劾捕

hé bǔ [ he bu]
注音 ㄏㄜˊ ㄅㄨˇ

词语释义

审查其罪,加以逮捕。

词语解释

  1. 审查其罪,加以逮捕。

    《汉书·燕王刘泽传》:“ 定国 使謁者以它法劾捕格杀 郢人 灭口。”《晋书·刑法志》:“ 悝 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於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

引证解释

⒈ 审查其罪,加以逮捕。

《汉书·燕王刘泽传》:“定国使謁者以它法劾捕格杀郢人灭口。”
《晋书·刑法志》:“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於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

劾捕的网络释义

劾捕

  • 劾捕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是hé bǔ ,是指审查其罪,加以逮捕。
  • 汉字详情

    [he]
    部首: 217
    笔画: 8
    五笔: YNTL
    五行:
    仓颉: YOKS
    四角: 04827

    详细解释

    动词

    (1) (形声。从力,亥声。本义:审理,判决)

    (2) 同本义

    劾,法有辜也。——《说文》

    上其鞫劾文辞。——《书·吕刑》传

    (3) 疏:“汉世问罪谓之鞫,断狱谓之劾。”

    (4) 又如:劾死(判决死罪);劾治(审理治罪);劾按(审理核实罪状);劾捕(审查其罪,加以逮捕);劾验(审理查验)

    (5) 检举揭发罪状

    劾大不敬。——《汉书·李广苏建传》

    遣其劾帅。——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

    齐康所劾。——《明史》

    戴凤翔劾 瑞。

    弹劾不避权贵。——《金史·雷渊传》

    (6) 又如:弹劾;劾状(弹劾,举发罪状);劾奏(检举或弹劾其罪状)

    名词

    (1) 检举揭发的文书

    滂睹时方艰,知意不行,因投劾去。——《后汉书》

    英文翻译

    examine into, impeach, charge

    方言集汇

    ◎ 粤语:hat6
    ◎ 客家话:[海陆丰腔] het8 kai3 [台湾四县腔] het8 kai3 [梅县腔] het8 [客语拼音字汇] had5 hed6 [客英字典] het7 [宝安腔] het8
    ◎ 潮州话:何英4(黑),hêg4 (hek)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去十六怪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部韻攝罗马字国际音标
    苦戒皆開去聲開口二等khraih/qaeykʰɐi
    [bu]
    部首: 330
    笔画: 10
    五笔: RGEY
    五行:
    仓颉: QIJB
    四角: 53027

    详细解释

    动词

    (1) (形声。从手,甫声。捕的原始意义是追捕逃亡的奴隶。本义:捕捉,捉拿)

    (2) 同本义

    捕,取也。——《说文》

    遣吏分曹逐捕诸灌氏支属。——《汉书·灌夫传》

    吏无追甫之苦。——《汉书·韩延寿传》

    变斗杀伤捕伍邻。——《急就篇》

    至高邮,制府檄下,几以捕系死。—— 文天祥《指南录·后序》

    他郡国吏欲来捕亡人者,讼共禁弗予。——《史记·吴王濞列传》

    捕鼠不如狸狌。——《庄子·秋水》

    捕影而视之。——《周髀算经》

    武陵人捕鱼为业。—— 晋· 陶渊明《桃花源记》

    捕者既不至。——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

    而吾以捕蛇独存。——唐· 柳宗元《捕蛇者说》

    (3) 又如:捕鱼;捕快(旧时官府中专事捉拿强盗的差役);捕书(清代地方衙门掌管捕捉罪犯的书吏);捕生(捕捉野生动物)

    (4) 追寻,搜寻

    而抄捕南海馆之报忽至。—— 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

    诏使孺卿逐捕。——《汉书·李广苏建传》

    (5) 又如:捕援(索求推举)

    名词

    (1) 旧时衙门担任缉捕的差役 。如:捕厅(称州、县官署的辅佐官,如县丞、典史、吏目等。多负责缉捕盗匪);捕头(巡捕的头目)

    (2) 姓

    英文翻译

    arrest, catch, seize

    方言集汇

    ◎ 粤语:bou6
    ◎ 客家话:[梅县腔] pu5 [海陆丰腔] pu6 pu3 [客英字典] pu5 [沙头角腔] pu3 [东莞腔] pu5 [宝安腔] pu3 [客语拼音字汇] pu3 [台湾四县腔] pu5 pu3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去十一暮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攝韻部国际音标罗马字
    薄故去聲開口一等bʰuboh/bu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