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判
词语释义
词语解释
唐 宋 时高级官员兼任较低职务之称。
宋 曾巩 《福州奏乞在京主判闲慢曹局状》:“伏望圣慈悯惻,以臣老母见在京师,与臣一在京主判閒慢曹局差遣,或就移近京一便郡,庶便亲养。” 明 王鏊 《震泽长语·官制》:“ 宋 初承 五代 ,三省无专职,臺省寺监无定员,类以它官主判。”
引证解释
⒈ 唐宋时高级官员兼任较低职务之称。
引宋曾巩《福州奏乞在京主判闲慢曹局状》:“伏望圣慈悯惻,以臣老母见在京师,与臣一在京主判閒慢曹局差遣,或就移近京一便郡,庶便亲养。”
明王鏊《震泽长语·官制》:“宋初承五代,三省无专职,臺省寺监无定员,类以它官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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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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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
名词
(1) (象形。甲骨文字形,象点燃的火把。下面是木材。“主”是“炷”的本字。小篆字形从上往下依次为:火焰、油盏、灯台、灯座。本义:灯心)
(2) 同本义 。油灯上用来点火的灯草、纱、线等。后作“炷”
主,镫中火主也。——《说文》
(3) 君主 。古代国家的最高统治者
惟天生民有欲,无主乃乱。——《书·仲虺之诰》
今世之主。——《吕氏春秋·察今》
下国卧龙空寤主,中原得鹿不由人。——唐· 温庭筠《经五丈原》
畔主背亲。
(4) 又
欲斗两主。
共事之主。——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
(5) 又如:主驾(君主的车驾);主道(君主治国之道);主术(君主控制臣下的权术);主胙(帝业);主相(君主和相);主长(君上);主君(对一国之主的称呼);主位(君主的权位)
(6) 指立国一方的国君。旧史家以正统为帝,偏安为主 。如朱熹《资治通鉴纲目》以蜀为正统,故称“蜀”为“帝”,魏、吴为主
凡人主必审分。——《吕氏春秋·审分》
(7) 又如:主君(诸侯互相聘问的主国之君)
(8) 公主的简称
主( 平阳公主)见所侍美人,上弗悦。——《史记》
主家山第接云开,天子春游动地来。——唐· 李峤《奉和初春幸太平公主南庄应制》
(9) 又如:主第(公主的住宅);主国(公主的侯国);主傅(教导公主的女官)
(10) 主人;东道主
遂举觞对语,宾主无愧色。——《世说新语·方正》
主不能守。——《三国志·诸葛亮传》
(11) 又如:宾主;客随主便;主队;主婆(主人婆);主翁(犹主人);主客(主人与宾客);主党(主人一方的亲族);主父(婢妾、仆役对男主人之称);主人家(主人;特指店主人);主人婆(主人之妻)
(12) 控制者,支配者,财产或权力的所有者
场主积薪。——《聊斋志异·促织》
山塞中只有这个主。先除了此人,小喽另外何足为虑。——《水浒传》
(13) 又如:企业主;房主;车主
(14) 长官;首脑,首长
何时见府主,长跪向之啼。——唐· 元结《贫妇词》
若乘边守险,足为一方之主。——《世说新语·识鉴》
(15) 家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内有主也。——《太玄》
(16) 又如:主伯(古代指家长和长子);一家之主
(17) 事主,指当事人
凡被举擢官,于诰命署举主姓名,他日不如举状,则连坐之。——《宋史·选举志》
武大扯住 郓哥道:“还我主来!”——《水浒传》
(18) 又如:买主;卖主;失主;盟主
(19) 事物的根本
天下为主。——清· 黄宗羲《原君》
(20) 又
以君为主。
以刚为主。——《明史》
不主故常。——赫胥黎著、 严复译《天演论》
(21) 死人的牌位
上司批准下来,制主入祠,门首建坛。——《儒林外史》
(22) 上帝
有人从墓里把主移走了,我们不知道他们把他放在那里!——《圣经》
(23) 真主 。伊斯兰教教徒对其所信仰的主神的称呼
(24) 姓
动词
(1) 主持;掌管
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苹蘩。——白居易《井底引银瓶》
有劫贼杀财主,主者捕之。——《世说新语·政事》
轩辕之时,史有仓颉,主文之职。——《文心雕龙·史传》
主缚者亦然,不如何欲,缚时既先折筋骨。——方苞《狱中杂记》
(2) 又如:主苹蘩(指妻子主持家政);主闱(科举考试的主试官);主簿(主管文书);主藏(主管库藏财物);主业(主管产业);主章(古代掌管木材的官吏);主书(主管文书的官吏)
