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详情
详细解释
形容词
(1) (形声。左形,右声。本作“碻”、“塙”。本义:坚固)
(2) 同本义
确乎能其事者而已矣。——《庄子·应帝王》
確乎其不可拔。——《易·乾卦》
夫乾確然,示人易矣。——《易·系辞下》
乐则行之,忧则违之,确乎其不可拔,潜龙也。——《易·乾》
(3) 坚定;坚决 。如:确士(坚贞之士); 确志(坚定的志向);确固(坚定);确然(刚强;坚定的样子)
(4) 真实;符合事实 。如:正确(符合事实、道理或某种公认的标准);确考(确切考证);确指(确切指出);确音(确切的消息)
动词
(1) 通“搉”。敲击
乐亦不复剖析文句,直以尘尾柄确几。——《世说新语·文学》
(2) 通“角”。竞争
李广才气,天下亡双,自负其能,数与虏确。——《汉书·李广传》
副词
(1) 的确 。如:这样的成绩确没见过
(2) 确定无疑地 。如:确知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kok7 hok7 [客英字典] kok7 [台湾四县腔] kok7 hok7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部 | 韻攝 | 罗马字 | 国际音标 |
學 | 胡覺 | 匣 | 覺 | 入聲 | 覺 | 開口二等 | 江 | 江 | ghruk/heok | ɣɔk |
详细解释
动词
(1) (形声。从言,忍声。本义:认识,辨明)
(2) 同本义
你去营中寻林教头来,认他一认。——《水浒传》
过了数日,待没了认色,却将去本府告赏。——《古今小说》
(3) 又如:认出他失散多年的兄弟;认记(辨认的记号);认色(辨认的标记);认旗(军中作为标志、信号的旗帜);认领(辨认并领取);认证(辨认并证实);认透(看透了,识破);认尸(辨认亲人的尸骨)
(4) 看作;认为 。如:认真(当真,信以为真);认贼为子(佛家语,比喻把虚妄现象当作真实的理境,指众生总以现象代替本体;泛喻颠倒是非,善恶不分);认犯头(认为冒犯的理由。即发生误会)
(5) 承认 。如:认过(承认过失);认供(招供);认范(认账;就范;承认)
(6) 把本无某种亲密关系的人看作有某种亲密关系
赤发鬼醉卧灵官殿, 晁天王认义东溪村。——《水浒传》
(7) 又如:认义(结义;结拜);认亲(认作亲戚);认族(把同姓不同宗的人认成同族);他们认他为养子
(8) 赔礼道歉 。如:向她认个不是
(9) 应允承担;在正式协议书上签名认购(如股票),尤指签名认购新的证券 。如:认纳(应承交纳);认捐(应承捐钱);认派(应承摊派);认打(愿意挨打);这批股票中就数他认得多;认股权(指在一定期限内,依一定价格,向公司认购一定股数之权利)
(10) 认命;认吃亏——后面带“了” 。如:你不用管,这事我认了
(11) 记得;认得 。如:认取(记得;认得);认知(认识和感知);认的(认得)
(12) 通“讱”。说话谨慎
外是者谓之认。——《荀子·正名》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宋本广韵
详细解释
动词
(1) (会意。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本义:出,生出,滋长)
(2) 同本义
之,出也。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说文》
如语焉而未之然。——《礼记》。俞樾平议:“此之字乃其本义。未之者,未出也。”
(3) 往,朝某方向走,到…去
之,适也。——《广雅》
自伯之东。——《诗·卫风·伯兮》
之沛公军。——《史记·项羽本纪》
之虚所卖之。(“虚”同“墟”)——唐· 柳宗元《童区寄传》
佯狂不知所之者。——明· 张溥《五人墓碑记》
吾欲之南海,何如?—— 清· 彭端淑《为学一首示子侄》
(4) 又如:之如(前往);之往(去;到);之官(上任;前往任所);之国(前往封地);之适(前往)
代词
(1) 指示人或事物,相当于“这个”“那个”
宣王说之。(之:指南郭处士来吹竽。)——《韩非子·内储说上》
虎因喜,计之曰。(之:这,指上文所说驴生了气只能踢的情况。)——唐· 柳宗元《三戒》
当分明记之。(之:指共读情景。)——清· 袁枚《祭妹文》
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之:代词,指天下事。)——清· 彭端淑《为学一首示子侄》
(2) 又如:较之中学时代;因之,他将自己的整个心血都放了进去
(3) 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称,相当于他、她、它、他们
郑商人弦高将市于 周,遇之。——《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4) 又
蹇叔哭之。
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之”是指示代词,指代“巫医乐师百工”。)——唐· 韩愈《师说》
(5) 又如:取而代之;战而胜之;为之感叹;使之顺利发展;与之见面
(6) 指示代词,相当于“其”、“他的”、“其他的”
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武王伐纣平话》
助词
(1) 的
(2) 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表示领属关系或一般的修饰关系
谢庄少年之精技击者。—— 清· 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
开火者,军中发枪之号也。
(3) 又如:钟鼓之声;一家之长;原因之一;夫子之文章
(4) 用于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吾见师之出。——《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5) 用于实词与介词之间
口之于味,有同耆也。——《孟子》
形容词
具有字母S的形状的,“之”字形 。如:之江(江流曲折如“之”字者);之字路(曲折如“之”字形的路)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客语拼音字汇] zi1 [梅县腔] tje1 [陆丰腔] zih1 [客英字典] zhi1 zih1 [东莞腔] zu1 [海陆丰腔] zih1 zhi1 [宝安腔] zu1 [沙头角腔] zi1 zu1 [台湾四县腔] zih1
◎ 潮州话:ze1 (tsur)【潮阳】zu1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之 | 止而 | 章 | 之 | 平聲 | 支 | 開口三等 | 止 | 之 | tɕĭə | cji/tjio |
详细解释
动词
(1) (形声。本义:告状;控告)
(2) 同本义
诉,告也。——《说文》
负孝公之周愬天子。——《公羊传·昭公三十一年》
必东愬于齐。——《战国策·齐策》
即连楮为巨幅,广二丈,大书一“屈”字,以两竿夹揭之,走诉行御史台。——明· 高启《书博鸡者事》
(3) 又如:起诉;上诉;公诉;诉呈(诉状);诉权(起诉和诉原的权利);诉辩(申诉并辩白);诉牒(诉状);诉告(上诉;告状)
(4) 告诉,说给人听
正遇延平二人,诉说前事。——《三国演义》
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平生不得志。——唐· 白居易《琵琶行(并序)》
吾与并肩携长,低低切切,何事不语?何情不诉?——林觉民《与妻书》
(5) 又如:诉怨(对人诉说怨愤之情);诉长道短(原原本本地向人诉说);诉事(陈诉事情);诉屈(申诉冤屈);诉言(诉说)
(6) 求,求助 。如:诉诸武力
(7) 有事实根据地说人坏话。通“愬
取货于宣伯而诉公于 晋侯。——《左传·成公十六年》
公伯寮愬 子路于 季孙——《论语·宪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