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释义
宋于州、县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设六个办事机构,称“六案”。
词语解释
宋 于州、县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设六个办事机构,称“六案”。
《宋史·徽宗纪二》:“﹝ 崇寧 四年﹞令州县倣尚书六曹分六案。” 元 孟汉卿 《魔合罗》第三折:“我可又奉官人委付将六案掌,有公事怎敢仓皇。” 明 硕园 《还魂记·仆侦》:“解上 江西 提刑廉访司,问那六案都孔目:‘这男女应得何罪?’六案请了律令,禀復道:‘但偷坟见尸者,依律一秋。’”
引证解释
宋于州、县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设六个办事机构,称“六案”。
《宋史·徽宗纪二》:“﹝崇寧四年﹞令州县倣尚书六曹分六案。” 元孟汉卿《魔合罗》第三折:“我可又奉官人委付将六案掌,有公事怎敢仓皇。” 明硕园《还魂记·仆侦》:“解上江西提刑廉访司,问那六案都孔目:‘这男女应得何罪?’六案请了律令,禀復道:‘但偷坟见尸者,依律一秋。’”
六案的网络释义
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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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
数词
(1) 五加一的和
人道以六制。——《管子·五行》
六日不詹。——《诗·小雅·采绿》
六主律。——《易·本命》
夫六中色也。——《国语·周语》
六王毕,四海一。——杜牧《阿房宫赋》
(2) 又如:六礼(中国古代婚姻需备的六种礼节: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味(指苦、酸、甘、辛、咸、淡等六种滋味);六料(原指稻、黍、稷、粱、麦、菽六谷,后为各种谷物的泛称);六儿(僮仆的泛称);六丁六甲(道教称供天帝役使的阴神为六丁,阳神为六甲);六街三市(泛称众多街市);六曹(指功曹、仓曹、户曹、兵曹、法曹、士曹)
(3) 《易》卦之阴爻称为六
易之数,阴变于六,正于八,从入,从八。——《说文》
(4) 又如:初六(由下而上的第一个阴爻);上六(最上一个即第六个阴爻);六爻(爻,是构成《易》卦的基本符号。每三爻会成一卦。两卦即是六爻);六出(雪花。因呈六角形)
(5) 六次
六黜清能,六进否劣。——《晋书·杜预传》
名词
(1) 工尺谱记音符号之一,表示音阶上的一级
其黄钟清用“六”字。——《宋史》
(2) 古国名 。周封皋陶的后代在六。在今安徽省六安县北
楚人灭 六。——《左传·文五年》
(3) 姓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liuk7 [宝安腔] luk7 [沙头角腔] luk7 [客语拼音字汇] liug5 lug5 [梅县腔] liuk7 [东莞腔] luk7 [客英字典] liuk7 [台湾四县腔] liuk7 [陆丰腔] liuk7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六 | 力竹 | 來 | 屋三 | 入聲 | 屋 | 開口三等 | 通 | 東 | lĭuk | liuk |
详细解释
名词
(1) (形声。从木,安声。本义: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
(2) 同本义
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史记·田叔列传》
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后汉书·梁鸿传》
对案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南朝宋· 鲍照《拟行路难》
(3) 又如:捧案;案杯(案酒)
(4) 无靠背的坐具
师田,则张幕设案。(师田:出师或田猎。)——《周礼·天官》
(5) 长方形的桌子
案,几属。——《说文》
权拔刀斫前奏案。——《三国志·周瑜传》
庑下一人伏案卧。——清· 方苞《左忠毅公逸事》
成妻纳钱案上。——《聊斋志异·促织》
(6) 又如:书案;伏案;条案,拍案(拍桌子)
(7) 案件
这么说来,却怎么了结此案?——《红楼梦》
(8) 又如:办案;破案;定案;结案;案由(案件的内容提要)
(9) 官府处理公事的文书、成例
终朝理文案,薄暮不遑瞑。——陆机《答张士然》
无案牍之劳形。——唐· 刘禹锡《陋室铭》
(10) 又如:方案;提案;议案;草案
(11) 狱讼的案卷
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清· 方苞《狱中杂记》
(12) 又
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
(13) 又如:案记(卷宗文录);案检(案卷)
(14) 按语。同“按”
案:黄帝葬于桥山,犹曰君臣葬其衣冠。——《论衡·道虚》
(15) 又如:加案
动词
(1) 按;用手向下压
案灌夫项,令谢。——《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2) 考查,研求
召有司案图。——《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案贤圣之言,上下多相违,其文前后多相伐者。——王充《论衡·问孔》
(3) 又如:案举(考核并举荐);案事(考问事实);案首(查考记录。又指清朝科举考试时县、府及院试的头名)
(4) 查办
收案致法。——《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
下有司案验。——《汉书·息夫躬传》
(5) 又如:案坐,案治(查办);案验(审案定罪);案杀(查办处死)
(6) 查讯、审问
使长安丞案贤。——《汉书·赵尹韩张两传》
(7) 又
出有案问。
(8) 又
案之罪立具。
(9) 又
案验甚急。
(10) 切
则刺其足心各三所,案之,无出血,病旋已。——《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朕使侍医伍宏等内侍案脉。——《汉书·王嘉传》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梅县腔] on5 [台湾四县腔] on5 [东莞腔] on5 [陆丰腔] on5 [客语拼音字汇] on4 [宝安腔] on5 [客英字典] on5 [海陆丰腔] on5 [沙头角腔] on5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部 | 韻攝 | 罗马字 | 国际音标 |
按 | 烏旰 | 影 | 寒 | 去聲 | 翰 | 開口一等 | 寒 | 山 | qanh/ann | ʔɑ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