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弃
词语释义
遗弃。 谓不在意,不重视
词语解释
见“ 餘弃 ”。
亦作“ 餘弃 ”。犹遗弃。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其从军,天子为遣太官齎数十乘,既还,重车餘弃粱肉,而士有飢者。” 宋 苏轼 《祭陈令举文》:“使少见其毫末,而出其餘弃,必有惊世而絶类者矣。”
谓不在意,不重视。
宋 秦观 《送刘贡父舍人》诗之一:“兹焉归法从,乃是朝廷计。在君何足云,事业本餘弃。”
引证解释
⒈ 见“餘弃”。亦作“餘弃”。
⒉ 犹遗弃。
引《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其从军,天子为遣太官齎数十乘,既还,重车餘弃粱肉,而士有飢者。”
宋苏轼《祭陈令举文》:“使少见其毫末,而出其餘弃,必有惊世而絶类者矣。”
⒊ 谓不在意,不重视。
引宋秦观《送刘贡父舍人》诗之一:“兹焉归法从,乃是朝廷计。在君何足云,事业本餘弃。”
余弃的网络释义
余弃
余弃(馀弃),yú qì ㄧㄩˊ ㄑㄧˋ,犹遗弃,谓不在意,不重视。
汉字详情
详细解释
动词
(1) (形声。从食,余声。本义:饱足)
(2) 饱足。足食得饱
余,饶也。——《说文》
(3) 剩下;剩余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崔颢《黄鹤楼》
形容词
(1) 剩下的,多余的
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
亦无使有余。——《吕氏春秋·辩士》。注:“犹多也。”
父有余(余)财。——《吴仲山碑》
今也每食无余(余)。——《诗·秦风·权舆》
(2) 又如:余夫(指一家五口或八口为率以外多余的人口);余润(利润);余资(剩余的钱);余师(很多余地;的老师)
(3) 残留的;遗留的
孤嶂秦碑在,荒城 鲁殿余。—— 唐· 杜甫《登兖州城楼》
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余)杯。——唐· 杜甫《客至》
(4) 又如:余蔌(剩余的菜肴);余庆(祖先留下的福泽。即因前辈的善行而使子孙得到某些好处);余水(剩余的水);余芳(残花;死后遗留的美名);余杯(杯中残余的酒);余珍(前代遗留的遗物)
(5) 次要的
唱彻《阳关》泪未干,功名余事且加餐。——辛弃疾《鹧鸪天》
(6) 又如:余光(落日残余的光辉);余春(晚春,残余的春光)
(7) 不尽,无穷
一弹再三唱,慷慨有余哀。——《古诗十九首》
(8) 又如:余哀(不尽的哀思);余思(不尽的怀思);余音袅袅(歌声的余音回荡缭绕);余霞成绮(用以称赞文章时含有无穷的意味)
(9) 其余,其他,以外
大儿孔文举,小儿 杨德祖,余(余)子碌碌,莫足数也。——《后汉书·祢衡传》
得十九人,余无可取者,无以满二十人。——《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10) 又如:余子(其他的人);余事(另外的事,其他的事);余业(副业);余论(指本论以外的议论)
(11) 多,表示整数后不定的零数
一车炭重千余斤。——白居易《卖炭翁》
有竹一顷余(余),乔木上参天。——唐· 杜甫《杜鹃》
(12) 又如:六百余米;五十余岁
名词
(1) 闲暇
无为也,则用天下而有余。——《庄子·天道》
(2) 又如:余功(余暇,空闲);余闲(余暇)
代
(1) 第一人称代词,我或我的
余敢贪天子之命,,无下拜?——《左传·僖公九年》
余弟宗玄。——唐· 柳宗元《至小丘西小石潭记》
余于仆碑。——宋· 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此地适与余近。——明· 袁宏道《满井游记》
(2) 又
余之游将自此始。
余亟叹其技。——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3) 又
余闻法人好胜。
余既为此志。——明· 归有光《项脊轩志》
(4) 又如:余一人(古代天子自称。也写作“予一人”);余小子(古代天子居丧时的自称。也写作“予小子”)
名词
(1) 农历四月的别称
四月为余。——《尔雅》
(2) 姓
(3) “余”的简化字 “余”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梅县腔] j2 [东莞腔] ji2 [客英字典] ji2 [宝安腔] ji2 [客语拼音字汇] yi2 [海陆丰腔] ri2 [台湾四县腔] ji2 [陆丰腔] ji3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余 | 以諸 | 以 | 魚 | 平聲 | 魚 | 開口三等 | 遇 | 魚 | ɕĭa | jo/jv |
详细解释
动词
(1) (会意。甲骨文字形,上面是个头向上的婴孩,三点表示羊水,头向上表示逆产。中间是只簸箕 ,下面是两只手。合起来表示将不吉利的逆产儿倒掉之意。小篆写法大同小异。本义:扔掉;抛弃)
(2) 同本义
弃,捐也。——《说文》。段注:“弃者,不孝子人所弃也。”
天之弃商也久矣。——《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抛子弃草间。——王粲《七哀》
举以予人,如弃草芥。——苏洵《六国论》
敌弃炮仓皇遁。——清· 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
子孙弃者。——清· 袁枚《黄生借书说》
弃其妇。——清· 周容《芋老人传》
弃甲投戈。——《广东军务记》
弃厌(嫌弃;厌恶);弃亲(抛弃亲族);弃礼(抛弃礼制);弃秽(抛弃秽浊);弃失(丢失);弃地(丢弃田地);弃灰(把灰烬弃在路上);弃物(被丢失之物);弃国(丢失封国或都城);弃才(被遗弃的人才)
(3) 废,废除
水官弃矣。——《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注:“废也。”
弃言(已经废弃之言);弃法(废弃法度);弃井(废井)
(4) 忘记
弃,忘也。——《尔雅》
其庸可弃乎。——《左传·昭公十三年》。注:“犹忘。”
弃忽(遗忘,忽略)
(5) 违背;背叛 。如:弃命(违命;抛弃命令);弃天(违背天意);弃言(背弃诺言);弃信(违背信义);弃约(违约,不守前约)
(6) 离开
子弃寡人。——《战国策·秦策》。注:“去也。”
弃予(离开我);弃代(去世)
(7) 旷,耗费 。如:弃力(费力);弃日(耗费时日,虚度光阴)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梅县腔] hi5 ki5 [东莞腔] hi5 [客英字典] hi5
◎ 潮州话:ki3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棄 | 詰利 | 溪 | 脂A開 | 去聲 | 寘 | 開口三等 | 止 | 脂A | kʰi | khjiih/qi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