敛法
词语释义
词语解释
税收之法。
《周礼·地官·司稼》:“巡野观稼,以年之上下出敛法。” 郑玄 注:“敛法者,丰年从正,凶荒则损若干,今十伤二三,实除减半。” 贾公彦 疏:“此观稼,亦谓秋熟时观稼善恶,则知年上下丰凶,以此丰凶而出税敛之法。”
引证解释
⒈ 税收之法。
引《周礼·地官·司稼》:“巡野观稼,以年之上下出敛法。”
郑玄注:“敛法者,丰年从正,凶荒则损若干,今十伤二三,实除减半。”
贾公彦疏:“此观稼,亦谓秋熟时观稼善恶,则知年上下丰凶,以此丰凶而出税敛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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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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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词
(1) (形声。从攴(
),佥( )。本义:收集,聚集)(2) 同本义(收集的对象是物,常是财物)
敛,收也。——《说文》
既射则敛之。——《周礼·夏官·缮人》。注:“敛,藏也。”
狗彘食人之食不知敛。——《汉书·食货志》
鞭挞其夫家,聚敛贡城阙。——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
敛赀财以送其行。——明· 张溥《五人墓碑记》
(3) 又如:敛局(邀人聚赌,从中抽头);敛衣(聚集零碎布头所制成的衣服)
(4) 收获
自种自敛,服箱以走。——柳宗元《牛赋》
(5) 又如:敛材(采集可食的百草根实);敛实(收割庄稼);敛获(收获)
(6) 征收
豹因重敛百姓。——《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邺三老、 廷椽尝岁赋敛百姓,收取其钱得数百万。—《史记·滑稽列传》
赋敛之毒有甚是蛇。——唐· 柳宗元《捕蛇者说》
稍敛众以去。——明· 高君《书博鸡者事》
成不敢敛户口。——《聊斋志异·促织》
(7) 又如:征敛(旧指官府向民间征捐敛财);聚敛(重税搜刮);敛法(收税的准则)
(8) 收缩;退缩
秦、 楚合而为一以临 韩, 韩必敛手。——《史记·春申君列传》
(9) 如又:敛额(皱眉);敛退(退缩);敛策(收束马鞭。比喻隐退不仕);敛手(缩手不敢乱动)
(10) 停止 。如:敛兵(收兵);敛辔(息驾,收起车马);敛祸(停止作祸);敛毫(停笔)
(11) 入殓
衣尸棺曰敛。——《释名·释丧制》
敛般,请以机封。——《礼记·檀弓下》。注:“敛,下棺于椁。”
桐棺足以周身,外椁足以周棺,敛形悬封,濯衣幅巾。——《后汉书·周磐传》
醵金为敛。——清· 张廷玉《明史》
(12) 又如:敛殡(入殓而殡葬);敛藏(犹敛葬);敛葬(入殓安葬);敛形(衣覆其形);敛埋(收敛埋葬);敛衾(古代大殓时盖尸体的被子);敛席(盖尸席)
(13) 收敛,约束言行
为敛威去。——清· 张廷玉《明史》
(14) 又如:敛戢(收敛,止息);敛抑(收敛节制);敛马(勒马)
(15) 整肃;整理
诸侯敛衽。——桓宽《盐铁论》
(16) 又如:敛甲(犹束甲。整理盔甲,表示准备战斗);敛声屏气(毫无声音,不敢出大气);敛衽(提起衣襟夹于带间,表示恭敬)
名词
赋税
省刑薄敛。——陈亮《上孝宗皇帝第一书》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潮州话:娜奄2 [潮州]罗奄2 ,niam2 [潮州]liam2 [澄海]niang2
宋本广韵
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
),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2) 同基本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
失期,法当斩。——《史记·陈涉世家》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吕氏春秋·察今》
(3) 又
法虽今而在。
(4) 又如:合法;犯法;法禁(刑法和禁令)
(5) 法令;规章;制度
汉法令非行也。——汉· 贾谊《治安策》
(6) 又如:法日(制度规定的日子)
(7) 标准;模式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宋· 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
(8) 又如:法戒(楷式和监戒)
(9) 方法;办法
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孙子·九变》
其法,用胶泥刻字。——宋· 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梦溪笔谈·采草药》
(10) 又如:用法;分类法;法套(办法);法儿(法子;办法)
(11) 法拉,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
(12) 尊称佛家的事物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 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13) 又如:法施(以佛法度人);法嗣(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后亦泛指继承人);法界(佛教指整个现象界);法华(佛经名。《妙法莲华经》的简称。佛教主要经典之一)
(14)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汉书》
(15) 法术,即用念咒、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如:仗剑作法
(16) 法国的简称
余闻法人好胜。—— 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17) 姓
动词
(1) 合法
其于诸侯之求索也,法则听之,不法则距之。——《韩非子·八奸》
(2) 效法
则文王不足法与?——《孟子·公孙丑上》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韩非子·五蠹》
法其所以为法。——《吕氏春秋·察今》
垂诸文而为后世法。——唐· 韩愈《答李翊书》
(3) 又如:法常可(效法通常的做法。常可,指旧制度);法天(效法自然和天道);法古(效法古代);法循(效法遵循)
(4) 守法
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柳宗元《封建论》
(5) 依法处治
将法太子。——《史记·商君列传》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fap7 [梅县腔] fap7 [台湾四县腔] fap7 [客英字典] fap7 [陆丰腔] fap7 [客语拼音字汇] fab5 [沙头角腔] fap7 [东莞腔] fap7 [宝安腔] fap7
◎ 潮州话:huap
宋本广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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