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法

xí guàn fǎ [xi guan fa]
繁体 習慣法
注音 ㄒ一ˊ ㄍㄨㄢˋ ㄈㄚˇ

词语释义

社会习惯风尚经国家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但无条文规定的,称“习惯法”。

词语解释

  1. 社会习惯风尚经国家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但无条文规定的,称“习惯法”。

引证解释

⒈ 社会习惯风尚经国家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但无条文规定的,称“习惯法”。

习惯法的国语词典

法律上指未经明文规定,但为国家、国民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的礼俗风尚或社会习惯。

习惯法的网络释义

习惯法

  • 习惯法:法学术语
  • 习惯法:美国电视剧
  • 习惯法造句

    有元以来的汉籍文献卷帙浩繁,内容丰富包括刑事法律规范,民事法律规范,社会组织方式,婚姻家庭习惯法。
    英国的议会制度并不是基于成文宪法,英国宪法不由单一文件构成,而由成文法,习惯法和惯例组成。
    苗族古歌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从习惯法研究的视角可分为神话类古歌、历史类古歌、诉讼类古歌和婚嫁类古歌四种。
    这种情况下,调整基层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则除了国家法外,少数民族习惯法在很大程度上也发挥着现实的作用。
    许多未婚同居多年的情侣,可能认为没必要立遗嘱,因为他们是习惯法认可的夫妻。
    无论从理论还是从规范上分析,习惯法在我国法制上至少应占据次位法源的地位。
    禁止性的习惯法,源于人的恐惧心理;允许性的习惯法,源于人的模仿本能。
    在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等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习惯法有着深远的影响。
    农民在斗争中先是依托古法即日耳曼人的习惯法,多次失败后转而诉诸基督教神法。
    在帝俄时期,农民继续分化,传统的习惯法准则遭到破坏,村社的封闭性被打破。
    在封建自然经济解体之前,商法只能以习惯法、商人自治法的形式存在。
    如果你坚持要搜查我的包,我将保留向法院申请获得习惯法规定的人身保护权。
    民法典是建构和生成的统一,它需要大量的单行法、习惯法和判例的支撑。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部门中家长制遗风和好人主义实际上支配着党内生活,“习非成是”演变为习惯法。
    如果一个法律规范规定,行为人由于过失,甚至元过错的行为也可以定性为偷或者偷税的话,那么在现实生活的习惯法则中则是不可理喻的。
    《清代习惯法》依据清代官府档案、民间契约和民国初期的司法调查等第一手材料,对清代习惯法进行了系统的探究。
    另一方面,当国家制定法与民间习惯法发生冲突而无法调和时,人们规避制定法转而诉诸自己所熟悉的乡规民约来解决身边的纷争。
    对典型病例和一般病例的分析显示,在医院中消极安乐死以不成文法或习惯法的形式被承认和实施着。
    习惯法非但不比法令灵活,非但不必法令更容易适应新的条件,而且相反,它更趋向于抱残守缺、因循守旧、难以变化。
    元代出军制度的发展过程,很好地反映了蒙古习惯法与汉法相互结合与渗透的过程。

    汉字详情

    [xi]
    部首: 106
    笔画: 3
    五笔: NUD
    五行:
    吉凶:
    姓名学: 姓,常用字
    仓颉: SIM
    四角: 17120

    详细解释

    动词

    (1) (会意。从羽 。从羽,与鸟飞有关。本义:小鸟反复地试飞)

    (2) 同本义

    習,数飞也。——《说文》

    鹰乃学习。——《礼记·月令》

    习习笼中鸟,举翮触四隅。——晋· 左思《咏史》

    (3) 反覆练习,钻研

    君子以朋友讲习。——《易·象下传》

    是皆习民数者也。——《国 语·周语》。注;“习,简习也。”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论语·学而》。皇侃义疏:“习是修故之称也。言人不学则已,既学必因仍而修习,日夜无替也。”

    (4) 又如:习容(练习举止,整饬仪表);习肄(犹练习);习战(练习作战);习非胜是(对错误的事物相习既久,无法矫正,反以为是)

    (5) 通晓,熟悉

    不习于诵。——《战国策·秦策》

    谁习计会,能为文收责于薛者乎?——《战国策》

    皆通习之。——唐· 韩愈《师说》

    益习其声。——唐· 柳宗元《三戒》

    不习水战。——《资治通鉴》

    习见习闻。——清· 黄宗羲《柳敬亭传》

    习方俗

    (6) 又如:习流(熟悉水流。又指熟悉水战的兵士);习士(熟悉法制的人);习事(熟谙事理);习知(熟知);习水(熟习水性)

    (7) 学习

    始习于大豆。——《吕氏春秋·造父》。注:“学也。”

    习其句读。——唐· 韩愈《师说》

    自幼好武术,习无不精。——清· 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

    (8) 又如:习学(学习);习文练武;讲习(讲授与学习);习业(攻习学业,钻研学问)

    (9) 习惯;习惯于,习以为常

    圣人者,明于治乱之道,习于人事之终始者也。——《管子》

    民习以力攻难,故轻死。——《商君法·战法》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不习水土。——《资治通鉴》

