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会子法
词语释义
旧时称二禬子教所行之妖法。
词语解释
旧时称二禬子教所行之妖法。
元 杨景贤 《刘行首》第三折:“这先生是妖人,二会子法教俺姐姐风了,喒扯住他见官去来。”参见“ 二禬子 ”。
引证解释
⒈ 旧时称二禬子教所行之妖法。参见“二禬子”。
引元杨景贤《刘行首》第三折:“这先生是妖人,二会子法教俺姐姐风了,喒扯住他见官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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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
数量词
(1) (会意。古文字二用两横画表示,是原始记数符号)
(2) 一加一的和
二,地之数也。从耦一,会意。古文又从弋。——《说文》
因二以济民行。——《易·系辞》。虞注:“谓乾与坤也。后世官书以贰为之,为防奸易。”
赐也闻一以知二。——《论语·公冶长》
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韩非子·五蠹》
(3) 又如:二加四得六;总数为二;二府(大肠和小肠;二太爷);二形(男女两性);二难(指难兄难弟,即蔡、宋两御史);二仪(两仪。指天地、阴阳);二纪(二十四年。一纪为十二年);二氏(释教与道教);二军(汉代禁卫军之南军和北军);二南(原指《诗经》中的《周南》与《召南》借指淑女与君子相配);二星(银子二钱。星,秤杆上的记数点);二天(再嫁;嫁二夫)
(4) 百位数后接着整数二十时对二十的省称 。如:一百二
(5) 千位数后接着整数二百时对二百的省称 。如:八千二
(6) 万位数后接着整数二千时对二千的省称 。如:四万二
(7) 排列顺序中第二位的
一男附书至,二男新战死。——唐· 杜甫《石壕吏》
(8) 又如:二手(副手,二把手);二尹(知县副职县丞的别称);二舍(二公子,二少爷。舍:舍人。原为官名,后用以称显贵人家子弟);二甲(殿试的第二等);二门(指大门内的一道总门)
形容词
(1) 两样;有区别 。如:二屋里(另住一处。比喻说话岔了道);二价(异议)
(2) 不专一;不忠诚 。如:有二心;二四(放肆,胡作非为);二三(三心二意)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ngi6 [客语拼音字汇] ngi4 [沙头角腔] gni5 [陆丰腔] gni6 [梅县腔] ngi5 ng5 [台湾四县腔] ngi5 [客英字典] ngi5 [宝安腔] ngi5 [东莞腔] ngi5
◎ 潮州话:no6 (nõⁿ ) ri7 今又音ri6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部 | 韻攝 | 罗马字 | 国际音标 |
二 | 而至 | 日 | 脂A開 | 去聲 | 寘 | 開口三等 | 脂A | 止 | njiih/rih | nʑi |
详细解释
huì
动词
(1) (会意。古文从合,从彡。按彡亦众多意。本义:会合)
(2) 同本义
会,合也。——《说文》
会,聚也。——《广雅·释诂三》
会同有绛。——《诗·小雅·车攻》
会言近止。——《诗·唐风·杕杜》
会朝清明。——《诗·大雅·大明》
会诸其币。——《仪礼·聘礼》
以会天地之藏。——《礼记·月令·季秋》
然后天下会于一。——柳宗元《封建论》
迁客骚人,多会于此。——范仲淹《岳阳楼记》
(3) 又如:会茶(一起喝茶);会酒(一起吃酒);会猎(原指会合打猎,又比喻会同作战);会衔(联名签署公文);会次(朝会停留的时刻)
(4) 晤见
时见曰会。——《周礼·太宗伯》
相见于卻地曰会。——《礼记·曲礼》
会者何,期辞也。——《公羊传·桓公十年》
留待作遗施,于今天会因。——《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与燕王会境上。——《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会于西河外渑池。
与秦王会 渑池。
与赵王会饮。
(5) 又如:会定(见到);会少离多(相会少,别离多);昨天我没有会着他
(6) 使协调一致;符合
音韵清畅,又深会女心。——梁· 吴均《续齐谐记》
(7) 能 。如:他会滑冰;他会读;他会弹钢琴
(8) 懂得 。如:他会英文;他会做思想工作
(9) 对…进行社交性看望 。如:会朋友
(10) 付 。如:会钞;会钱
