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嗣

fǎ sì [ fa si]
注音 ㄈㄚˇ ㄙˋ

词语释义

1.佛教语。禅宗指继承祖师衣钵而主持一方丛林的僧人。 2.指学艺等方面的继承人。

词语解释

  1. 佛教语。禅宗指继承祖师衣钵而主持一方丛林的僧人。

    宋 苏轼 《器之好谈禅戏语器之可同参玉板长老》诗:“丛林真 百丈 ,法嗣有横枝。”《红楼梦》第二二回:“五祖欲求法嗣,令诸僧各出一偈。”

  2. 指学艺等方面的继承人。

    宋 施彦执 《北窗炙輠》卷上:“时夜半起,槌其法嗣门,索火甚急,法嗣知其得句也。” 金 王若虚 《滹南诗话》卷三:“ 鲁直 开口论句法,此便是不及古人处,而门徒亲党以衣鉢相传,号称法嗣,岂诗之真理也哉?” 元 刘壎 《隐居通议·诗歌一》:“合二十五人以为法嗣,谓其原流皆出 豫章 也。”

引证解释

⒈ 佛教语。禅宗指继承祖师衣钵而主持一方丛林的僧人。

宋苏轼《器之好谈禅戏语器之可同参玉板长老》诗:“丛林真百丈,法嗣有横枝。”
《红楼梦》第二二回:“五祖欲求法嗣,令诸僧各出一偈。”

⒉ 指学艺等方面的继承人。

宋施彦执《北窗炙輠》卷上:“时夜半起,槌其法嗣门,索火甚急,法嗣知其得句也。”
金王若虚《滹南诗话》卷三:“鲁直开口论句法,此便是不及古人处,而门徒亲党以衣鉢相传,号称法嗣,岂诗之真理也哉?”
元刘壎《隐居通议·诗歌一》:“合二十五人以为法嗣,谓其原流皆出豫章也。”

法嗣的网络释义

法嗣

  • 法嗣,读作:fǎ sì。佛教语。禅宗指继承祖师衣钵而主持一方丛林的僧人。也指学艺等方面的继承人。
  • 汉字详情

    [fa]
    部首: 331
    笔画: 8
    五笔: IFCY
    五行:
    吉凶:
    姓名学: 姓,常用字,多用男性
    仓颉: EGI
    四角: 34132

    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 zhì),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

    (2) 同基本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

    失期,法当斩。——《史记·陈涉世家》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吕氏春秋·察今》

    (3) 又

    法虽今而在。

    (4) 又如:合法;犯法;法禁(刑法和禁令)

    (5) 法令;规章;制度

    汉法令非行也。——汉· 贾谊《治安策》

    (6) 又如:法日(制度规定的日子)

    (7) 标准;模式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宋· 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

    (8) 又如:法戒(楷式和监戒)

    (9) 方法;办法

    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孙子·九变》

    其法,用胶泥刻字。——宋· 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梦溪笔谈·采草药》

    (10) 又如:用法;分类法;法套(办法);法儿(法子;办法)

    (11) 法拉,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

    (12) 尊称佛家的事物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 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13) 又如:法施(以佛法度人);法嗣(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后亦泛指继承人);法界(佛教指整个现象界);法华(佛经名。《妙法莲华经》的简称。佛教主要经典之一)

    (14)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汉书》

    (15) 法术,即用念咒、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如:仗剑作法

    (16) 法国的简称

    余闻法人好胜。—— 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17) 姓

    动词

    (1) 合法

    其于诸侯之求索也,法则听之,不法则距之。——《韩非子·八奸》

    (2) 效法

    则文王不足法与?——《孟子·公孙丑上》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韩非子·五蠹》

    法其所以为法。——《吕氏春秋·察今》

    垂诸文而为后世法。——唐· 韩愈《答李翊书》

    (3) 又如:法常可(效法通常的做法。常可,指旧制度);法天(效法自然和天道);法古(效法古代);法循(效法遵循)

