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籍
词语释义
词语解释
书写军令、军功等的簿籍。
《史记·循吏列传》:“﹝ 子产 为相﹞五年,士无尺籍,丧期不令而治。” 张守节 正义:“言士民无一尺方板之籍书。”参见“ 尺籍伍符 ”。
指军籍。
宋 周必大 《二老堂杂志·记金陵登览》:“有修武郎某人,脱尺籍,与其媪然指苦行,前后化钱帛,助土木,费以万计。” 宋 岳珂 《桯史·义騟传》:“义騟者, 九江 戍校 王成 之鎧骑也。 成 家世隶尺籍。”
引证解释
⒈ 书写军令、军功等的簿籍。参见“尺籍伍符”。
引《史记·循吏列传》:“﹝子产为相﹞五年,士无尺籍,丧期不令而治。”
张守节正义:“言士民无一尺方板之籍书。”
⒉ 指军籍。
引宋周必大《二老堂杂志·记金陵登览》:“有修武郎某人,脱尺籍,与其媪然指苦行,前后化钱帛,助土木,费以万计。”
宋岳珂《桯史·义騟传》:“义騟者, 九江戍校王成之鎧骑也。 成家世隶尺籍。”
尺籍的国语词典
书写军令、军功的簿册。
尺籍的网络释义
尺籍
汉字详情
详细解释
chě
名词
(1) 中国民族音乐音阶上的一级,乐谱上用做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的“2”,如“工尺”
(2) 另见
chǐ
名词
(1) (指事。小篆,从尸,从乙。“尸”象人卧的形象。“乙”是个标识,周制寸、咫、尺、仞、寻、常诸度,皆以人之体为法。本义:十寸)
(2) 同本义,量词。长度单位
尺,十寸也。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十寸为尺,所以指斥规榘事也。——《说文》
(3) 按,古代长度单位。各代制度不一。如:尺一(尺一板、尺一书、尺一牍、尺一诏等都是指诏书。古时诏板长一尺一寸,故称天子的诏书为“尺一”。“尺一”又指书信)
(4) 。中医诊脉部位之一。手掌后桡骨高处下为寸;寸下一指处为关;关下一指处为尺。如:尺中(尺脉)
(5) 尺子,量长度的器具 。如:平行尺;折尺;滑尺
(6) 喻法度或标准 。如:尺墨(法规,法制)
(7) 像尺一样的条状物 。如:镇尺;戒尺;尺简(古代用以书写文字的竹木简);尺疏(奏章)
(8) 信件,信札 。如:尺书(书,信;书籍);尺素(短笺,书信)
形容词
(1) 喻短小或狭小的
尺泽之蜺也。——《后汉书·对楚五问》
(2) 又如:尺土(形容极为狭小的土地);尺地(极少的土地);尺铁(短小的铁制武器)
(3) 另见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客英字典] chak7 [陆丰腔] chak7 [梅县腔] chak7 [台湾四县腔] cak7 [沙头角腔] cak7 [海陆丰腔] chak7 [宝安腔] cak7 [客语拼音字汇] cag5 [东莞腔] cak7
◎ 潮州话:ciêh4/cioh4 cê1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部 | 韻攝 | 罗马字 | 国际音标 |
尺 | 昌石 | 昌 | 昔開 | 入聲 | 陌 | 開口三等 | 清 | 梗 | chjek/tcek | tɕʰĭɛk |
详细解释
名词
(1) (形声。从竹,耤(
)声。古书以竹制成,故从“竹”。本义:登记册,户口册)(2) 同本义
籍,簿书也。——《说文》
乃以九畿之籍。——《周礼·大司马》
掌邦国宾客之体籍。——《周礼·小行人》。注:“名位尊卑之书。”
非礼也勿籍。——《左传·成公二年》
今荆州非少人也,而著籍者寡。—— 诸葛亮《论游户自实》
宫观之籍。——明· 顾炎武《复庵记》
(3) 又如:籍口(户口);籍戎(编入军籍);籍地(官宦门第);削籍(官吏被革职,在官籍中除名);除籍(于簿籍中除名)
(4) 泛指书,成册的著作
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孟子·万章下》
五代时始印五经,已后典籍皆为版本。——《梦溪笔谈·活板》
由是文籍生焉。——萧统《文选序》
(5) 又如:籍图(文籍图书);书籍;古籍;经籍;典籍
(6) 代表个人的身份;代表个人对国家、组织的隶属关系
玉郎会此通仙籍,忆向天街问紫芝。——李商隐《重过圣女祠》
(7) 又如:军籍;党籍;外籍;客籍;团籍;队籍
(8) 籍贯
顷小儿回籍应举。——张居正《答应天巡抚宋阳山书》
(9) 又如:回籍;原籍
(10) 征籍。中国古代各种捐税的统称
实亩实籍。——《诗·大雅·韩奕》
(11) 又如:籍税(征收租税);籍赋(赋税);籍敛(征收田税);籍求(敛取);籍取(敛取;征收);籍兵(征集兵士)
(12) 门籍,一种写有当事人姓名的小牌子
光夫人显及诸女皆通籍长信宫——《汉书·魏相传》
(13) 又
汉代有事需要出入宫门者,皆有门籍悬于宫门,以备案验
动词
(1) 登记
籍吏民。(籍,登记。登记官吏、人民,就是造花名册、户籍册等。)——《史记·项羽本纪》
(2) 又如:籍名(登记籍贯名字);籍没(登记并没收所有的财产);籍夫(登记征用民夫);籍田(藉田。古代天子亲耕之田。以所获祭祀宗庙,并寓劝农之意)
(3) 没收入官 。如:籍配(籍没和充军);籍略(籍没和强取);籍死(犯罪被籍没致死);籍产(没收罪犯所有的财产)
(4) 假借。通“借” 。如:籍甚(有所凭藉而更强大);籍在(依赖,慰藉)
形容词
杂乱 。如:狼籍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沙头角腔] cit8 [客语拼音字汇] qid6 xid6 [海陆丰腔] sit8 cit8 [客英字典] sit8 cit8 [陆丰腔] sit7 [宝安腔] cit8 [台湾四县腔] sit8 cit8 [梅县腔] sit8 [东莞腔] cit8
◎ 潮州话:zia6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籍 | 秦昔 | 從 | 昔開 | 入聲 | 陌 | 開口三等 | 梗 | 清 | dzʰĭɛk | ziek/dzie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