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释义
词语解释
周 制规定八种人的犯罪须经特别审议,并可减免刑罚,称为“八辟”。
《周礼·秋官·小司寇》:“以八辟丽邦灋附刑罚。一曰议亲之辟,二曰议故之辟,三曰议贤之辟,四曰议能之辟,五曰议功之辟,六曰议贵之辟,七曰议勤之辟,八曰议宾之辟。” 贾公彦 疏:“案《曲礼》云:‘刑不上大夫。’ 郑 注云:‘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若然,此八辟为不在刑书,若有罪当议,议得其罪,乃附邦法而附於刑罚也。” 孙诒让 正义:“依《曲礼》注义,盖凡入八议限者,轻罪则宥,重罪则改附轻比,乃有刑也。”后来成为历代封建帝王的亲族、近臣减刑免刑的特权规定。 汉 代改名八议, 三国 魏 正式写入法典,一直沿用到 清 代。
引证解释
⒈ 周制规定八种人的犯罪须经特别审议,并可减免刑罚,称为“八辟”。后来成为历代封建帝王的亲族、近臣减刑免刑的特权规定。 汉代改名八议, 三国魏正式写入法典,一直沿用到清代。
引《周礼·秋官·小司寇》:“以八辟丽邦灋附刑罚。一曰议亲之辟,二曰议故之辟,三曰议贤之辟,四曰议能之辟,五曰议功之辟,六曰议贵之辟,七曰议勤之辟,八曰议宾之辟。”
贾公彦疏:“案《曲礼》云:‘刑不上大夫。’ 郑注云:‘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若然,此八辟为不在刑书,若有罪当议,议得其罪,乃附邦法而附於刑罚也。”
孙诒让正义:“依《曲礼》注义,盖凡入八议限者,轻罪则宥,重罪则改附轻比,乃有刑也。”
八辟的国语词典
辟,法令。八辟是周代针对八种特殊身分者所订的减刑法律,分为议亲之辟(对宗室之亲)、议故之辟(对王之故旧)、议贤之辟(对有德行之人)、议能之辟(对有道艺之人)、议功之辟(对有功勋之人)、议贵之辟(对有高爵位之人)、议勤之辟(对憔悴国事之人)、议宾之辟(对先贤之后)。见《周礼.秋官.小司寇》。八辟本不列入正式的法律中,后来改称为「八议」,纳为正式的法规,自汉沿用至清。
八辟的网络释义
八辟
汉字详情
详细解释
动词
(象形。甲骨文象分开相背的样子。汉字部首之一。从“八”的字多与分解、分散、相背有关。本义:相背分开) 同本义
八,别也。象分别相背之形。——《说文》。段玉裁注:“今 江、 浙俗语以物与人谓之八,与人则分别矣。”
数量词
(1) 七加一的和
八,数也。——《玉篇》
陈馈八簋。——《诗·小雅·伐木》
地理以八制。——《管子·五行》。注:“少阴之数。”
八者,维纲也。——《大戴礼记·本命》。按,谓八方四正四隅。
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言,六二爻也。余五爻皆变。凡易用六不用八。八,少阴不变也。——《左传·襄公九年》
八眉者,如八字。——《尚书大传》
邹忌修八尺有余。——《战国策·齐策》
八音克谐。——《书·舜典》
秦王复击 轲,被八创。——《战国策·燕策》
八世。——《后汉书·崔实传》。注:“谓三王五帝也。”
(2) 又如:八音(中国古代对乐器的统称。通常为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种不同的质材所制);八拜(古代世交子弟对长辈的礼节,后世将异姓结为兄弟亦称八拜)
(3) 常表次第,即第八
八月在宇。——《诗·豳风·七月》
(4) 又如:八世;八年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陆丰腔] bat7 [沙头角腔] bat7 [海陆丰腔] bat7 [客英字典] bat7 [台湾四县腔] bat7 [梅县腔] bat7 [宝安腔] bat7 [客语拼音字汇] bad5 [东莞腔] bat7
◎ 潮州话:boih4 (poih)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八 | 博拔 | 幫 | 鎋開 | 入聲 | 黠 | 開口二等 | 山 | 山 | pæt | pret/paet |
