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法
词语释义
词语解释
佛教语。以小乘上座部为代表的坐禅八静之法。专注一心,调整出入息。
北凉 沮渠 《<治禅病秘要法>后序》:“ 天竺 比丘大乘沙门 佛陀斯那 ,其人天才特拔,国中独步,口诵半亿偈,兼明禪法,内外综博,无籍不练。故世人咸曰‘人中师子’。”
引证解释
⒈ 佛教语。以小乘上座部为代表的坐禅八静之法。专注一心,调整出入息。
引北凉沮渠《<治禅病秘要法>后序》:“天竺比丘大乘沙门佛陀斯那,其人天才特拔,国中独步,口诵半亿偈,兼明禪法,内外综博,无籍不练。故世人咸曰‘人中师子’。”
禅法的网络释义
禅法
禅法造句
汉字详情
详细解释
chán
动词
(形声。从示,单声。从“示”,表示与鬼神有关。(
)本义:古代帝王辟基祭地) 佛教语。梵语“禅那”之略。原指静坐默念 。如:禅法(佛法);禅坐(指僧侣端坐静修)名词
(1) 表示与佛教有关的事物 。如:禅门(佛教禅宗的教门);禅床(和尚用来打坐和睡觉的床)
(2) 指禅房 。如:禅室(禅房);禅阁(禅房)
(3) 另见
shàn
动词
(1) (形声。从示,单声。从“示”的字多与鬼神祭祀有关。本义:古代帝王祭地礼)
(2) 同本义
禅,祭天也。——《说文》
正失禅谓壇墠。——《风俗通》
(3) 注:“除地于梁甫之阴,为墠之祭地也。变墠为禅神之也。”
禅于始衍。——《史记·卫将军传》
禅,祭地于梁阴。——《续汉书·祭祀志》
封禅刻石纪号也,是墠为祭地,坛为祭天。
是以封泰山而禅 梁父。——《大戴礼记》
(4) 让位
(5) 帝王让位给他姓
遂禅之。——《书·尧典》
禅五世。——《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
帝光禅位于 虞舜。——《三国志·文帝纪》
(6) 又如:禅位(将帝位传让给别人);受禅
(7) 也指传位于继承人
至孝惠时,唯独长沙全,禅五世,以无嗣绝。——《史记》
(8) 又如:禅文(禅让皇位的文书);禅诰(禅让皇位的诰书)
(9) 传授
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式相禅。——《庄子·寓言》
而不知其禅之者。——《庄子·山水》。司马注:“授予也。”
(10) 又如:禅代(替代);禅变(变化);禅化(变迁转化)
(11) 引申为继承
四先生殁后,广仲尚能禅其家学。—— 全祖望《书宋史胡文定公传后》
(12) 〈形〉 通“殚”。尽
尧能禅均刑法以仪民,言其德无所不施。——《周礼·春官下·大司乐》 郑注
(13) 通“擅”。独断专行
善禅其主,以集精微。——《韩非子·说疑》
(14) 另见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潮州话:siang5(siâng) siang6(siăng) [潮州]siêng5(siêng) siêng6(siĕng)
宋本广韵
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
),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2) 同基本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
失期,法当斩。——《史记·陈涉世家》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吕氏春秋·察今》
(3) 又
法虽今而在。
(4) 又如:合法;犯法;法禁(刑法和禁令)
(5) 法令;规章;制度
汉法令非行也。——汉· 贾谊《治安策》
(6) 又如:法日(制度规定的日子)
(7) 标准;模式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宋· 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
(8) 又如:法戒(楷式和监戒)
(9) 方法;办法
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孙子·九变》
其法,用胶泥刻字。——宋· 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梦溪笔谈·采草药》
(10) 又如:用法;分类法;法套(办法);法儿(法子;办法)
(11) 法拉,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
(12) 尊称佛家的事物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 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13) 又如:法施(以佛法度人);法嗣(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后亦泛指继承人);法界(佛教指整个现象界);法华(佛经名。《妙法莲华经》的简称。佛教主要经典之一)
(14)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汉书》
(15) 法术,即用念咒、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如:仗剑作法
(16) 法国的简称
余闻法人好胜。—— 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17) 姓
动词
(1) 合法
其于诸侯之求索也,法则听之,不法则距之。——《韩非子·八奸》
(2) 效法
则文王不足法与?——《孟子·公孙丑上》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韩非子·五蠹》
法其所以为法。——《吕氏春秋·察今》
垂诸文而为后世法。——唐· 韩愈《答李翊书》
(3) 又如:法常可(效法通常的做法。常可,指旧制度);法天(效法自然和天道);法古(效法古代);法循(效法遵循)
(4) 守法
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柳宗元《封建论》
(5) 依法处治
将法太子。——《史记·商君列传》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fap7 [梅县腔] fap7 [台湾四县腔] fap7 [客英字典] fap7 [陆丰腔] fap7 [客语拼音字汇] fab5 [沙头角腔] fap7 [东莞腔] fap7 [宝安腔] fap7
◎ 潮州话:huap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法 | 方乏 | 幫 | 乏 | 入聲 | 洽 | 合口三等 | 咸 | 凡 | pĭwɐp | pyap/pv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