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籍
词语释义
词语解释
从簿籍上除去其名。多指除去宦籍。
《新唐书·宦者传上·高力士》:“上皇徙西内,居十日,为 李辅国 所诬,除籍,长流 巫州 。”《宋史·文苑传三·黄夷简》:“ 夷简 被病,告满二百日,御史臺言当除籍。”
引证解释
⒈ 从簿籍上除去其名。多指除去宦籍。
引《新唐书·宦者传上·高力士》:“上皇徙西内,居十日,为李辅国所诬,除籍,长流巫州。”
《宋史·文苑传三·黄夷简》:“夷简被病,告满二百日,御史臺言当除籍。”
除籍的国语词典
除去名籍。
除籍的网络释义
除籍
汉字详情
详细解释
名词
(1) (形声。从阜,余声。从“阜”,表示与地形地势的高低上下有关。本义:宫殿的台阶)
(2) 同本义
除,殿阶也。——《说文》。按,阶级如山石之高下,故从阜。
自前殿南下椒除。——《汉书·王莽传》
登自东除。——张衡《东京赋》
苔痕上除绿,草色入帘青。——刘禹锡《陋室铭》
(3) 一般建筑的台阶
扶辇下除,触柱折辕。——《汉书·李广苏建传》
(4) 泛指台阶
听事前除,雨后犹湿。——《世说新语·政事》
除谓之阶。——宋· 李诫《营造法式》
动词
(1) 拜受官位
初除之官。——《汉书·景帝纪》。注:“凡言除者,除故官就新官也。”
予除右丞相兼柩密使,都督诸路军马。——文天祥《指南录后序》
(2) 又如:除授(授予);除召(为任官而被召);除官(授官,除去旧职以任新职)
(3) 清除,去掉
除恶务本。——《书·泰誓》
然则将军之仇报,而燕国见陵之耻除矣。——《战国策·燕策》
(4) 又如:根除(彻底铲除);除恶务尽(清除邪恶势力,务必彻底);消除(使不存在,除去)
(5) 修治、修整
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张溥《五人墓碑记》
(6) 打扫
由帅其属而修除。——《周礼·典祀》
(7) 又如:除舍(打扫房舍);除宫(打扫宫殿。比喻宫廷更换主人)
(8) 诛灭
诛乱除害。——《史记·秦始皇本纪》
(9) 又如:除残祛暴(驱除残暴邪恶势力)
(10) 算法的一种 。把总数折为若干分。如:除法(数学名词。算术中四则运算之一。其符号为÷。例如30÷6=5即为简单的除法)
副词
(1) 不计算在内
而今已矣!除吾死外,当无见期。——袁枚《祭妹文》
(2) 又如:除他以外,我都认识
(3) 常跟“还”、“又”、“也”等配搭,表示在此之外,还有别的 。如:一天到晚,他除了工作,就是学习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chu2 [客英字典] chu2 [沙头角腔] cu2 [客语拼音字汇] cu2 [东莞腔] ciu2 [陆丰腔] chu3 [台湾四县腔] cu2 [梅县腔] chu2 [宝安腔] cu2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部 | 韻攝 | 罗马字 | 国际音标 |
除 | 直魚 | 澄 | 魚 | 平聲 | 魚 | 開口三等 | 魚 | 遇 | drio/div | ɖʰĭo |
详细解释
名词
(1) (形声。从竹,耤(
)声。古书以竹制成,故从“竹”。本义:登记册,户口册)(2) 同本义
籍,簿书也。——《说文》
乃以九畿之籍。——《周礼·大司马》
掌邦国宾客之体籍。——《周礼·小行人》。注:“名位尊卑之书。”
非礼也勿籍。——《左传·成公二年》
今荆州非少人也,而著籍者寡。—— 诸葛亮《论游户自实》
宫观之籍。——明· 顾炎武《复庵记》
(3) 又如:籍口(户口);籍戎(编入军籍);籍地(官宦门第);削籍(官吏被革职,在官籍中除名);除籍(于簿籍中除名)
(4) 泛指书,成册的著作
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孟子·万章下》
五代时始印五经,已后典籍皆为版本。——《梦溪笔谈·活板》
由是文籍生焉。——萧统《文选序》
(5) 又如:籍图(文籍图书);书籍;古籍;经籍;典籍
(6) 代表个人的身份;代表个人对国家、组织的隶属关系
玉郎会此通仙籍,忆向天街问紫芝。——李商隐《重过圣女祠》
(7) 又如:军籍;党籍;外籍;客籍;团籍;队籍
(8) 籍贯
顷小儿回籍应举。——张居正《答应天巡抚宋阳山书》
(9) 又如:回籍;原籍
(10) 征籍。中国古代各种捐税的统称
实亩实籍。——《诗·大雅·韩奕》
(11) 又如:籍税(征收租税);籍赋(赋税);籍敛(征收田税);籍求(敛取);籍取(敛取;征收);籍兵(征集兵士)
(12) 门籍,一种写有当事人姓名的小牌子
光夫人显及诸女皆通籍长信宫——《汉书·魏相传》
(13) 又
汉代有事需要出入宫门者,皆有门籍悬于宫门,以备案验
动词
(1) 登记
籍吏民。(籍,登记。登记官吏、人民,就是造花名册、户籍册等。)——《史记·项羽本纪》
(2) 又如:籍名(登记籍贯名字);籍没(登记并没收所有的财产);籍夫(登记征用民夫);籍田(藉田。古代天子亲耕之田。以所获祭祀宗庙,并寓劝农之意)
(3) 没收入官 。如:籍配(籍没和充军);籍略(籍没和强取);籍死(犯罪被籍没致死);籍产(没收罪犯所有的财产)
(4) 假借。通“借” 。如:籍甚(有所凭藉而更强大);籍在(依赖,慰藉)
形容词
杂乱 。如:狼籍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沙头角腔] cit8 [客语拼音字汇] qid6 xid6 [海陆丰腔] sit8 cit8 [客英字典] sit8 cit8 [陆丰腔] sit7 [宝安腔] cit8 [台湾四县腔] sit8 cit8 [梅县腔] sit8 [东莞腔] cit8
◎ 潮州话:zia6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籍 | 秦昔 | 從 | 昔開 | 入聲 | 陌 | 開口三等 | 梗 | 清 | dzʰĭɛk | ziek/dzie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