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案
词语释义
词语解释
清 代称刑部直接承办的案件。
陈夔龙 《梦蕉亭杂记》卷一:“秋审处部案纍纍,每日提审时许,即须带回收禁,腾出法庭,办理部中案件。”
引证解释
⒈ 清代称刑部直接承办的案件。
引陈夔龙《梦蕉亭杂记》卷一:“秋审处部案纍纍,每日提审时许,即须带回收禁,腾出法庭,办理部中案件。”
部案的网络释义
部案
汉字详情
详细解释
名词
(1) (形声。从邑,(
)声。从“邑”表示与行政区域有关。本义:古汉地名。约在今甘肃省天水、清水、秦安、两当、礼县、徽县一带)(2) 同本义
部,天水狄部。——《说文》
(3) 古代军事编制单位,后泛指部队,军队
瑜为前部大督。——《三国志·周瑜传》
(4) 又如:部阵(队伍);部校(部队;泛称武官);部将(部下的武官;军中偏将)
(5) 中央行政官署。有时也称一般衙署、地方行政官署
还部白府君。——《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6) 又如:部费(向吏部行贿以便批准任职所用的钱);部尺(由工部制造的标准尺);部曹(旧指京师各部司官);部堂(清代各部尚书、侍郎称部堂。又各省总督多带兵部尚书衔者,也叫部堂);国防部;外交部;财政部
(7) 地区。古代监察或行政区域名
河东二十八县,分为两部。——《汉书·尹翁归传》
(8) 部落
曾祖莫护跋, 魏初率其诸部入居 辽西。——《晋书》
(9) 分类,门类
名属教坊第一部。——唐· 白居易《琵琶行(并序)》
(10) 又如:部索(分部搜索);部居(分门别类的排列);古籍分经、史子、集四部
(11) 部分 。如:上部;南部
(12) 单位 。如:编辑部;批发部
(13) 军队领导机构 。如: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师部
动词
(1) 统率
汉王部五诸侯兵。——《史记·项羽本纪》
(2) 又如:部人(被统率的人);部握(统管,掌握);部率(统率)
(3) 安排,布置
部署诸将。——《汉书·高帝纪》。注:“分部而署置。”
(4) 又如:部索(部署搜索罪人)
(5) 管辖 。如:部县(所辖之县,属县);部领(统辖率领);部事(所属的事情)
量词
(1) 用于书籍、机器、电影等
则此一部开国血史。——孙文《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事略·序》
(2) 又如:一部书,两部机器,三部电影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pu6 [梅县腔] pu5 [沙头角腔] pu5 [陆丰腔] pu1 [台湾四县腔] pu5 [东莞腔] pu5 [宝安腔] pu5 [客语拼音字汇] pu4 [客英字典] pu5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部 | 韻攝 | 罗马字 | 国际音标 |
簿 | 裴古 | 並 | 模 | 上聲 | 麌 | 開口一等 | 模 | 遇 | box/buu | bʰu |
详细解释
名词
(1) (形声。从木,安声。本义: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
(2) 同本义
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史记·田叔列传》
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后汉书·梁鸿传》
对案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南朝宋· 鲍照《拟行路难》
(3) 又如:捧案;案杯(案酒)
(4) 无靠背的坐具
师田,则张幕设案。(师田:出师或田猎。)——《周礼·天官》
(5) 长方形的桌子
案,几属。——《说文》
权拔刀斫前奏案。——《三国志·周瑜传》
庑下一人伏案卧。——清· 方苞《左忠毅公逸事》
成妻纳钱案上。——《聊斋志异·促织》
(6) 又如:书案;伏案;条案,拍案(拍桌子)
(7) 案件
这么说来,却怎么了结此案?——《红楼梦》
(8) 又如:办案;破案;定案;结案;案由(案件的内容提要)
(9) 官府处理公事的文书、成例
终朝理文案,薄暮不遑瞑。——陆机《答张士然》
无案牍之劳形。——唐· 刘禹锡《陋室铭》
(10) 又如:方案;提案;议案;草案
(11) 狱讼的案卷
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清· 方苞《狱中杂记》
(12) 又
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
(13) 又如:案记(卷宗文录);案检(案卷)
(14) 按语。同“按”
案:黄帝葬于桥山,犹曰君臣葬其衣冠。——《论衡·道虚》
(15) 又如:加案
动词
(1) 按;用手向下压
案灌夫项,令谢。——《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2) 考查,研求
召有司案图。——《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案贤圣之言,上下多相违,其文前后多相伐者。——王充《论衡·问孔》
(3) 又如:案举(考核并举荐);案事(考问事实);案首(查考记录。又指清朝科举考试时县、府及院试的头名)
(4) 查办
收案致法。——《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
下有司案验。——《汉书·息夫躬传》
(5) 又如:案坐,案治(查办);案验(审案定罪);案杀(查办处死)
(6) 查讯、审问
使长安丞案贤。——《汉书·赵尹韩张两传》
(7) 又
出有案问。
(8) 又
案之罪立具。
(9) 又
案验甚急。
(10) 切
则刺其足心各三所,案之,无出血,病旋已。——《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朕使侍医伍宏等内侍案脉。——《汉书·王嘉传》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梅县腔] on5 [台湾四县腔] on5 [东莞腔] on5 [陆丰腔] on5 [客语拼音字汇] on4 [宝安腔] on5 [客英字典] on5 [海陆丰腔] on5 [沙头角腔] on5
宋本广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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