(11) 领悟,领会 。如:会家(行家);会事(懂事,识趣);会得(理解);误会;心领神会;会心
(12) 应当;应须 。如:会须(当须,应当);会应(该当)
名词
(1) 器物的盖子
《礼经》:器之盖曰会,为其上下相合也。——《说文·会·段注》
敦启会。——《仪礼·士丧礼》
命佐食启会。——《仪礼·士虞礼》
(2) 业务、社交或其他性质的集会
会论虞常。——《汉书·李广苏建传》
来会计事。——《史记·陈涉世家》
乃罢会。——《资治通鉴》
(3) 又如:晚上有个全组会;开会;欢迎会;欢送会;会文(兼含观摩、竟赛、考试等多种功能的写作集会)
(4) 时机 。如:适逢其会
(5) 定期市集 。如:赶会;庙会
(6) 人物荟萃的地方,主要城市——通常指行政中心 。如:会城(省城);省会;会垣(省城;都市)
(7) 为一定的目的而成立的团体或团体组织 。如:帮会;学会;耶稣会;董事会;理事会;同学会;同乡会;会同馆(明代接待各国使者的地方)
(8) 灾厄;厄运
百六有会,《过》、《剥》成灾。——《后汉书·董卓传赞》
(9) 民间一种小规模经济互助形式 。一般由发起人约集若干人,按期等量交款,首次由发起人使用,以后按议定或拈阄决定的顺序轮流使用
正在各书店里约了一个会,每店三两。——《儒林外史》
(10) 一小段时间 。如:一会儿;多会儿;这会儿;那会儿
(11) 中医经络穴位名
扁鹊乃使弟子 子阳厉针砥石,以取外三阳五会。——《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12) 古代中国历法所用的单位,等于10800年
三十年为一世;十二世计三百六十年,为一运;三十运计一万八百年,为一会;十二会计十二万九千六百年,为一元。——邵雍《皇极经世书》
副词
(1) 必然,一定
吾已失恩义,会不相从许。——古乐府《孔雀东南飞》
长风破浪会有时。——唐· 李白《行路难》
(2) 恰巧,正好
会天大雨。——《史记·陈涉世家》
会其怒。——《史记·项羽本纪》
会幸苑中。——宋· 王谠《唐语林·雅量》
会雨大作,因留寺。——《徐霞客游记·游黄山记》
会宾客大宴。——《虞初新志·秋声诗自序》
(3) ——表示范围。相当于“皆”、“都”
弦、匏、笙、簧,会守拊鼓。——《礼记》
(1) 相当于“与”、“同”、“和”
上遣侍郎马尔泰会 查郎河按治, 于义坐夺官。——《清史稿·刘于义传》
(2) 另见
kuài
动词
(1) (会意。本义:计算;总计。本指年终结账。后泛指算账) 同本义
会,合也。——《说文》
会,岁计也。——《玉篇》
会,大计也。然则零性算之为计,总合算之为会。——《孟子·万章下》正义
凡场务、仓库出纳在官之物,皆月计,季考,岁会。——《日知录》卷二十四
岁终,则会,唯王及后之服不会。——《周礼·天官》
听出入以要会。——《周礼·小宰》。注:“月计曰要,岁计为会。”
(2) 又如:会事(统计事务);会最(总计;汇总)
名词
(1) 缝隙 。如:会弁(一种束发的小型冠冤。上有缝,可饰以玉);漆其四会(即把盖子四周的缝隙用漆封上)
(2) 买卖居间人 。如:会任(指专事买通官府,保释罪犯,居间谋利的人)
(3) 会稽(
)。山地名,县名。在今浙江绍兴(4) 姓
(5) 另见
英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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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话:huê6 guai3
宋本广韵
详细解释
名词
(1) (象形。甲骨文字形,象小儿在襁褓中,有头、身、臂膀,两足象并起来的样子。“子”是汉字的一个部首。本义:婴儿)
(2) 同本义
子,十一月阳气动,万物滋,人以为偁。象形。古文从巛,象发也。籀文从囟,有发、臂、胫,在几上也。——《说文》。按,象儿在襁褓中足倂也。
子,子息。——《广韵》
居然生子。——《诗·大雅·生民》
子也者,亲之后也。——《礼记·哀公问》
子者,父之合也。——《春秋繁露基义》
子者,父之阴也。——《汉书·杜钦传》
干、 越、 夷、 貉之子,生而同声,长而异俗。”——《荀子》
(3) 又如:子衣(小儿的胎衣)
(4) 儿女。古人称子兼男女
孀妻弱子。——《列子·汤问》
(5) 又
有子存焉。
(6) 又
(7) 又
孙又生子。
子墨衰绖。(晋襄公的丧服都染成黑色。子,指晋襄公。墨,动词,染黑。衰,通縗,丧服,粗麻布做成。绖,头巾和腰带。)——《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8) 又如:子党(儿女辈);子道(儿女对父母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子姓(泛指子孙,后辈);子辈(儿女)
