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的康熙字典释义

判【子集下】【刀部】 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普半切,音泮。《說文》分也。从刀,半聲。《玉篇》分散也。

《增韻》半也。《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註》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

《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註》判,分半而合者,故書判爲辨。

《前漢·翟方進傳》天地判合。《註》師古曰:判之言片也。

斷也。《唐書·選舉志》試身言書判。

《韻會》宰相出典州曰判。

通作牉。《字林》牉合其半,以成夫婦。《儀禮·喪服禮》夫妻牉合。

通作泮。《史記·陸賈傳》自天地剖泮。

判的网络解释


pàn
〈动〉
(形声兼会意。从刀,半声。从刀,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半”是把牛分开。本义:分,分开)
① 同本义 [divide]
判,分也。——《说文》
继犹判涣。——《诗·周颂·访落》
纪于是乎判。——《左传·庄公三年》
若七德离判,民乃携贰。——《国语·周语中》
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柳宗元《封建论》
又如:判割(分割) 判妻(丈夫去世或与丈夫离异后再嫁的妇女) 判散(分散) 判礼(分离 分开) 判迹(分道而行) 判裂(割裂 分离)

② 判决 [judge sentence condemn]
太尉判状辞甚巽(恭顺)。——唐·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
又如:审判(审理和判决) 判词(判决的文词) 判牍(判决司法案件的文书) 判有罪 判无罪

③ 区别 分辨 [distinguish]
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庄子·天下》
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宋·苏洵《六国论》
又如:判别是非 判正(分辨是非曲直)

④ 裁定 [decide]。如:公判 评判(判定胜负或优劣) 判事(判决事务的是非曲直) 判个死日(预知死期。判:断定) 判命(判定人的命运 拼命) 判析(裁决)

⑤ [为了评价或强调的目的] 评定做上符号或记号 [mark]
使者呈上书看时,封面上判云:“汉大丞相付周都督开拆。”——《三国演义》
又如:判卷子 判阅(批阅)

⑥ 球赛中裁定球或球员的情况 [call]。如:判发球出界 判跑垒员安全进垒

⑦ 通“拚”。舍弃 [forsake]
海波无底珠沉海,采珠之人判死采。——元稹《采珠行》判
pàn
〈名〉
① 半 [half]
凡有责者有判书。——《周礼·朝士》。注:“半分而合者。”
卿大夫判县。——《周礼·小胥》。按:“宫县四面,判县两面。”
掌万民之判。——《周礼·媒氏》
璋判白。——《公羊传·定公八年》
天地判合。——《汉书·翟义传》

② 判决狱讼的官 [judge justice]。如:州判 通判 判司(官名。掌批判文牍的官) 判官头(雕绘着判官的马鞍)

③ 裁决诉讼的文书 [court verdict]。如:判花(花押。旧时在判决书后签字花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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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ㄆㄢˋ
① 区别,分辨,断定:判明。判辨。判据。判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判断。

② 分开,截然不同:判然。判若两人。判若鸿沟。

③ 评定:裁判。谈判。判卷子。

④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判词。判决。判案。

⑤ 古代官名:通判。判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康熙字典 - 判的详细释义

《康熙字典》是清代康熙年间编纂的一部大型字典,收录了47035个汉字。本字典详细记录了判的古音、古义、字形演变等内容。判的部首是刂部,7画,左右结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