    (4) 守法

    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柳宗元《封建论》

    (5) 依法处治

    将法太子。——《史记·商君列传》

    英文翻译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

    方言集汇

    ◎ 粤语:faat3
    ◎ 客家话:[海陆丰腔] fap7 [梅县腔] fap7 [台湾四县腔] fap7 [客英字典] fap7 [陆丰腔] fap7 [客语拼音字汇] fab5 [沙头角腔] fap7 [东莞腔] fap7 [宝安腔] fap7
    ◎ 潮州话:huap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入三十四乏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攝韻部国际音标罗马字
    方乏入聲合口三等pĭwɐppyap/pvap
    [si]
    部首: 319
    笔画: 13
    五笔: KMAK
    五行:
    姓名学:
    仓颉: RBSMR
    四角: 67220

    详细解释

    动词

    (1) (形声。从册,从口,司声。册,帝王对臣下封土授爵的文书。口,下令。甲骨文从大,从子,从册,会意。大子,即嫡长子。本义:诸侯传位给嫡长子)

    (2) 同本义

    嗣,诸侯嗣国也。——《说文》

    舜让于德,弗嗣。——《书·舜典》

    将使嗣位。——《书·舜典序》

    (3) 又如:嗣王(继位之王);嗣君(继位的君主);嗣主(继位的国君);嗣位(继承君位);嗣皇(继位的帝王);嗣圣(新继位的皇帝);嗣临(继登皇位)

    (4) 继承;接续

    嗣,继也。——《尔雅》

    禹乃嗣兴。——《书·洪范》。传:“继也。”

    其弟嗣书。——《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今吾嗣为之十二年,几死者数矣。——唐· 柳宗元《捕蛇者说》

    (5) 又如:嗣位(继承君位);嗣产(继承子产的事业);嗣徽(继承善美的德行);嗣守(继承并遵守和保存);嗣芳(承继前贤者);嗣承(继承);嗣封(承袭先人而受封);嗣统(继承皇位);嗣武二祖(继承汉高祖、汉光武二祖的事业);嗣音(继续传其音信);嗣事(继续从事);嗣奉(继前人而敬受)

    (6) 过继 。如:嗣母(继母)

    (7) 通“司”。主持,掌管

    阳人有夏商之嗣典,有周室之师旅。——《国语·晋语四》

    若天之嗣,其事不可识,百姓浅然不识其邻。——《荀子·哀公》

    远近高下,各得其嗣。——《管子·版法》

    名词

    (1) 君位或职位的继承人

    今又不礼于卫之嗣。——《左传·昭公七年》。注:“新君也。”

    祁奚请老,晋侯问嗣焉。——《左传·襄公三年》

    及长当就国也。(王)立嗣子 融从 长请车骑。——《汉书·淳于长传》

    (2) 又如:嗣子(帝王或诸侯的嫡子);嗣孙(承嗣的子孙);嗣体(承嗣之人);嗣适(承嗣的嫡子)

    (3) 后代

    夫晋侯非嗣也,而得其位。——《国语·周语上》

    此君婆娑,政坐宦薄,著书未成,嗣息中绝。——明· 王世贞《与俞仲蔚书》

    尝有壹男子,然无一日之命,至今无以讬嗣续,恨痛常在心目。——唐· 柳宗元《与杨京光凭书》

    (4) 又如:后嗣;嗣人(子孙);嗣胤(子孙后代);嗣息(子孙);嗣继(子孙);嗣续(子孙世代继承)

    (5) 姓

    形容词

    (1) 次,第二的

    载燔载烈,以兴嗣岁。——《诗·大雅·生民》

    (2) 又如:嗣岁(来年)

    副词

    接着,随后 。如:嗣后(自此以后)

    英文翻译

    to connect, inherit; descendants, heirs

    方言集汇

    ◎ 粤语:zi6
    ◎ 客家话:[宝安腔] cu2 [梅县腔] se5 ze5 [客语拼音字汇] ci2 si4 [客英字典] sii5 cih2 [东莞腔] cu3 [海陆丰腔] sii6 cih2 [台湾四县腔] sii5 cih2 [沙头角腔] cu3
    ◎ 潮州话:se5 se6(sûr sŭr) [潮阳]su5 su6

    宋本广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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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祥吏去聲開口三等zĭəzsih/szio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