支。”
(6) 复杂整体中的一部分。如:支店;支军,支兵(主力部队以外的军队)
(7) 支流
分一支为南江。—— 宋· 陆游《过小孤山大孤山》
不啻小支。——赫胥黎著、 严复译《天演论》
(8) 又如:支川
(9) 祖宗支系
文王孙子,本支百世。——《诗·大雅·文王》
(10) 又如:支胄(支流、宗族的派系分支);支胤(后代子孙);支析(指分家);支别(分支;歧出)
(11) 支,线及棉纱等的粗细单位
(12) 地支的简称
(13) 通“肢”
而畅于四支。——《易·坤》
尽其四支动。——《管子·小匡》
四支不勤。——《淮南子·原道》
四支僵劲不能动。——明· 宋濂《送东阳马生序》
(14) 姓
动词
(1) 支撑
诎有右臂支船。——魏学洢 《核舟记》
(2) 又如:支当(承当);支给着(一条腿抬起压在另一条腿上);支仗(支撑维持);支拽(支撑,维持);支措(支撑筹办)
(3) 支持;支援;支助 。如:支陪(陪伴);支边;支农;支任(支持得住)
(4) 支付;领取 。如:支用(支付使用);支帖(支付的凭证)
(5) 支开,支派
再看了看左右无人,只得两个小丫头子,便把那两个小丫头子也支使开。——《儿女英雄传》
(6) 又如:支分(支使;分派);支末(支派之末);支拆(分摊支付)
(7) 处理;应付 。如:支蒙(安放;支棱);支理(处理;处置)
(8) 分,分散
支离分赴。——王逸《鲁灵光殿赋》。注:“分散也。”
(9) 又如:支破(支付);支放(发放);支动(支出;动用)
(10) 〈方〉∶支吾搪塞
我远路而来,却净支我。——《小五义》
(11) 又如:支饰(支吾掩饰);支对(支吾答对);支调(支吾搪塞)
(12) 抗拒 。如:支吾(抵拒,抵触);支拄(抵触,抵制)
量词
(1) 用于计杆状物品。如:一支笔;一支枪
(2) 用于计队伍等。如:一支军队;一支文化队伍
(3) 用于计歌曲、乐曲等。如:一支歌;两支乐曲
(4) 用于计电灯的光度,即电的功率的瓦数。如:25支光的灯泡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梅县腔] tje1 [沙头角腔] zi1 [客语拼音字汇] zi1 [台湾四县腔] zih1 gi1 [客英字典] zhi1 [宝安腔] zi1 [东莞腔] zi1 [海陆丰腔] zhi1 gi1 [陆丰腔] zhi1
◎ 潮州话:zin1 (chiⁿ) gi1 (ki)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支 | 章移 | 章 | 支A開 | 平聲 | 支 | 開口三等 | 止 | 支A | tɕĭe | cje/tje |
详细解释
名词
(1) (形声。从邑,君声。从“邑”,表示与行政区域有关。本义:古代的行政区域)
(2) 同本义
郡,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故春秋传曰,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是也。至 秦初置三十六郡,以监其县。——《说文》。 朱骏声曰: 汉又增四十六郡,二十一国,凡郡国一百有三,古者县大郡小, 秦以后郡大县小。
及郡下。——晋· 陶渊明《桃花源记》
谪守巴陵郡。—— 宋· 范仲淹《岳阳楼记》
从郡城就童子试归。——清· 周容《芋老人传》
自郡城走数十里。
(3) 又如:郡属(郡守的属员);郡廨(郡府);郡朝(郡署的厅事。亦指郡守);郡章(郡太守的印玺);郡倅(郡佐。郡守的副职)
(4) 英国和爱尔兰的领土区划分之一,构成为行政、司法和政治目的而设立的主要单位,包括以前盎格鲁撒克逊的郡和其它从未成为郡的地区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kiun6 kiun3 [梅县腔] kiun3 [宝安腔] kiun3 [陆丰腔] kiun3 [东莞腔] gun5 [台湾四县腔] kiun5 kiun3 [客语拼音字汇] kiun4 [客英字典] kiun5 kiun2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郡 | 渠運 | 羣 | 文 | 去聲 | 問 | 合口三等 | 臻 | 文 | gʰĭuən | gyonh/giun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