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司

sān fǎ sī [ san fa si]
注音 ㄙㄢ ㄈㄚˇ ㄙ

词语释义

·两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

词语解释

  1. 明 清 两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

    《明史·刑法志二》:“三法司曰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醒世恒言·李玉英狱中讼冤》:“这一篇章疏奏上,天子重瞳亲照,怜其冤抑,倒下圣旨,着三法司严加鞫审。” 姚雪垠 《李自成》第二卷第三二章:“本应拿问,交三法司从严议罪。”

引证解释

⒈ 明清两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

《明史·刑法志二》:“三法司曰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
《醒世恒言·李玉英狱中讼冤》:“这一篇章疏奏上,天子重瞳亲照,怜其冤抑,倒下圣旨,着三法司严加鞫审。”
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三二章:“本应拿问,交三法司从严议罪。”

三法司的国语词典

明清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合称为「三法司」,专审重大案件。

三法司的网络释义

三法司

  • 三法司是中国古代三个中央司法机关的合称。《商君书·定分》:“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后世“三法司”之称即源于此。汉代以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三个司法机关的会议,称三法司。《新唐书·百官志一》:“凡鞫大狱,以尚书侍郎(指刑部)与御史中丞、大理卿为三司使。”重大案件皆由三个机关共同审理,明清两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也称“三司会审。”
  • 三法司的翻译

    英语: the three judicial chief ministries (in imperial China)​

    汉字详情

    sān [san]
    部首: 105
    笔画: 3
    五笔: DGGG
    五行:
    姓名学: 姓,常用字
    仓颉: MMM
    四角: 10101

    详细解释

    数词

    (1) (指事。本义:数目。二加一的和)

    (2) 同本义

    三,天地人之道也。从三数。——《说文》

    三,数名。——《广韵》

    二与一为三。——《庄子·齐物论》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

    王三赐命。——《易·师》。荀注:“三者阳德成也。”

    结恨三泉。——《后汉书·袁绍传》。注:“三者数之小终。”

    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易·需》

    纪之以三。——《国语·周语下》

    狡兔有三窟,仅得免其死耳。——《战国策》

    (3) 又如:三叉(三歧的道路);三木(古时套在犯人颈、手、足上的刑具);三节(农历二月一日中和节、三月三上巳节、九月九日重阳节);三学(太学、武学、宗学;或指府学、州学、县学);三衙(三次,三回);三巡(斟茶或酒三次);三休(三顿);三脚猫(比喻虚有其名而无真本事的人);三班六房(明清时地方官署中吏役的总称);三已(谓三度或多次罢官);三五(谓十五天;十五岁)

    (4) 表示多数或多次

    鲁仲连辞让者三。——《战国策》

    卷我屋上三重茅。——唐· 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一篇之中三致志焉。——《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5) 又如:三思台(胸膛或心脏);三传(指多知古事,有才学的人);三江(长江流经武汉地区附近的主流与支流等众多水道的总称);三汲(多次取水);三反(多次往返);三辟(多次征召);三回五次(多次);三折(多次受挫);三求四告(再三求告)

    (6) 三倍 。如:三耦(二人为耦,三耦则六人)

    名词

    (1) 指历中九宫的第三宫,即东方震位 。如:三五(九宫术谓三生五死)

    (2) 指君、父、师 。如:三尊(三种最受尊敬的人。指君、父、师)

    (3) 指天、地、人 。如:三一(传说中的天一、地一、太一三神);三才(天、地、人);三元(指天、地、人);三气(指天、地、人之气);三极(三才,天、地、人);三仪(谓天、地、人);三灵(指天、地、人)

    (4) 指三皇 。如:三王(指夏、商、周三代之君);三五(指三皇五帝);三君(指春秋时鲁国宣公、成公、襄公三国君);三皇五帝(泛指远古时代的帝王)

    (5) 指三颗星

    三星在天。——《诗·唐风·绸缪》

    (6) 又如:三台星(星官名。共六星。两两相比,称上台、中台、下台)

    (7) 哲学用语。我国古代思想家用以称天地气合而生万物的和气 。如:三一(道家语,指由精、神、气三者混而为一之道);三花(道教指人的精、气、神)

    (8) 姓

    英文翻译

    three

    方言集汇

    ◎ 粤语:saam1 saam3
    ◎ 客家话:[梅县腔] sam1 sam5 [宝安腔] sam1 | sam3 [客英字典] sam1 sam5 [客语拼音字汇] sam1 [海陆丰腔] sam1 sam3 [东莞腔] sam1 [沙头角腔] sam1 [台湾四县腔] sam1 sam3 [陆丰腔] sam1
    ◎ 潮州话:san1 sam1 (saⁿ sam)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下平二十三談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攝韻部罗马字
    蘇甘平聲開口一等sam
    [fa]
    部首: 331
    笔画: 8
    五笔: IFCY
    五行:
    吉凶:
    姓名学: 姓,常用字,多用男性
    仓颉: EGI
    四角: 34132

    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 zhì),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

    (2) 同基本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

    失期,法当斩。——《史记·陈涉世家》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吕氏春秋·察今》

    (3) 又

    法虽今而在。

    (4) 又如:合法;犯法;法禁(刑法和禁令)

    (5) 法令;规章;制度

    汉法令非行也。——汉· 贾谊《治安策》

    (6) 又如:法日(制度规定的日子)

    (7) 标准;模式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宋· 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

    (8) 又如:法戒(楷式和监戒)

    (9) 方法;办法

    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孙子·九变》

    其法,用胶泥刻字。——宋· 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梦溪笔谈·采草药》

    (10) 又如:用法;分类法;法套(办法);法儿(法子;办法)

