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ǎn [chan]
部首 --
笔画 20画
结构 上包围结构
部首为--,总笔画20画

基本信息

繁体
叠字 --
五行
部外笔画 12
统一码 95E1
仓颉 ANRRJ
郑码 XDKE
四角号码 77506
电码 7073
区位码
姓名学
五笔 UKKF
注音 ㄔㄢˇ,
吉凶寓意
起名建议
部首内容
笔顺编号
笔顺读写

起名工具

字义解释

基本释义


chǎn
见“阐”。

笔画数:20;
部首:門;
笔顺编号:51122511251251251112

英语翻译

explain, clarify, elucidate

方言集汇

◎ 粤语:cin2 zin2
◎ 客家话:[海陆丰腔] chan3 shan3 [客英字典] shen5 shen3 [台湾四县腔] can3 san3 sen3 [客语拼音字汇] san3 [梅县腔] shan5 [宝安腔] sen3

宋本廣韻

廣韻目次:上二十八獮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攝韻部国际音标罗马字
昌善仙A開上聲開口三等仙Atɕʰĭɛnchjenx/tceen

百度释义

见“阐”。

康熙字典

闡【戌集上】【門部】 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昌善切《集韻》《韻會》《正韻》齒善切,𠀤音幝。《說文》開也。《增韻》闢也。《後漢·班固傳》厥有氏號,紹天闡繹者。《註》闡,開也。

《增韻》顯也。《玉篇》明也。《易·繫辭》夫易彰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註》闡,明也。《書·大禹謨·舞干羽于兩階傳》修闡文敎,舞文舞于賓主階閒。《春秋·左傳杜序》其微顯闡幽,裁成義類者,皆據舊例而發義,指行事以正褒貶。《揚子·太𤣥經》次六:幽闡積。《註》六爲水稱。幽施祿及下,故闡積。

《玉篇》大也。《易·豐卦註》闡者,弘廣之言。凡物之大,具有二種,一者自然之大,一者由人之闡弘使大。《書·君𨻰·爾惟弘周公丕訓傳》汝爲政,當闡大周公之大訓。

廣也。《史記·秦始皇紀》闡幷天下。

《禪梁父註》禪闡廣地土也。

地名。《左傳·哀八年》夏齊人取讙及闡。《註》闡在東平劉縣北。《後漢·郡國志》益州越巂郡闡。

《集韻》稱延切,音燀。《陸雲·陸府君誄》瑰光旣耀,靈寶未闡,弗慮皇圖,銜恨殂遷。

《韻補》叶稱人切,音瞋。《𨻰琳·悼龜賦》探頤索隱,無幽不闡。下方太祗,上配淸純。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闡【卷十二】【門部】

開也。从門單聲。《易》曰:“闡幽。”昌善切

说文解字注

(闡)開也。从門。單聲。昌善切。十四部。易曰。闡幽。𣪠辭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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