圜法
词语释义
词语解释
测量圆的方法。
《墨子·天志中》:“今夫轮人操其规将以度量天下之圜与不圜也……其故何?则圜法明也。”
指币制。
《汉书·食货志下》:“ 太公 为 周 立九府圜法。” 颜师古 注:“圜,谓均而通也。” 金少英 集释:“圜法在此实指货币制度。”《清史稿·食货志一》:“乃改海运以节漕费,变圜法以行国币。”
引证解释
⒈ 测量圆的方法。
引《墨子·天志中》:“今夫轮人操其规将以度量天下之圜与不圜也……其故何?则圜法明也。”
⒉ 指币制。
引《汉书·食货志下》:“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
颜师古注:“圜,谓均而通也。”
金少英集释:“圜法在此实指货币制度。”
《清史稿·食货志一》:“乃改海运以节漕费,变圜法以行国币。”
圜法的网络释义
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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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
huán
动词
(1) (形声。从囗
,睘( )声。本义:围绕)同本义。通“环”火似圜。——《周礼·考工记·画缋》
动一亲戚,天下圜视而起。——《汉书·贾谊传》
圜流九十里。——《列子·说符》
欲内圜凿。——《史记·孟荀传》
余圜视大骇。——唐· 柳宗元《梓人传》
(2) 又如:圜山(环山)
(3) 另见
yuán
名词
(1) 同本义
圜,天体也。——《说文》。按,浑圆为圜,平圆为圆。圆之规为圆。
圜,天道也。——《吕氏春秋·圜道》注
大圜在上。——《吕氏春秋·序意》。注:“天也。”
乾为天,为圜。——《易·说卦》
圜则九重,孰营度之?——《楚辞》
(2) 又如:圜邱(圜丘);圜方(指天地);圜宰;圜道(天道)
(3) 牢狱
司圜中士六人。——《周礼》
(4) 又如:圜土(牢狱);圜扉(狱门);圜墙(牢狱);圜门(圆门;狱门)
(5) 圆
圜,一中同长也。——《墨子·经上》
刓方以为圜兮。——《楚辞·九章·怀沙》
石苍黑色,多平方,少圜(圜:同圆)。——清· 姚鼐《登泰山记》
(6) 又如:圜法(测量圆的方法);圜率(圆周率)
(7) 钱币
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黄金方寸;而重一斤。——《汉书·食货志下》
(8) 又如:圜好(王莽时所造货币上的圆孔);圜货(钱币);圜钱(古代钱币)
形容词
(1) 圆的,圆形的
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周礼·大司乐》
圜者中规,方者中矩。——《周礼·考工记》
何方圜之能周兮,夫孰异道而相安?——《楚辞》
(2) 又如:圜陈(圆形兵阵);圜冠(儒者戴的圆形帽子);圜舍(圆形小屋)
(3) 另见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梅县腔] fan2 jan2 [海陆丰腔] fan2 ren2 [客英字典] fan2 jen2 [陆丰腔] fan3 [客语拼音字汇] van2 [宝安腔] jen2 | wan2 [台湾四县腔] fan2 jen2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部 | 韻攝 | 罗马字 | 国际音标 |
還 | 戸關 | 匣 | 刪合 | 平聲 | 刪 | 合口二等 | 刪 | 山 | ghruan/hoan | ɣwan |
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
),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2) 同基本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
失期,法当斩。——《史记·陈涉世家》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吕氏春秋·察今》
(3) 又
法虽今而在。
(4) 又如:合法;犯法;法禁(刑法和禁令)
(5) 法令;规章;制度
汉法令非行也。——汉· 贾谊《治安策》
(6) 又如:法日(制度规定的日子)
(7) 标准;模式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宋· 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
(8) 又如:法戒(楷式和监戒)
(9) 方法;办法
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孙子·九变》
其法,用胶泥刻字。——宋· 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梦溪笔谈·采草药》
(10) 又如:用法;分类法;法套(办法);法儿(法子;办法)
(11) 法拉,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
(12) 尊称佛家的事物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 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13) 又如:法施(以佛法度人);法嗣(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后亦泛指继承人);法界(佛教指整个现象界);法华(佛经名。《妙法莲华经》的简称。佛教主要经典之一)
(14)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汉书》
(15) 法术,即用念咒、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如:仗剑作法
(16) 法国的简称
余闻法人好胜。—— 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17) 姓
动词
(1) 合法
其于诸侯之求索也,法则听之,不法则距之。——《韩非子·八奸》
(2) 效法
则文王不足法与?——《孟子·公孙丑上》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韩非子·五蠹》
法其所以为法。——《吕氏春秋·察今》
垂诸文而为后世法。——唐· 韩愈《答李翊书》
(3) 又如:法常可(效法通常的做法。常可,指旧制度);法天(效法自然和天道);法古(效法古代);法循(效法遵循)
(4) 守法
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柳宗元《封建论》
(5) 依法处治
将法太子。——《史记·商君列传》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fap7 [梅县腔] fap7 [台湾四县腔] fap7 [客英字典] fap7 [陆丰腔] fap7 [客语拼音字汇] fab5 [沙头角腔] fap7 [东莞腔] fap7 [宝安腔] fap7
◎ 潮州话:huap
宋本广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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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 方乏 | 幫 | 乏 | 入聲 | 洽 | 合口三等 | 咸 | 凡 | pĭwɐp | pyap/pv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