详细解释
bì
名词
(1) (会意。小篆字形,从卩,从辛,从口。“卩”,音
,甲骨文象人曲膝而跪的样子。“辛”,甲骨文象古代酷刑用的一种刀具。本义:法律,法度)(2) 同本义
辟,法也。从卩、从辛,节制其罪也。从口,用法者也。——《说文》
“辟言不信”。(法度之言,而不听信。)——《诗·小雅·雨无止》
(3) 君主
辟遏有德。——《汉书·五行志》。注:“天子也。”
皇王(指周武王)维(语气词)辟。——《诗经·大雅·文王有责》
(4) 又如:复辟
(5) 古称官吏
厥辟不辟。——《礼记·坊记》
三卿一长曰辟。——《周书·武顺》
正殿路寝,用朝群辟。——《文选》
(6) 罪,罪行
言奇者见疑,行殊者得辟。——《汉书》
动词
(1) 通“避”。回避,躲避
使咸知王之好恶辟行之。——《周礼·掌交》
秦子梁子以公旗辟于下道,是以皆止。——《左传·庄公九年》
子曰:贤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其次辟言。——《论语·宪问》
行辟人可也。——《孟子》
不辟死伤。——《荀子·荣辱》
文王之所辟(后作“避”)风雨也。——《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高祖尝(曾经)辟吏。——《史记·张丞相列传》
(2) 又如:辟邪(避免或驱除邪恶)
(3) 征召来授予官职
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后汉书·张衡传》
(4) 另见
其它字义
pì
动词
(1) (形声。从门,辟声。本义:打开,开启)
(2) 同本义
辟,开也。——《说文》
辟四门。——《虞书》
辟户为之乾。——《易·系辞传》
唇吻翕辟。——《聊斋志异·促织》
语毕而宫门辟。——唐· 李朝威《柳毅传》
(3) 又如:辟阖(开合);辟翕(开合);辟门(开门。后比喻广开贤路,访求人才);辟面(辟头。开头,起首);辟道(开道);
(4) 开辟;开拓
欲辟土地。——《孟子·梁惠王上》
周宣王辟国千里,非贪侵也。——《盐铁论·地广》
辟病梅之馆以贮之。——清· 龚自珍《病梅馆记》
(5) 又如:辟地(开辟疆域);辟土(开拓疆域)
(6) 驳斥
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宋· 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7) 又如:辟谣;辟佛(反佛教,驳斥佛理);辟驳(驳斥)
(8) 开垦
农辟地。——《商君书·弱民》
隙地未尽辟。——清· 洪亮吉《治平篇》
(9) 又如:辟田(开垦田地。同辟土);辟治(开发治理);辟除(开垦)
(10) 屏除;驱除
举公义,辟私怨。——《墨子·尚贤上》
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为为己。——《孟子·梁惠王上》
(11) 又如:辟邪(屏除邪恶)
词性变化
形容词
开阔;宽广
不若从炉塘道,稍迂而路辟。——《徐霞客游记》
形容词
(1) 通“僻”。偏僻
秦国辟远。——《史记·范雎传》
(2) 邪僻
境内之民无辟滛之心。——《商君书·弱民》
(3) 另见
pī
[辟头](pī tóu)同“劈头”。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pit7 [客语拼音字汇] pid5 [宝安腔] pit7 [台湾四县腔] pit7 [东莞腔] pit7 [梅县腔] pit7 [客英字典] pit7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擗 | 房益 | 並 | 昔開 | 入聲 | 陌 | 開口三等 | 梗 | 清 | bʰĭɛk | bjek/bie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