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ān [ban]
部首 --
笔画 13画
结构 左右结构
部首为--,总笔画13画

基本信息

繁体
叠字 --
五行
部外笔画 4
统一码 9812
仓颉 CHMBC
郑码 OYGO
四角号码 81286
电码 7317
区位码
姓名学
五笔 WVDM
注音 ㄅㄢ,
吉凶寓意
起名建议
部首内容
笔顺编号
笔顺读写

起名工具

字义解释

基本释义


bān
见“颁”。

笔画数:13;
部首:頁;
笔顺编号:3453132511134

英语翻译

confer, bestow; publish, promulgate

方言集汇

◎ 粤语:baan1 paan1
◎ 客家话:[海陆丰腔] ban1 [宝安腔] ban1 [客语拼音字汇] ban1 [东莞腔] ban1 [客英字典] ban1 [梅县腔] ban1 [台湾四县腔] ban1

宋本廣韻

廣韻目次:上平二十文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部韻攝罗马字国际音标
符分平聲合口三等byon/biunbʰĭuən

百度释义

见“颁”。

康熙字典

頒【戌集下】【頁部】 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4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符分切,音汾。《廣韻》魚大首。亦衆貌。《詩·小雅》魚在在藻,有頒其首。

《唐韻》布還切《集韻》《韻會》《正韻》逋還切,𠀤音班。《廣韻》布也,賜也。《禮·明堂位》頒度量而天下大服。《註》頒,讀爲班。《周禮·天官·大宰》匪頒。《註》匪,分也。頒,讀爲班布之班,謂班賜也。

《說文》鬢也。《正韻》頟兩旁曰頒。《孟子》頒白者。《註》頒,班也。頭半白班班者也。

分也。《書·洛誥》乃惟孺子,頒朕不暇。《傳》我爲政,常若不暇。汝惟小子,當分取我之不暇而行之。《釋文》頒音班。

甫云反。

《說文》通作朌。《禮·王制》名山大澤不以朌。《釋文》朌讀爲頒,賦也。

鳥名。《揚子·方言》戴勝,自關而東或謂之戴頒。

《揚子·方言》鋪頒,索也。東齊曰鋪頒,猶秦晉言抖藪也。

古通先韻,𤰞連切,音邊。《蘇軾·澄泥硯詩》長安新硯石同堅,不待書來遂許頒。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頒【卷九】【頁部】

大頭也。从頁分聲。一曰鬢也。《詩》曰:“有頒其首。”布還切

说文解字注

(頒)大頭也。小雅魚藻曰。魚在在藻。有頒其首。傳曰。頒、大首皃。苕之華。羘羊墳首。傳曰。墳、大也。此假墳爲頒也。孟子。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此假頒爲?也。周禮。匪頒之式。鄭司農云。匪、分也。頒讀爲班布之班。謂班賜也。此假頒爲班也。从𩑋。分聲。布還切。按古音在十三部。符分切。一曰鬢也。鬢者、頰髮也。引伸之頰亦曰頒。玉藻。笏、大夫以魚須文竹。鄭云。文猶飾也。大夫、士飾竹以爲笏。按須乃頒之誤。故釋文音班。崔靈恩作魚班。知唐初故作頒。須無音班之理。魚頒者、謂魚頰骨。考工記注曰之而、頰𩑔也是也。詩曰。有頒其首。證前一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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