(3) 支持,提倡,主张
前所主唱。——明· 宋濂《送东阳马生序》
(4) 又如:力主(极力主张);主坐(主使的人);主莫(主谋;力求);主画(主意;谋划)
(5) 寄住在
或谓孔子于 卫主痈疽,于 齐主侍人瘠环。——《孟子》
(6) 又如:主人家(旅馆;客店)
(7) 注重
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论语》
(8) 保持
主此盛德兮,牵于俗而芜秽。——《文选·宋玉·招魂》
(9) 主持婚约
主王姬者,必自公门出。——《谷梁传》
(10) 预示
齐王问大臣:“铜铁鸣,主何吉凶?——《三国志平话》
(11) 存心;萌生
我力斗二将不过,看看输与他。宋江收了军马,不知主何意。——《水浒传》
形容词
(1) 主要的 。如:主楼;主量子数;主潮(主要潮流);主客(主要的客人);主故(主顾);主的(主要目标);主因(主要的原因);主回路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宝安腔] zu3 [梅县腔] zhu3 [台湾四县腔] zu3 [客英字典] zhu3 [东莞腔] zu3 [海陆丰腔] zhu3 [客语拼音字汇] zu3 [沙头角腔] zu3 [陆丰腔] zhu3
◎ 潮州话:zu2(tsú)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主 | 之庾 | 章 | 虞 | 上聲 | 麌 | 合口三等 | 遇 | 虞 | tɕĭu | cjyox/tjuu |
详细解释
动词
(1) (形声兼会意。从刀,半声。从刀,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半”是把牛分开。本义:分,分开)
(2) 同本义
判,分也。——《说文》
继犹判涣。——《诗·周颂·访落》
纪于是乎判。——《左传·庄公三年》
若七德离判,民乃携贰。——《国语·周语中》
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柳宗元《封建论》
(3) 又如:判割(分割);判妻(丈夫去世或与丈夫离异后再嫁的妇女);判散(分散);判礼(分离;分开);判迹(分道而行);判裂(割裂;分离)
(4) 判决
太尉判状辞甚巽(恭顺)。——唐·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
(5) 又如:审判(审理和判决);判词(判决的文词);判牍(判决司法案件的文书);判有罪;判无罪
(6) 区别;分辨
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庄子·天下》
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宋· 苏洵《六国论》
(7) 又如:判别是非;判正(分辨是非曲直)
(8) 裁定 。如:公判;评判(判定胜负或优劣);判事(判决事务的是非曲直);判个死日(预知死期。判:断定);判命(判定人的命运;拼命);判析(裁决)
(9) 评定做上符号或记号
使者呈上书看时,封面上判云:“汉大丞相付 周都督开拆。”——《三国演义》
(10) 又如:判卷子;判阅(批阅)
(11) 球赛中裁定球或球员的情况 。如:判发球出界;判跑垒员安全进垒
(12) 通“拚”。舍弃
海波无底珠沉海,采珠之人判死采。——元稹《采珠行》
名词
(1) 半
凡有责者有判书。——《周礼·朝士》。注:“半分而合者。”
卿大夫判县。——《周礼·小胥》。按:“宫县四面,判县两面。”
掌万民之判。——《周礼·媒氏》
璋判白。——《公羊传·定公八年》
天地判合。——《汉书·翟义传》
(2) 判决狱讼的官 。如:州判;通判;判司(官名。掌批判文牍的官);判官头(雕绘着判官的马鞍)
(3) 裁决诉讼的文书 。如:判花(花押。旧时在判决书后签字花押)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宝安腔] pan3 [沙头角腔] pan5 [陆丰腔] pan3 [客英字典] pan5 [台湾四县腔] pan5 [梅县腔] pan5 [海陆丰腔] pan6 [客语拼音字汇] pan4 [东莞腔] pan3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部 | 韻攝 | 罗马字 | 国际音标 |
判 | 普半 | 滂 | 桓 | 去聲 | 翰 | 合口一等 | 桓 | 山 | phuanh/phuann | pʰuɑ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