    (11) 法拉,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

    (12) 尊称佛家的事物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 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13) 又如:法施(以佛法度人);法嗣(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后亦泛指继承人);法界(佛教指整个现象界);法华(佛经名。《妙法莲华经》的简称。佛教主要经典之一)

    (14)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汉书》

    (15) 法术,即用念咒、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如:仗剑作法

    (16) 法国的简称

    余闻法人好胜。—— 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17) 姓

    动词

    (1) 合法

    其于诸侯之求索也,法则听之,不法则距之。——《韩非子·八奸》

    (2) 效法

    则文王不足法与?——《孟子·公孙丑上》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韩非子·五蠹》

    法其所以为法。——《吕氏春秋·察今》

    垂诸文而为后世法。——唐· 韩愈《答李翊书》

    (3) 又如:法常可(效法通常的做法。常可,指旧制度);法天(效法自然和天道);法古(效法古代);法循(效法遵循)

    (4) 守法

    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柳宗元《封建论》

    (5) 依法处治

    将法太子。——《史记·商君列传》

    英文翻译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

    方言集汇

    ◎ 粤语:faat3
    ◎ 客家话:[海陆丰腔] fap7 [梅县腔] fap7 [台湾四县腔] fap7 [客英字典] fap7 [陆丰腔] fap7 [客语拼音字汇] fab5 [沙头角腔] fap7 [东莞腔] fap7 [宝安腔] fap7
    ◎ 潮州话:huap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入三十四乏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攝韻部国际音标罗马字
    方乏入聲合口三等pĭwɐppyap/pvap
    [si]
    部首: 319
    笔画: 5
    五笔: NGKD
    五行:
    吉凶:
    姓名学: 姓,常用字,多用男性
    仓颉: SMR
    四角: 17620

    详细解释

    动词

    (1) (指事。甲骨文字形,表示一个人用口发布命令,有统治、管理义。从反后,意思说,与帝王“后”相对为“司”,即有司。本义:职掌,主管)

    (2) 同本义(含负责掌握、处理之意)

    司,臣司事于外者。——《说文》

    司,臣也。——《广雅》

    司,主也。——《小尔雅》。按,周官四十有一司,司者,理其事也。

    司王朝。——《周礼·师氏》

    司,主也。——《广雅》

    曰司徒。——《礼记·曲礼》。疏:“凡言司者,总其领也。”

    至于守司囹圄,禁制刑罚,人臣擅之,此谓刑劫。——《韩非子·三守》

    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上乃无事。——《韩非子·扬权》

    役民之司盗者,授之以击刺之术。——宋· 苏轼《教战守》

    (3) 又如:各司其事;司籍(管理典籍);司掌(掌管,管理;管理的人);司方(掌管一方;古称指南车);司铎(掌管文教。相传古代宣布教化的人必摇木铎以聚众);司衡(主管;主宰);司勋(主管功赏之事);司卫(负责保卫)

    (4) 承担

    实为人朴素无文,推听掌家 樊得和 孙升等为提掇,众享其利,而 实司其名。—— 明· 刘若愚《酌中志》

    (5) 通“伺”。侦察,观察

    为人下者,常司上之,随而行。——《墨子·号令》

    日欲司间而相与投藉之。——《荀子·王霸》

    居家相察,出入相司。——《盐铁论·周秦》

    司男女之无夫家者。——《周礼·媒氏》。注:“犹察也。”

    以为物而司之。——《汉书·高五王传》。注:“察视之也。”

    以司日月之长短。——《山海经·大荒西经》

    名词

    (1) 官吏;方面之长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诸葛亮《出师表》

    何必劳神苦思,代百司之职役哉!——唐· 魏征《谏太宗十思疏》

    (2) 又如:文武之司;疆场之司;司会(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掌财政);司吏(负责书写工作的小官吏);司直(古官名。西汉时设置。辅佐丞相检举不法之事,位于司隶校尉之上。东汉时改属司徒,帮助司徒督察各州郡所举上奏);司禄(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掌班禄事)

    (3) 中国古代官署的名称 。唐宋以后,尚书省各部所属有司。现称中央机关部以下一级的行政部门为司

    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清· 方苞《狱中杂记》

    (4) 又如:财政部计划司

    (5) 政府执行部门的独立的下属机构

    有御史偶阵戏乐,欲遵太祖法,予之杖。百司惴恐,多患苦之。——《明史·海瑞传》

    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清· 方苞《狱中杂记》

    (6) 又如:都司;土司;藩司;司房(州县衙门管理案卷的部门,刑房);司道(巡抚的主要属官,司即藩司,臬司;道即道员,包括守道和巡道);司狱司(管监狱的机关)

    (7) 复姓的一部分 。如:司马;司徒;司空;司马牛之叹(司马牛,孔子弟子。他曾慨叹:“人皆有兄弟,我独亡。”亡:无);司马温公(指北宋司马光。三朝为官,追封温国公);司马琴心(求爱之情。汉代卓文君爱好音乐,风流多情,司马相如以琴弹《凤求凰》曲挑动她,终致文君夜奔)

    英文翻译

    take charge of, control, manage; officer

    方言集汇

    ◎ 粤语:si1
    ◎ 客家话:[海陆丰腔] sii1 [梅县腔] se1 [沙头角腔] su1 [客英字典] sii1 [客语拼音字汇] si1 [台湾四县腔] sii1 [东莞腔] su1 [宝安腔] su1 [陆丰腔] sii1
    ◎ 潮州话:si1

    宋本广韵

    廣韻目次:上平七之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部韻攝罗马字国际音标
    息兹平聲開口三等si/siosĭ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