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之
词语释义
兼之
(1) 表示进一步的原因或条件,加以
词语解释
加以,加上。
《老残游记》第三回:“这病本不甚重,原起只是一点火气,被医家用苦寒药一逼,火不得发,兼之平常肝气易动,抑鬱而成。”
引证解释
⒈ 加以,加上。
引《老残游记》第三回:“这病本不甚重,原起只是一点火气,被医家用苦寒药一逼,火不得发,兼之平常肝气易动,抑鬱而成。”
兼之的国语词典
并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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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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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之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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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
动词
(1) (会意。小篆字形,从又(手),从秝(
)。字形象一手持两棵庄稼。本义:一手执两禾。引申为同时进行几桩事情或占有几样东西)(2) 同时具有或涉及几种事务或若干方面
兼,并也。——《说文》
兼执之,以进。——《仪礼·聘礼》。注:“犹两也。”
兼巾之。——《仪礼·士昏礼》。注:“六豆共巾也。”
兼诸弣。——《仪礼·乡射礼》。注:“并矢于弣。”
不可得兼。——《孟子·告子上》
丞相兼枢密使。——宋· 文天祥《 后序》
兼百花之长。——明· 李渔《闲情偶寄·种植部》
兼筑雕刻。——蔡元培《图画》
(3) 又如:兼祧(一子兼作两房的后嗣。祧继承上代);兼资(与通;并有);兼署(官吏除本职外,又兼理其他职务);兼味(指两种以上的菜肴)
(4) 合并,由部分合成整体
约从离衡,兼韩、魏、燕、楚、齐、赵、宋、卫、中山之众。——贾谊《过秦论》
(5) 并吞;兼并
其兼天下不难矣。——《韩非子·亡征》
孺子长矣,而相吾室,欲兼我也。——《左传·昭公八年》
(6) 又如:兼列(犹兼并);兼畜(犹兼并,并吞);兼弱攻昧(吞并弱者攻打昏者)
(7) 倍,加倍
王馈兼金一百。——《孟子》。注:“其价兼倍于常者。”
利不兼,赏不倍。——《马王堆汉墓帛书》
读书倍文,功力兼人。——唐· 韩愈《韩滂墓志铭》
兼旬愈。——清· 方苞《狱中杂记》
(8) 又如:兼只(几只,数只);兼日(连日,不止一日);兼旬(二十天);兼通(通晓两门或两门以上的学问或技艺)
(9) 重复;累积
重金兼紫,相继为藩辅。——《后汉书·宦者吕强传》
(10) 尽;竭尽
圣人纵其欲、兼其情,而制焉者理矣。——《荀子》
夫日兼照天下,一物不能当也。人君兼照一国,一人不能壅也。——《韩非子》
(11) 胜过;超越 。如:兼人(胜过别人。表示一个人能干两个人的事)
(12) 同,连同
寒暑不兼时而至。——《韩非子·显学》
形容词
(1) 全部;整个
兼天下之众,莫敢不为其所好,而辟其所恶。——《商君书》
(2) 又如:兼裒(广为聚集)
(1) 表示并列关系。和,与 。如:兼罗(并列);兼言(合在一起说)
(2) 表示递进关系。而且,并且 。如:兼之;兼且(并且)
副词
(1) 表示另一方面,可译为“还”、“同时”、“再加上”之类
兼有步兵。——宋· 司马光《资治通鉴》
(2) 又
兼仗父兄之烈。
兼与药相粘。——宋· 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兼用刺激。——蔡元培《图画》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台湾四县腔] giam1 [客英字典] giam1 [东莞腔] giam1 [梅县腔] giam1 [宝安腔] giam1 [客语拼音字汇] giam1 [海陆丰腔] giam1 [陆丰腔] giam1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部 | 韻攝 | 罗马字 | 国际音标 |
兼 | 古甜 | 見 | 添 | 平聲 | 鹽 | 開口四等 | 添 | 咸 | kem | kiem |
详细解释
动词
(1) (会意。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本义:出,生出,滋长)
(2) 同本义
之,出也。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说文》
如语焉而未之然。——《礼记》。俞樾平议:“此之字乃其本义。未之者,未出也。”
(3) 往,朝某方向走,到…去
之,适也。——《广雅》
自伯之东。——《诗·卫风·伯兮》
之沛公军。——《史记·项羽本纪》
之虚所卖之。(“虚”同“墟”)——唐· 柳宗元《童区寄传》
佯狂不知所之者。——明· 张溥《五人墓碑记》
吾欲之南海,何如?—— 清· 彭端淑《为学一首示子侄》
(4) 又如:之如(前往);之往(去;到);之官(上任;前往任所);之国(前往封地);之适(前往)
代词
(1) 指示人或事物,相当于“这个”“那个”
宣王说之。(之:指南郭处士来吹竽。)——《韩非子·内储说上》
虎因喜,计之曰。(之:这,指上文所说驴生了气只能踢的情况。)——唐· 柳宗元《三戒》
当分明记之。(之:指共读情景。)——清· 袁枚《祭妹文》
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之:代词,指天下事。)——清· 彭端淑《为学一首示子侄》
(2) 又如:较之中学时代;因之,他将自己的整个心血都放了进去
(3) 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称,相当于他、她、它、他们
郑商人弦高将市于 周,遇之。——《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4) 又
蹇叔哭之。
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之”是指示代词,指代“巫医乐师百工”。)——唐· 韩愈《师说》
(5) 又如:取而代之;战而胜之;为之感叹;使之顺利发展;与之见面
(6) 指示代词,相当于“其”、“他的”、“其他的”
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武王伐纣平话》
助词
(1) 的
(2) 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表示领属关系或一般的修饰关系
谢庄少年之精技击者。—— 清· 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
开火者,军中发枪之号也。
(3) 又如:钟鼓之声;一家之长;原因之一;夫子之文章
(4) 用于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吾见师之出。——《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5) 用于实词与介词之间
口之于味,有同耆也。——《孟子》
形容词
具有字母S的形状的,“之”字形 。如:之江(江流曲折如“之”字者);之字路(曲折如“之”字形的路)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客语拼音字汇] zi1 [梅县腔] tje1 [陆丰腔] zih1 [客英字典] zhi1 zih1 [东莞腔] zu1 [海陆丰腔] zih1 zhi1 [宝安腔] zu1 [沙头角腔] zi1 zu1 [台湾四县腔] zih1
◎ 潮州话:ze1 (tsur)【潮阳】zu1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之 | 止而 | 章 | 之 | 平聲 | 支 | 開口三等 | 止 | 之 | tɕĭə | cji/tji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