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
词语释义
词语解释
犹伏法。
元 无名氏 《陈州粜米》第一折:“有一日受法餐刀正典刑,恁时节钱财使罄,人亡家破,方悔道不廉能。” 明 沉德符 《野获编·佞倖·同邑二役》:“ 谈 之受法,正值 容城 杨忠愍 赴义, 谈 号呼称寃, 忠愍 厉声曰:‘咄,奴辈得伴我死,可谓至荣,尚敢声寃耶。’”
接受道法。
宋 洪迈 《夷坚丙志·江安世》:“ 江安世 , 兰溪 人,好道士説,受籙於 龙虎山 张静应 天师,受法於 南岳 黄必美 先生。”
指接受为文的法则。
清 曾国藩 《<欧阳生文集>序》:“ 乾隆 之末, 桐城 姚姬传 先生 鼐 ,善为古文辞,慕效其乡先辈 方望溪 侍郎之所为,而受法于 刘 君 大櫆 ,及其世父编修 君范 。”
引证解释
⒈ 犹伏法。
引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一折:“有一日受法餐刀正典刑,恁时节钱财使罄,人亡家破,方悔道不廉能。”
明沉德符《野获编·佞倖·同邑二役》:“谈之受法,正值容城杨忠愍赴义, 谈号呼称寃, 忠愍厉声曰:‘咄,奴辈得伴我死,可谓至荣,尚敢声寃耶。’”
⒉ 接受道法。
引宋洪迈《夷坚丙志·江安世》:“江安世,兰溪人,好道士説,受籙於龙虎山张静应天师,受法於南岳黄必美先生。”
⒊ 指接受为文的法则。
引清曾国藩《<欧阳生文集>序》:“乾隆之末, 桐城姚姬传先生鼐,善为古文辞,慕效其乡先辈方望溪侍郎之所为,而受法于刘君大櫆,及其世父编修君范。”
受法的网络释义
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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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
动词
(1) (会意。甲骨文字形,象两手中间有一只舟,表示传递东西。本义:接受;承受)
(2) 同本义
受,相付也。——《说文》”王筠曰:“手部授,人部付,皆曰“予也。”今以付说受,则是受授同字矣。”
受其币。——《周礼·天官·司书》
主妇拜受爵。——《仪礼·特牲馈食礼》
则受之。——《周礼·司干》。注:“取藏之。”
受以小功衰。——《仪礼·丧服》。注:“犹承也。”
颛顼受之。——《国语·楚语》。注:“承也。”
釜十五,吾受,而宫出之以百。——《管子·海南》
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后汉书·列女传》
臣修身洁行数十年,终不以监门困故而受公子财。——《史记·魏公子列传》
(3) 又如:受茶(女子受聘,订立婚约);受宫厅(衙门中的厅堂);受法(伏法);受事(接受教诲);受册(接受册命);受祉(接受天地神明的降福);受胙(接受胙肉)
(4) 蒙受;遭受
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民到于今受其赐。——《论语·宪问》
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贾谊《论积贮疏》
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唐· 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5) 又如:受侮;受敌;受污(遭受污染)
(6) 得到
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战国策·齐策》
(7) 又如:受知(得到他人的赏识、礼遇);受名(获得名称);受直(得到报酬);受瘪;受享(享受)
(8) 收进,取回
舞者既陈,则授舞器,既舞则受之。——《周礼·春官·司干》
(9) 买入,收入
釜十五吾受,而官出之百。——《管子》
(10) 又如:受主(买主)
(11) 容纳
秋水才添四五尺,野航恰受两三人。——杜甫《南邻》
(12) 通“授”。授予;交给
若有诸公大夫则使人受俎如宾礼。——《仪礼·乡饮酒礼》
以劳受禄,则民不幸生。——《管子·君臣上》
受以王命,委以王事。——《论衡·自然》
因能而受官。——《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13) 通“授”。教授;传授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唐· 韩愈《师说》
(14) 娶 。如:受室(娶妻,成家);受妻(娶妻)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梅县腔] shu5 shiu5 [陆丰腔] shiu6 [客英字典] shiu5 [台湾四县腔] su5 [客语拼音字汇] su4 [宝安腔] su3 siu3 [沙头角腔] su5 [海陆丰腔] shiu6
◎ 潮州话:siu6 (sĩu)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受 | 殖酉 | 常 | 尤 | 上聲 | 有 | 開口三等 | 流 | 尤 | ʑĭəu | zjux/zjov |
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
),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2) 同基本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
失期,法当斩。——《史记·陈涉世家》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吕氏春秋·察今》
(3) 又
法虽今而在。
(4) 又如:合法;犯法;法禁(刑法和禁令)
(5) 法令;规章;制度
汉法令非行也。——汉· 贾谊《治安策》
(6) 又如:法日(制度规定的日子)
(7) 标准;模式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宋· 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
(8) 又如:法戒(楷式和监戒)
(9) 方法;办法
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孙子·九变》
其法,用胶泥刻字。——宋· 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梦溪笔谈·采草药》
(10) 又如:用法;分类法;法套(办法);法儿(法子;办法)
(11) 法拉,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
(12) 尊称佛家的事物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 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13) 又如:法施(以佛法度人);法嗣(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后亦泛指继承人);法界(佛教指整个现象界);法华(佛经名。《妙法莲华经》的简称。佛教主要经典之一)
(14)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汉书》
(15) 法术,即用念咒、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如:仗剑作法
(16) 法国的简称
余闻法人好胜。—— 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17) 姓
动词
(1) 合法
其于诸侯之求索也,法则听之,不法则距之。——《韩非子·八奸》
(2) 效法
则文王不足法与?——《孟子·公孙丑上》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韩非子·五蠹》
法其所以为法。——《吕氏春秋·察今》
垂诸文而为后世法。——唐· 韩愈《答李翊书》
(3) 又如:法常可(效法通常的做法。常可,指旧制度);法天(效法自然和天道);法古(效法古代);法循(效法遵循)
(4) 守法
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柳宗元《封建论》
(5) 依法处治
将法太子。——《史记·商君列传》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fap7 [梅县腔] fap7 [台湾四县腔] fap7 [客英字典] fap7 [陆丰腔] fap7 [客语拼音字汇] fab5 [沙头角腔] fap7 [东莞腔] fap7 [宝安腔] fap7
◎ 潮州话:huap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法 | 方乏 | 幫 | 乏 | 入聲 | 洽 | 合口三等 | 咸 | 凡 | pĭwɐp | pyap/pv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