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àn [fan]
部首 竹部(竹部)
笔画 11画
结构 上下结构
部首为竹部(竹部),总笔画11画

基本信息

繁体
叠字 --
五行
部外笔画 5
统一码 7B35
仓颉 HESU
郑码 MVYY
四角号码 88112
电码 8935
区位码
姓名学
五笔 TIBB
注音 ㄈㄢˋ,
吉凶寓意
起名建议
部首内容
笔顺编号
笔顺读写

起名工具

字义解释

基本释义


fàn
古同“範”。

笔画数:11;
部首:竹;
笔顺编号:31431444155

英语翻译

a bamboo form; a model

方言集汇

◎ 粤语:faan6

宋本廣韻

廣韻目次:上五十五范
小韻反切聲母韻母聲調平水韻等呼韻攝韻部国际音标罗马字
防錽上聲合口三等bʰĭwɐmbyamx/bvaam

百度释义

竹制的模型。后作範(范)。

康熙字典

笵【未集上】【竹部】 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防鋄切《集韻》《韻會》父鋄切《正韻》房啖切,𠀤音范。《說文》法也,竹𥳑書也。古法有竹𠛬。《玉篇》笵,楷式也,與範同。《通俗文》規模曰笵,以土曰型,以金曰鎔,以竹曰笵。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笵【卷五】【竹部】

法也。从竹,竹,𥳑書也;氾聲。古法有竹𠛬。防𡕢

说文解字注

(笵)法也。𣪠辭。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鄭曰。範、法也。考工記。軓前十尺。注云。書或作𨊠𨊠、法也。按許無𨊠字。車部範爲範軷。則𣪠辭範圍、假借字也。从竹。氾聲。防?切。八部。竹、𥳑書也。古法有竹㓝。說从竹之意。法具於𥳑書。故笵从竹也。左傳曰。鄭駟歂殺鄧析而用其竹㓝。竹㓝者、㓝罰科條載於竹𥳑也。通俗文曰。規模曰笵。玄應曰。以土曰?。以金曰鎔。以木曰模。以竹曰笵。一物材別也。說與說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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