    家人习奢。

    习于钟鼓。——宋· 苏轼《教战守》

    (10) 又如:习熟(习惯熟悉);习闲(游手好闲者);习闻;习安(习惯于安定)

    (11) 训练

    不习,则民不可使也。——《大戴礼记》

    (12) 又如:习教(犹训练);习勒(严格训练);习练(练习;训练);习用(演习);习兵(操演军事);习阵(演习战阵之事)

    (13) 习染

    习善而为善,习恶而为恶也。——《论衡·本性》

    习其家风。——宋· 司马光《训俭示康》

    名词

    (1) 习性;习惯

    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

    政教习俗,相顺而后行。——《荀子·大略》

    (2) 又如:固习;陋习;恶习;习性;积习

    (3) 亲信

    凡当涂者之于人主也,希不信爱也,又且习故。——《韩非子·孤愤》

    (4) 又如:习故(亲近故旧。又指熟悉故旧的人)

    副词

    (1) 经常,常常

    自是日抱就犬,习示之,使勿动。——柳宗元《三戒》

    车户李旺行了多日,习见匣子沉重,晓得是银子在内。——《二刻拍案惊奇》

    (2) 又如:习洽(经常交往,关系密切);习闻;习用

    英文翻译

    practice; flapping wings

    方言集汇

    ◎ 粤语:zaap6

    宋本广韵

    guàn [guan]
    部首: 339
    笔画: 11
    五笔: NXFM
    五行:
    吉凶:
    姓名学: 常用字,多用男性
    仓颉: PWJO
    四角: 97082

    详细解释

    形容词

    (1) (形声。从心,贯声。本义:习惯,惯常) 同本义

    惯,习也。——《尔雅》

    譬如田猎,射御惯,则能获禽。——《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谓客曰:“宗军人,惯啖粗食。”——《宋书·宗悫传》

    但是她俩劳动惯了,离开土地就不舒服,所以还是回了家。——《回忆我的母亲》

    (2) 又如:惯熟(因经常做某事而动作熟练;因经常见面而熟悉习惯);惯历(惯常经过,不止一次经过);惯经(习惯,惯常所经历的);惯有(常有,习惯所具有)

    动词

    (1) 纵容;迁就

    别把孩子给惯坏了

    (2) 又如:惯宠(宠爱纵容)

    (3) 用同“贯”。通;穿 。如:惯串(穿过)

    英文翻译

    habit, custom; habitually, usual

    方言集汇

    ◎ 粤语:gwaan3

    宋本广韵

    [fa]
    部首: 331
    笔画: 8
    五笔: IFCY
    五行:
    吉凶:
    姓名学: 姓,常用字,多用男性
    仓颉: EGI
    四角: 34132

    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 zhì),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

    (2) 同基本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

    失期,法当斩。——《史记·陈涉世家》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吕氏春秋·察今》

    (3) 又

    法虽今而在。

    (4) 又如:合法;犯法;法禁(刑法和禁令)

    (5) 法令;规章;制度

    汉法令非行也。——汉· 贾谊《治安策》

    (6) 又如:法日(制度规定的日子)

    (7) 标准;模式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宋· 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

    (8) 又如:法戒(楷式和监戒)

    (9) 方法;办法

    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孙子·九变》

    其法,用胶泥刻字。——宋· 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梦溪笔谈·采草药》

    (10) 又如:用法;分类法;法套(办法);法儿(法子;办法)

    (11) 法拉,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

    (12) 尊称佛家的事物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 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13) 又如:法施(以佛法度人);法嗣(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后亦泛指继承人);法界(佛教指整个现象界);法华(佛经名。《妙法莲华经》的简称。佛教主要经典之一)

    (14)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汉书》

    (15) 法术,即用念咒、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如:仗剑作法

    (16) 法国的简称

    余闻法人好胜。—— 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17) 姓

    动词

    (1) 合法

    其于诸侯之求索也,法则听之,不法则距之。——《韩非子·八奸》

    (2) 效法

    则文王不足法与?——《孟子·公孙丑上》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韩非子·五蠹》

    法其所以为法。——《吕氏春秋·察今》

    垂诸文而为后世法。——唐· 韩愈《答李翊书》

    (3) 又如:法常可(效法通常的做法。常可,指旧制度);法天(效法自然和天道);法古(效法古代);法循(效法遵循)

    (4) 守法

    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柳宗元《封建论》

    (5) 依法处治

    将法太子。——《史记·商君列传》

    英文翻译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

    方言集汇

    ◎ 粤语:faat3
    ◎ 客家话:[海陆丰腔] fap7 [梅县腔] fap7 [台湾四县腔] fap7 [客英字典] fap7 [陆丰腔] fap7 [客语拼音字汇] fab5 [沙头角腔] fap7 [东莞腔] fap7 [宝安腔] fap7
    ◎ 潮州话:huap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入三十四乏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攝韻部国际音标罗马字
    方乏入聲合口三等pĭwɐppyap/pv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