(9) 今则专指儿子,即某人直系血统的下一代男性
无子,有女二人。——唐· 陈玄祐《离魂记》
(10) 又如:子姪(本指子与姪。后用以通称晚辈);子胤(子息,后嗣);子父(父和子);子母(母和子);子客(儿子的宾客)
(11) 子孙
(12) 通常指晚辈直系或旁系血亲
圣王之子也,有天下之后也,执籍之所在也,天下之宗室也。——《荀子·正论》
(13) 系另一人或一个共同世系的后裔;后代
我本汉家子,将适单于庭。—— 石崇《王昭君辞》
(14) 人的通称
招招舟子,人涉卬否?——《诗·邶风·匏有苦叶》
(15) 又如:樵子;舟子;子马(人马);子童(后妃或仙女的自称);孤子(年少死了父亲的人);才子(特别具有才华的人);女子(女性);小子(年幼的人;晚辈);内子(内人,即妻子);夫子(旧时对学者的称呼;旧时学生称老师);孝子(对父母十分孝顺的人);游子(离乡在外或久居外乡的人)
(16) 中国古代士大夫的通称
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亦称“子”,若宣子、武子之类是也。——赵彦卫《云麓漫钞》
(17) 中国古代对男子的通称
子年少。——晋· 干宝《搜神记》
而独不足子所乎。——明· 刘基《卖柑者言》
子之说。——清· 黄宗羲《柳敬亭传》
子不闻藏书者乎?——清· 袁枚《黄生借书说》
(18) 古人对自己老师的称呼
子曰:学而时习之。——《论语》
子墨子闻之。——《墨子·公输》
(19) 又
子墨子解带为城。
(20) 地支的第一位
(21) 与天干相配,用以纪年
太岁在子日困敦。——《尔雅》
(22) 用以纪月,即农历十一月
子,又以纪月。——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颐部》
(23) 用以纪日
不辟子卯。——《仪礼·士丧礼》
(24) 用以纪时,即夜半十一时至一时
子时得阳气,而丑则鸡鸣。——《西游记》
(25) 又如:子夜
(26) 专指女儿
缵女维莘,长子维行。——《诗·大雅·大明》。毛传:“长子,长女也。”
曹丞相因念令先君是绝代儒宗,夫人是名公爱子,不忍埋没这白草黄云之外。—— 明· 陈与郊《文姬入塞》
(27) 又如:子媳(女媳)
(28) 加在姓氏或数词后面作为对人的尊称
此三子者。——《战国策·魏策》
非郑尹而快孙子。—— 唐· 柳宗元《柳河东集》
程氏子以蠹贫。——《聊斋志异·促织》
(29) 姓
形容词
(1) 小
时大武军子将 郝灵荃奉使在 突厥。——《资治通鉴·唐纪》
(2) 又如:子将(小将);子舍(小房);子闩(小门闩);子墙(院落内部的小墙);子亭(小亭);子城(大城所属的小城)
(3) 嫩的或易咀嚼的 。如:子姜
(4) 幼小
郫县子鱼,黄鳞赤尾。—— 曹操《四时食制》
(5) 又如:子鸭(幼鸭,嫩鸭);子鸡(小而嫩的鸡)
(6) 属于别人的,受别人控制的 。如:子公司
动词
(1) 通“慈”(
)。爱;尤指像对子女一样地爱护天迪从子保。——《书·召诰》。王引之云:“子,当读为慈。”
子以爱之。——《礼记·缁衣》
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唐· 柳宗元《封建论》
(2) 又如:子谅(慈爱诚信);子惠(惠爱百姓);子育(抚爱养育如己子)
(3) 收养为子
完母死,庄公令夫人 齐女子之,立为太子。——《史记·卫康叔世家》
(4) 结果实
李性坚,实脱(晚),五岁者始子。——《齐民要术·种李》注
(5) 尽儿女之道;善事父母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
副词
(1) 表示限制,相当于“只”
睡不稳,子倚着个鲛绡枕头儿盹。——《西厢记诸宫调》
也子强如你,但衣食。——《刘知远诸官调·正宫锦·缠道》
子喝一声,那时唬煞。——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
(2) 又如:子有(只有);子索(只得;只索)
代词
(1) 你——尊称对方,通常为男性
陈亢问于 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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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集汇
