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章法
词语释义
泛指法律。
词语解释
泛指法律。
明 许自昌 《水浒记·遣讯》:“速移文都城预约三章法,期上寿得荣夸。”《天雨花》第五回:“堪怜已犯三章法,官牌火票要登门。”参见“ 三章 ”。
引证解释
⒈ 泛指法律。参见“三章”。
引明许自昌《水浒记·遣讯》:“速移文都城预约三章法,期上寿得荣夸。”
《天雨花》第五回:“堪怜已犯三章法,官牌火票要登门。”
三章法的网络释义
三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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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
数词
(1) (指事。本义:数目。二加一的和)
(2) 同本义
三,天地人之道也。从三数。——《说文》
三,数名。——《广韵》
二与一为三。——《庄子·齐物论》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
王三赐命。——《易·师》。荀注:“三者阳德成也。”
结恨三泉。——《后汉书·袁绍传》。注:“三者数之小终。”
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易·需》
纪之以三。——《国语·周语下》
狡兔有三窟,仅得免其死耳。——《战国策》
(3) 又如:三叉(三歧的道路);三木(古时套在犯人颈、手、足上的刑具);三节(农历二月一日中和节、三月三上巳节、九月九日重阳节);三学(太学、武学、宗学;或指府学、州学、县学);三衙(三次,三回);三巡(斟茶或酒三次);三休(三顿);三脚猫(比喻虚有其名而无真本事的人);三班六房(明清时地方官署中吏役的总称);三已(谓三度或多次罢官);三五(谓十五天;十五岁)
(4) 表示多数或多次
鲁仲连辞让者三。——《战国策》
卷我屋上三重茅。——唐· 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一篇之中三致志焉。——《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5) 又如:三思台(胸膛或心脏);三传(指多知古事,有才学的人);三江(长江流经武汉地区附近的主流与支流等众多水道的总称);三汲(多次取水);三反(多次往返);三辟(多次征召);三回五次(多次);三折(多次受挫);三求四告(再三求告)
(6) 三倍 。如:三耦(二人为耦,三耦则六人)
名词
(1) 指历中九宫的第三宫,即东方震位 。如:三五(九宫术谓三生五死)
(2) 指君、父、师 。如:三尊(三种最受尊敬的人。指君、父、师)
(3) 指天、地、人 。如:三一(传说中的天一、地一、太一三神);三才(天、地、人);三元(指天、地、人);三气(指天、地、人之气);三极(三才,天、地、人);三仪(谓天、地、人);三灵(指天、地、人)
(4) 指三皇 。如:三王(指夏、商、周三代之君);三五(指三皇五帝);三君(指春秋时鲁国宣公、成公、襄公三国君);三皇五帝(泛指远古时代的帝王)
(5) 指三颗星
三星在天。——《诗·唐风·绸缪》
(6) 又如:三台星(星官名。共六星。两两相比,称上台、中台、下台)
(7) 哲学用语。我国古代思想家用以称天地气合而生万物的和气 。如:三一(道家语,指由精、神、气三者混而为一之道);三花(道教指人的精、气、神)
(8) 姓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梅县腔] sam1 sam5 [宝安腔] sam1 | sam3 [客英字典] sam1 sam5 [客语拼音字汇] sam1 [海陆丰腔] sam1 sam3 [东莞腔] sam1 [沙头角腔] sam1 [台湾四县腔] sam1 sam3 [陆丰腔] sam1
◎ 潮州话:san1 sam1 (saⁿ sam)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罗马字 |
三 | 蘇甘 | 心 | 談 | 平聲 | 覃 | 開口一等 | 咸 | 談 | sam |
详细解释
量词
(1) (会意。从音十。音指音乐,“十”是个位数已终了的数,合起来表示音乐完毕。本义:音乐的一曲)
(2) 同本义。今称“乐章”
章,乐竟为一章。——《说文》
读乐章。——《礼记·曲礼》。疏:“谓乐书之篇章。”
诵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苏轼《前赤壁赋》
王乃为歌诗四章,令乐人歌之。——《史记·吕太后本纪》
(3) 又如:章夏(古代乐章名。“九夏”之一)
(4) 棵;根
山居千章之材。——《史记·货殖列传》
名词
(1) 在绘画或刺绣上,赤与白相间的花纹叫“章”
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周礼·考工记》注
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 唐· 柳宗元《捕蛇者说》
(2) 又如:章采(花纹和色彩);章服(按官品而花饰不同的官服);章绂(标志官品等级的彩色绶带等饰物);章黼(鲜明的黑白花纹);章绣(华丽的刺绣品)
(3) 红白相间的丝织品
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古诗十九首》
(4) 文章。诗歌的段落。亦指文章的段或篇
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文心雕龙》
言出为论,下笔成章。——《三国志·陈思王植传》
《缁衣》章。——清· 袁枚《祭妹文》
(5) 又如:章什(指诗歌的篇章);章指(于每篇文章之末,总括其大义,或用韵语写成,称为章指);章句(文章的段落称章;词意完整,可以成言的称句);章回小说(以章回分段叙事的长篇小说);章句小儒(指不能通达大义而拘泥于辨析章句的小儒生)
(6) 法规;规章
王风哀以思,周道荡无章。—— 南朝宋· 谢瞻《张子房》
(7) 又如:章条(章程;规则);章度(程式);章宪(国家的规章法令)
(8) 法律条目
与父老约法三章耳。——《史记·高祖本纪》
(9) 又如:约法三章;简章;党章
(10) 印章
又用篆章一。——明· 魏学《核舟记》
家藏伪章。——清· 方苞《狱中杂记》
(11) 又如:公章;图章;私章;章印(指官印);章组(官印以及佩带);章绶(官印和系印的丝带)
