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玦

cì jué [ ci jue]
繁体 賜玦
注音 ㄘˋ ㄐㄩㄝˊ

词语释义

1.赐给玉玦。谓斥逐大臣。语本《荀子.大略》:"絶人以玦,反絶以环。"杨倞注:"古者臣有罪待放于境,三年不敢去,与之环则还,与之玦则絶,皆所以见意也。" 2.赐给玉玦。表示优宠。

词语解释

  1. 赐给玉玦。谓斥逐大臣。语本《荀子·大略》:“絶人以玦,反絶以环。” 杨倞 注:“古者臣有罪待放於境,三年不敢去,与之环则还,与之玦则絶,皆所以见意也。” 明 陈汝元 《金莲记·赐环》:“平生壮气凌霄汉,雄心未肯销灭,喜忠义再陪弭笔,姦佞终教赐玦。” 明 杨珽 《龙膏记·访旧》:“向年 元载 赐玦之时,其女 湘英 ,没入我家。”

  2. 赐给玉玦。表示优宠。

    《三国志·魏志·锺繇传》“ 文帝 在东宫,赐 繇 五熟釜,为之铭曰”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魏略》:“ 繇 报书曰:‘昔忝近任,并得赐玦。尚方耆老,颇识旧物。’”

引证解释

⒈ 赐给玉玦。谓斥逐大臣。

语本《荀子·大略》:“絶人以玦,反絶以环。”
杨倞注:“古者臣有罪待放於境,三年不敢去,与之环则还,与之玦则絶,皆所以见意也。”
明陈汝元《金莲记·赐环》:“平生壮气凌霄汉,雄心未肯销灭,喜忠义再陪弭笔,姦佞终教赐玦。”
明杨珽《龙膏记·访旧》:“向年元载赐玦之时,其女湘英,没入我家。”

⒉ 赐给玉玦。表示优宠。

《三国志·魏志·锺繇传》“文帝在东宫,赐繇五熟釜,为之铭曰” 裴松之注引三国魏鱼豢《魏略》:“繇报书曰:‘昔忝近任,并得赐玦。尚方耆老,颇识旧物。’”

赐玦的网络释义

赐玦

  • 释义
  • 玦:jue(爵),是指半环形,有缺口的玉
  • 赐玦是指古代皇帝对于因犯过失而被放逐的官员表示永不召回就会赐玦。在古代大臣犯了过错,放逐到边远地区,三年后如果君王赐玦,就是不要回来,永不召回的意思。
  • 在《荀子.大略》中,有:“聘人以珪,问士以壁,召人以瑗,绝人以玦,反绝以环。鸿门宴上范增对项羽“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暗示他下决断。而三国志-魏-曹丕《与钟繇书》:“邺骑既到,宝玦初至,捧匣跪发,五内震骇,绳穿匣开,灿然满目。”
  • 汉字详情

    [ci]
    部首: 401
    笔画: 12
    五笔: MJQR
    五行:
    吉凶:
    姓名学: 姓,常用字
    仓颉: BOAPH
    四角: 76827

    详细解释

    动词

    (1) (形声。从贝,易声。从“贝”,表示与钱财有关。本义:赏赐)

    (2) 给予;上给予下

    赐,予也。——《说文》

    上予下曰赐。——《正字通》

    长者赐,少者贱者不敢辞。——《礼记·曲礼》

    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乐府诗集·木兰诗》

    大王及宗室所赐币帛,尽以与军吏、士大夫。——刘向《列女传·赵将括母》

    若从君惠而免之,三年将拜君赐。——《左传》

    (3) 又如:赐光(赏脸,赏光);赐环(将放逐之臣赦罪召还);赐第(皇上敕建的府第);赐田(君主所赐予的田地);赐官(赐予设置家臣以治家邑的权力)

    (4) 请给 。如:赐函;赐示

    英文翻译

    give, bestow favors; appoint

    方言集汇

    ◎ 粤语:ci3

    宋本广韵

    jué [jue]
    部首: 436
    笔画: 8
    五笔: GNWY
    五行:
    仓颉: MGDK
    四角: 15180

    详细解释

    名词

    (1) (形声。从玉,夬( guài)声。本义:环形而有缺口的佩玉)

    (2) 同本义

    玦,佩玉也。——《说文》

    金寒玦离。——《左传·闵公二年》。注:“如环而缺不连。”

    佩之金玦。——《汉书·五行志》。注:“半环曰玦。”

    捐吾玦兮湘中。——《楚辞·湘中》

    绝人以玦,还人以环。——《荀子·大略》

    (3) 通“决”。一种扳转某物的工具,特指古时射箭套在右手拇指上用以钩弦的器具

    右佩玦。——《礼记·内则》。李调元补注:玦,半环也,即今之扳指

    英文翻译

    broken piece of jade

    方言集汇

    ◎ 粤语:kyut3
    ◎ 客家话:[海陆丰腔] giet7 [客英字典] get7 giet7 [台湾四县腔] giet7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入十六屑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部韻攝罗马字国际音标
    古穴屑合入聲合口四等kuetkiw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