◎ 客家话:[陆丰腔] zih3 [梅县腔] zii3 [宝安腔] zu3 [客英字典] zih3 [海陆丰腔] zih3 [沙头角腔] zu3 [东莞腔] zu3 [客语拼音字汇] zi3 [台湾四县腔] zih3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部 | 韻攝 | 罗马字 | 国际音标 |
子 | 即里 | 精 | 之 | 上聲 | 紙 | 開口三等 | 之 | 止 | cix/ziio | tsĭə |
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
),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2) 同基本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
失期,法当斩。——《史记·陈涉世家》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吕氏春秋·察今》
(3) 又
法虽今而在。
(4) 又如:合法;犯法;法禁(刑法和禁令)
(5) 法令;规章;制度
汉法令非行也。——汉· 贾谊《治安策》
(6) 又如:法日(制度规定的日子)
(7) 标准;模式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宋· 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
(8) 又如:法戒(楷式和监戒)
(9) 方法;办法
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孙子·九变》
其法,用胶泥刻字。——宋· 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梦溪笔谈·采草药》
(10) 又如:用法;分类法;法套(办法);法儿(法子;办法)
(11) 法拉,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
(12) 尊称佛家的事物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 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13) 又如:法施(以佛法度人);法嗣(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后亦泛指继承人);法界(佛教指整个现象界);法华(佛经名。《妙法莲华经》的简称。佛教主要经典之一)
(14)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汉书》
(15) 法术,即用念咒、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如:仗剑作法
(16) 法国的简称
余闻法人好胜。—— 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17) 姓
动词
(1) 合法
其于诸侯之求索也,法则听之,不法则距之。——《韩非子·八奸》
(2) 效法
则文王不足法与?——《孟子·公孙丑上》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韩非子·五蠹》
法其所以为法。——《吕氏春秋·察今》
垂诸文而为后世法。——唐· 韩愈《答李翊书》
(3) 又如:法常可(效法通常的做法。常可,指旧制度);法天(效法自然和天道);法古(效法古代);法循(效法遵循)
(4) 守法
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柳宗元《封建论》
(5) 依法处治
将法太子。——《史记·商君列传》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fap7 [梅县腔] fap7 [台湾四县腔] fap7 [客英字典] fap7 [陆丰腔] fap7 [客语拼音字汇] fab5 [沙头角腔] fap7 [东莞腔] fap7 [宝安腔] fap7
◎ 潮州话:huap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法 | 方乏 | 幫 | 乏 | 入聲 | 洽 | 合口三等 | 咸 | 凡 | pĭwɐp | pyap/pv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