(12) 标记;徽章
分为五选,异其旗章,勿使冒乱。——汉· 刘向《说苑》
(13) 又如:章表(标记;象征)
(14) 指旌旗
变非声章,弗能移也。——韦昭注:“章,旌旗也。”
(15) 又如:章旗(绣有徽号的旗帜)
(16) 奏章,臣下呈给皇上的书面报告
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情,议以执异。——《文心雕龙》
温《缁衣》一章。——清· 袁枚《祭妹文》
(17) 又如:章奏(汉制,群臣上书有章、奏、表、驕议之别,后则通称臣子上陈给皇帝的文件为章奏);章疏(臣下向君上进呈的言事文书);章满公车(形容奏章之多)
(18) 大木材
东园主章。——《汉书·百官公卿表》
(19) 姓
形容词
(1) 通“彰”。彰明,明显,显著
平章百姓。——《书·尧典》
赏罚无章。——《左传·襄公二十七年》。疏:“章,明也。”
而尧舜之所以章也。——《吕氏春秋·知度》
钟之与磬也,近之则钟音充,远之则磬音章。——《淮南子》
(2) 又如:章灼(明白显著。光辉照耀);章章(显明的样子。同“彰彰”);章然(明显的样子)
(3) 条理化
其为言也,杂乱而无章。——韩愈《送孟东野序》
动词
(1) 显示;表明
且夫兄弟之怨,不徵於他,利乃外矣。章怨外利,不义。——《国语·周语中》。韦昭注:“章,明也。”
(2) 又如:章著(显露;分明);章理(显明的道理);章视(明示;诏告)
(3) 通“彰”。彰明,表彰
章之以论,禁之以刑。——《荀子》
(4) 又如:章明(显扬);章闻(传闻;著闻)
(5) 上奏章告发
被诏书为将作大匠,为受罚者所章,拜议郎。——汉· 蔡邕《太尉乔公碑》
(6) 又如:章表(奏表);章书(奏章);章左(指奏章终了空白处);章报(具奏章上报)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台湾四县腔] zong1 [客语拼音字汇] zong1 [陆丰腔] zhong1 [东莞腔] zong1 [沙头角腔] zong1 [客英字典] zhong1 [海陆丰腔] zhong1 [梅县腔] zhong1 [宝安腔] zong1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部 | 韻攝 | 罗马字 | 国际音标 |
章 | 諸良 | 章 | 陽開 | 平聲 | 陽 | 開口三等 | 陽 | 宕 | cjang/tjang | tɕĭaŋ |
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
),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2) 同基本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
失期,法当斩。——《史记·陈涉世家》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吕氏春秋·察今》
(3) 又
法虽今而在。
(4) 又如:合法;犯法;法禁(刑法和禁令)
(5) 法令;规章;制度
汉法令非行也。——汉· 贾谊《治安策》
(6) 又如:法日(制度规定的日子)
(7) 标准;模式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宋· 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
(8) 又如:法戒(楷式和监戒)
(9) 方法;办法
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孙子·九变》
其法,用胶泥刻字。——宋· 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梦溪笔谈·采草药》
(10) 又如:用法;分类法;法套(办法);法儿(法子;办法)
(11) 法拉,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
(12) 尊称佛家的事物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 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13) 又如:法施(以佛法度人);法嗣(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后亦泛指继承人);法界(佛教指整个现象界);法华(佛经名。《妙法莲华经》的简称。佛教主要经典之一)
(14)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汉书》
(15) 法术,即用念咒、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如:仗剑作法
(16) 法国的简称
余闻法人好胜。—— 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17) 姓
动词
(1) 合法
其于诸侯之求索也,法则听之,不法则距之。——《韩非子·八奸》
(2) 效法
则文王不足法与?——《孟子·公孙丑上》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韩非子·五蠹》
法其所以为法。——《吕氏春秋·察今》
垂诸文而为后世法。——唐· 韩愈《答李翊书》
(3) 又如:法常可(效法通常的做法。常可,指旧制度);法天(效法自然和天道);法古(效法古代);法循(效法遵循)
(4) 守法
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柳宗元《封建论》
(5) 依法处治
将法太子。——《史记·商君列传》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fap7 [梅县腔] fap7 [台湾四县腔] fap7 [客英字典] fap7 [陆丰腔] fap7 [客语拼音字汇] fab5 [沙头角腔] fap7 [东莞腔] fap7 [宝安腔] fap7
◎ 潮州话:huap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法 | 方乏 | 幫 | 乏 | 入聲 | 洽 | 合口三等 | 咸 | 凡 | pĭwɐp | pyap/pv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