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释义
加法
(1) 数学运算方法之一,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数合成一个数的方法
词语解释
施加刑法。
《史记·孔子世家》:“﹝ 孔子 ﹞曰:‘匹夫而营惑诸侯者罪当诛!请命有司!’有司加法焉,手足异处。”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数合成一个数的计算方法。加法是减法的逆运算。
引证解释
⒈ 施加刑法。
引《史记·孔子世家》:“﹝孔子﹞曰:‘匹夫而营惑诸侯者罪当诛!请命有司!’有司加法焉,手足异处。”
⒉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数合成一个数的计算方法。加法是减法的逆运算。
加法的国语词典
合并诸数求其总合的运算方法。
加法的网络释义
加法 (数学用语)
加法的翻译
反义词
加法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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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
动词
(1) (会意。从力,从口。本义:添枝加叶说假话、虚报)
(2) 同本义
加,语相增加也。——《说文》
君子称其功以加小人。——《左传·襄公十三年》
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论语》
弗敢加也。——《左传·庄公十年》
(3) 又如:加叶添枝(加油添醋,加油加醋,加油添酱。为了夸张或渲染的需要,在叙述或转述时,增添原来没有的内容);加诸(诬谤;凌驾于;乱说);加诬(虚构诬陷)
(4) 增加
臂非加长。——《荀子·劝学》
声非加疾。
何以复加。——《汉书·李广苏建传》
加其土封。——明· 张溥《五人墓碑记》
(5) 又如:加注解;加符号;加一钱(收到本金十分之一的高利贷);加二(二成);加绪含容(增加功绩,包含宽容。绪:功绩);加纳(加官受职);加年(年龄增长);加兵(增加兵力)
(6) 放在上面,加上
加彘肩上。——《史记·项羽本纪》
加以金银。——宋· 司马光《训俭示康》
三缢加别械。——清· 方苞《狱中杂记》
(7) 又如:加额(把手放在额头,表示庆幸或敬意);加冠(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加冠礼,表示成年;著冠);加笄(以簪束发。古代女子十五岁开始加笄,表示成年)
(8) 施加;强加
加之以师旅。——《论语·先进》
加诸彼。——《孟子·梁惠王上》
加兵于赵。——《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卒不加诛。——汉· 刘向《列女传》
(9) 又如:加功(施工);加惠(施加恩惠)
(10) 参加;加与 。如:加盟(参加某一团体或组织)
(11) 凌驾,侵凌
加胜于赵。——《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副词
(1) 表示程度,相当于“更加”,“愈加”
山不加增。——《列子·汤问》
至又加少。——宋· 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2) 又如:加二(—
方言。更加;加倍);加丰(更加丰富);加损(愈加减少);加顺灵祗(更加顺应神灵的意思)名词
(1) 益处;好处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孟子·鱼我所欲也》
(2) 姓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梅县腔] ga1 [海陆丰腔] ga1 [客英字典] ga1 [东莞腔] ga1 [客语拼音字汇] ga1 [陆丰腔] ga1 [沙头角腔] ga1 [宝安腔] ga1 [台湾四县腔] ga1
◎ 潮州话:gia1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部 | 韻攝 | 罗马字 | 国际音标 |
嘉 | 古牙 | 見 | 麻二開 | 平聲 | 麻 | 開口二等 | 麻 | 假 | kra/kea | ka |
详细解释
名词
(1) (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
),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2) 同基本义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说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书·吕刑》
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也。——《盐铁论·诏圣》
杀戮禁诛谓之法。——《管子·心术》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
失期,法当斩。——《史记·陈涉世家》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度则悖。——《吕氏春秋·察今》
(3) 又
法虽今而在。
(4) 又如:合法;犯法;法禁(刑法和禁令)
(5) 法令;规章;制度
汉法令非行也。——汉· 贾谊《治安策》
(6) 又如:法日(制度规定的日子)
(7) 标准;模式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宋· 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
(8) 又如:法戒(楷式和监戒)
(9) 方法;办法
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孙子·九变》
其法,用胶泥刻字。——宋· 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梦溪笔谈·采草药》
(10) 又如:用法;分类法;法套(办法);法儿(法子;办法)
(11) 法拉,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
(12) 尊称佛家的事物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 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
(13) 又如:法施(以佛法度人);法嗣(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后亦泛指继承人);法界(佛教指整个现象界);法华(佛经名。《妙法莲华经》的简称。佛教主要经典之一)
(14)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汉书》
(15) 法术,即用念咒、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如:仗剑作法
(16) 法国的简称
余闻法人好胜。—— 清· 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
(17) 姓
动词
(1) 合法
其于诸侯之求索也,法则听之,不法则距之。——《韩非子·八奸》
(2) 效法
则文王不足法与?——《孟子·公孙丑上》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韩非子·五蠹》
法其所以为法。——《吕氏春秋·察今》
垂诸文而为后世法。——唐· 韩愈《答李翊书》
(3) 又如:法常可(效法通常的做法。常可,指旧制度);法天(效法自然和天道);法古(效法古代);法循(效法遵循)
(4) 守法
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柳宗元《封建论》
(5) 依法处治
将法太子。——《史记·商君列传》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海陆丰腔] fap7 [梅县腔] fap7 [台湾四县腔] fap7 [客英字典] fap7 [陆丰腔] fap7 [客语拼音字汇] fab5 [沙头角腔] fap7 [东莞腔] fap7 [宝安腔] fap7
◎ 潮州话:huap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法 | 方乏 | 幫 | 乏 | 入聲 | 洽 | 合口三等 | 咸 | 凡 | pĭwɐp | pyap/pv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