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弃
词语释义
不遗弃;不嫌弃。
词语解释
不遗弃;不嫌弃。
《诗·小雅·伐木序》:“亲亲以睦,友贤不弃,不遗故旧,则民德归厚矣。”《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一:“又得遇卿不弃,今日成此良缘,真恩上加恩。” 清 李渔 《蜃中楼·双订》:“小生有个朋友,姓 张 名 羽 ……青年未娶,若还令妹不弃,待小生作伐何如?”
引证解释
⒈ 不遗弃;不嫌弃。
引《诗·小雅·伐木序》:“亲亲以睦,友贤不弃,不遗故旧,则民德归厚矣。”
《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一:“又得遇卿不弃,今日成此良缘,真恩上加恩。”
清李渔《蜃中楼·双订》:“小生有个朋友,姓张名羽 ……青年未娶,若还令妹不弃,待小生作伐何如?”
不弃的国语词典
不厌弃、不嫌弃。
不弃造句
汉字详情
详细解释
副词
(1)(象形。甲骨文字形,上面象花蒂的子房,下面象花蕊下垂形。①本义:萼足。《诗·小雅·常棣》:“常棣之花,鄂不韡(
)韡。”郑笺:“承华者曰鄂。”②副词。不。《荀子》:“锲而不舍,金石可镂。”)(2)用在动词、形容词或个别副词前,表示否定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韩非子·喻老》
老妇不闻也。——《战国策·赵策》
被驱不异犬与鸡。——唐·杜甫《兵车行》
后遂不复至。——明·魏禧《大铁椎传》
(3) 又如:不会;不大;不一定;不古(不古朴。意指社会风气衰落、败坏);不勾(不消;不够;不到);不才(没有才能。自称的谦词;不成才);不才之事(不好的事情)(4)两者中既非这个也非那个 。如:不男不女;不明不白;不知不觉
(5) 无须前面的先决条件而出现后面的行为和状态 。如:不问而知;不寒而栗;不翼而飞
(6) 作为虚词,表示缺乏或忽视某种行动 。如: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7) 用在叠用的相同的词之间,前面常加“什么”,表示不在乎或不相干 。如:道理不道理,他一点都不往心里去
(8) 表示事理上或情理上不需要
不以累臣衅鼓。——《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9) 又如:不客气,不客气;不谢,不谢
(10) 用在动词后,表示不可能达到预期的结果或目的 。如:我呆不下去了;吃不了;办不到
(11) 单用,表示否定对方的话或提问 。如:他知道吧?不,他不知道;别提那件事。不,我要提
(12) 用在句末,构成问句 。如:不知小何在家不?;奶奶说的对不?
古词
同“否”(
)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唐·韩愈《师说》秦王以十五城请易寡人之璧,可与不?——《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助词
(1) 用来加强语气。如:好不吓人;不几(岂不是)(2) 用来调整音节
徒御不惊,大庖不盈。——《诗·小雅》。毛传:“不惊,惊也;不盈,盈也。”
形容词
(1) 通“丕”(
)。大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诗·周颂·清庙》
不有而丑天地,非天子之事也。——《管子·侈靡》
道其本,至也。至不至无。——《管子·心术》
(2) 注意:“不”字在第四声(去声)字前念第二声(阳平),如“不必”(
);“不是”( )。本词典为方便起见,条目中的“不”字,都注第四声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宝安腔] but7 [梅县腔] but7 [东莞腔] but7 [客英字典] but7 [陆丰腔] but7 [沙头角腔] but7 [台湾四县腔] but7 [海陆丰腔] but7 [客语拼音字汇] bud5
◎ 潮州话:bug4 (puk 旧时:put) houn2(hóuⁿ)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不 | 甫鳩 | 幫 | 尤 | 平聲 | 尤 | 開口三等 | 流 | 尤 | pĭəu | piu/piou |
详细解释
动词
(1) (会意。甲骨文字形,上面是个头向上的婴孩,三点表示羊水,头向上表示逆产。中间是只簸箕 ,下面是两只手。合起来表示将不吉利的逆产儿倒掉之意。小篆写法大同小异。本义:扔掉;抛弃)
(2) 同本义
弃,捐也。——《说文》。段注:“弃者,不孝子人所弃也。”
天之弃商也久矣。——《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抛子弃草间。——王粲《七哀》
举以予人,如弃草芥。——苏洵《六国论》
敌弃炮仓皇遁。——清· 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
子孙弃者。——清· 袁枚《黄生借书说》
弃其妇。——清· 周容《芋老人传》
弃甲投戈。——《广东军务记》
弃厌(嫌弃;厌恶);弃亲(抛弃亲族);弃礼(抛弃礼制);弃秽(抛弃秽浊);弃失(丢失);弃地(丢弃田地);弃灰(把灰烬弃在路上);弃物(被丢失之物);弃国(丢失封国或都城);弃才(被遗弃的人才)
(3) 废,废除
水官弃矣。——《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注:“废也。”
弃言(已经废弃之言);弃法(废弃法度);弃井(废井)
(4) 忘记
弃,忘也。——《尔雅》
其庸可弃乎。——《左传·昭公十三年》。注:“犹忘。”
弃忽(遗忘,忽略)
(5) 违背;背叛 。如:弃命(违命;抛弃命令);弃天(违背天意);弃言(背弃诺言);弃信(违背信义);弃约(违约,不守前约)
(6) 离开
子弃寡人。——《战国策·秦策》。注:“去也。”
弃予(离开我);弃代(去世)
(7) 旷,耗费 。如:弃力(费力);弃日(耗费时日,虚度光阴)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梅县腔] hi5 ki5 [东莞腔] hi5 [客英字典] hi5
◎ 潮州话:ki3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棄 | 詰利 | 溪 | 脂A開 | 去聲 | 寘 | 開口三等 | 止 | 脂A | kʰi | khjiih/qi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