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判
词语释义
词语解释
谓分段。
清 龚自珍 《妙法莲华经四十二问》:“第三问:此经应作何科判?答:吾初读《法华》白文,审是二分;及见智者文句,果判二分,大喜曰:凡夫知见,乃与大师闇合。”
引证解释
⒈ 谓分段。
引清龚自珍《妙法莲华经四十二问》:“第三问:此经应作何科判?答:吾初读《法华》白文,审是二分;及见智者文句,果判二分,大喜曰:凡夫知见,乃与大师闇合。”
科判的网络释义
科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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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从禾,从斗。“斗”的意思是“量”。合起来指衡量、分别谷子的等级品类。本义:品类,等级)
(2) 同本义
科,程也。——《说文》
为力不同科。——《论语·八佾》
与此同科。——《论衡·幸偶》
君歌且休听我歌,我歌今与君殊科。——韩愈《八月十五夜赠张巧曹》
(3) 又如:科品(种类;等级);科荣(科第荣华);科爵(指封建王朝官员的品级爵位)
(4) 法令;刑律
三仪同科。——《太玄·玄离》。注:“法也。”
从水之科满。——《太玄·从》。注:“法也。”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诸葛亮《出师表》
(5) 又如:科防互设(条律禁令交相设置);科文(法令条文);科令(法令;律条);科戒(修道的戒律、法规)
(6) 科举考试的科目或等第
设程试之科,重金爵之赏。——韦昭《博奕论》
(7) 又如:科分(科举中式之年份);科甲出身(由科举及第而取得入仕的资格);科法(科举取士之法);科贡(泛指科举)
(8) 条款;段落
科条既备。——《战国策·秦策》
(9) 又如:科段(指文章的段落或部分);科条(科目,项目;条例;谓分类整理成条款、纲目)
(10) 法式;规制 。如:科式(法式。指宗教仪式);科制(制度;程式)
(11) 课程或业务的分类 。如:文科;工科;理科;科本(课本,教科书)
(12) 官署或机关中按工作性质分设的部门 。如:科研所(从事科学研究的机构);科业(指行业中的某一部门);科道(指科道两衙门)
(13) 指科斗文字。我国古代字体之一。以其笔划头圆大、尾细长、状似蝌蚪而得名 。如:科斗文(科斗文字);科斗字(科斗文字);科斗书(科斗文字);科斗籍(古文经籍)
(14) 传统戏剧角色的动作
鼓三通,锣三下科。——《窦娥冤》
(15) 又如:打科;笑科
(16) 草丛 。如:科生(丛生);科藤(藤的一种。可以作杖、编席、制绳索)
(17) 通“窠”。坎;坑
其于木也,为科上槁。——《易·说卦》
盈科而后进。——《孟子·离娄下》
(18) 又如:科子(坑子);科臼(窠臼);科雉(刚出窠之雉;幼雉)
动词
(1) 审理狱讼;判刑 。如:科罪(判处罪刑,依律断罪);科半(指依刑律减半判罪);科决(审理判决);科案(审理查究案件)
(2) 考较;查核 。如:科计(估量;计算);科校(稽核);科问(查问)
(3) 课税,征税
假此科敛丁口。——《聊斋志异》
(4) 又如:科派(摊派);科差(向官府缴纳的捐税和承担的差役);科敛(聚敛,收取财物)
(5) 谓参加科举考试 。如:科甲(旧时指科举);科进(通过科考取得进士出身);科诏(指关于科举的诏令)
(6) 修剪枝蔓;芟除芜秽 。如:科柏(修剪柏树。祭扫灵墓);科斧(蚕桑工具之一种。用以砍除桑树繁枝)
形容词
空虚
其于木也,为科上槁。——《易·说卦》。孔颖达疏:“科,空也。阴在内为空。木即空中者,上必枯槁。”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客英字典] ko1 [陆丰腔] ko1 [梅县腔] ko1 [沙头角腔] ko1 [东莞腔] ko1 [台湾四县腔] ko1 [客语拼音字汇] ko1 [海陆丰腔] ko1 [宝安腔] ko1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科 | 苦禾 | 溪 | 戈一合 | 平聲 | 歌 | 合口一等 | 果 | 戈 | kʰuɑ | khua/qua |
详细解释
动词
(1) (形声兼会意。从刀,半声。从刀,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半”是把牛分开。本义:分,分开)
(2) 同本义
判,分也。——《说文》
继犹判涣。——《诗·周颂·访落》
纪于是乎判。——《左传·庄公三年》
若七德离判,民乃携贰。——《国语·周语中》
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柳宗元《封建论》
(3) 又如:判割(分割);判妻(丈夫去世或与丈夫离异后再嫁的妇女);判散(分散);判礼(分离;分开);判迹(分道而行);判裂(割裂;分离)
(4) 判决
太尉判状辞甚巽(恭顺)。——唐·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
(5) 又如:审判(审理和判决);判词(判决的文词);判牍(判决司法案件的文书);判有罪;判无罪
(6) 区别;分辨
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庄子·天下》
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宋· 苏洵《六国论》
(7) 又如:判别是非;判正(分辨是非曲直)
(8) 裁定 。如:公判;评判(判定胜负或优劣);判事(判决事务的是非曲直);判个死日(预知死期。判:断定);判命(判定人的命运;拼命);判析(裁决)
(9) 评定做上符号或记号
使者呈上书看时,封面上判云:“汉大丞相付 周都督开拆。”——《三国演义》
(10) 又如:判卷子;判阅(批阅)
(11) 球赛中裁定球或球员的情况 。如:判发球出界;判跑垒员安全进垒
(12) 通“拚”。舍弃
海波无底珠沉海,采珠之人判死采。——元稹《采珠行》
名词
(1) 半
凡有责者有判书。——《周礼·朝士》。注:“半分而合者。”
卿大夫判县。——《周礼·小胥》。按:“宫县四面,判县两面。”
掌万民之判。——《周礼·媒氏》
璋判白。——《公羊传·定公八年》
天地判合。——《汉书·翟义传》
(2) 判决狱讼的官 。如:州判;通判;判司(官名。掌批判文牍的官);判官头(雕绘着判官的马鞍)
(3) 裁决诉讼的文书 。如:判花(花押。旧时在判决书后签字花押)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宝安腔] pan3 [沙头角腔] pan5 [陆丰腔] pan3 [客英字典] pan5 [台湾四县腔] pan5 [梅县腔] pan5 [海陆丰腔] pan6 [客语拼音字汇] pan4 [东莞腔] pan3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部 | 韻攝 | 罗马字 | 国际音标 |
判 | 普半 | 滂 | 桓 | 去聲 | 翰 | 合口一等 | 桓 | 山 | phuanh/phuann | pʰuɑ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