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释义
党籍
(1) 根据党章的规定,经过入党手续而取得了党员资格
引证解释
⒈ 指宋元祐的党籍碑。泛指党人的名籍。
引宋陆游《送范西叔序》:“没又列党籍,其门户为世排詆讳恶者几四十年。”
宋叶适《书长洲政事录后》:“后竟入党籍,以穷死。”
清汤燕生《思悲翁》诗:“舍人能上辩,公廷开告密,窜名党籍中,竟死不得出。”
林百举《过兴宁忆亡友刘节膺何公博》诗:“名氏当时编党籍,风流到此杳人琴。”
⒉ 申请入党的人被批准后所取得的党员资格。
引魏巍《东方》第四部第二六章:“最后宣布开除了李能的党籍。”
刘波泳《秦川儿女》第二十章:“但是,仍有少数师生冲破了他的阻拦,豁出党籍或学籍不要,跟着讲演团一起来了。”
党籍的国语词典
具有某一政党党员身分的资格。
党籍的网络释义
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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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
形容词
(1) (形声。从黑,尚声。“党”、“黨”在古代是两个字,现在“党”是“黨”的简化字。简化字“党”,从儿(人,尚声)本义:晦暗不明。“党”指集团时,在古代一般只用于贬义,与现代汉语不同)
(2) 不鲜明
黨,不鲜也。——《说文》
嘉兴谓衣物敝垢不鲜曰烟党。—— 蒋礼鸿《义府续貂》
(3) 美,善,正直。后作“谠”
党,善也;美也。——《广雅》
元而致实,博而党正,是士君子之辩者也。——《荀子》
动词
(1) 知晓,解悟
法先王,顺礼义,党学者。——《荀子》
(2) 偏私,偏袒
子党于师人。——《韩非子·外储》
群而不党。——《论语》。孔注:“助也。”
(3) 又
吾闻君子不党。孔注:“相助匿曰党。”
(4) 结伙
性贪而狠,党豺为虐。——明· 马中锡《中山狼传》
名词
(1) 古代地方户籍编制单位。五百家为党
五族为党。——《周礼·大司徒》。注:“百家,党正,各掌其党之政令教治。”
君实乡州藏焉。——《管子·山权数》。注:“三千五百家为党,此非周制。”
操当以 肃还付乡党。——《资治通鉴》
(2) 又如:党人(同一乡里的人);党正(周代所设地方组织的长官)
(3) 朋辈。指意气相投的人
辨说得其党。——《礼记·仲尼燕居》。注:“类也。”
睦于父母之党。——《礼记·坊记》。注:“犹亲也。”
嗟哉吾党二三子,安得至老不更归。——韩愈《山石》
(4) 又如:党友(指志道相近、立场相似的人);党援(指与自己同道而给予援助的人)
(5) 朋党;由私人利害关系结成的小集团
无偏无党。——《书·洪范》。注:“朋党。”
各于其党。——《论语·里仁》
惟党人之偷乐兮。——《楚辞·离骚》
使其党入索财物。——清· 方苞《狱中杂记》
(6) 又如:死党;余党(未消灭尽的党羽);党恶(结党作恶)
(7) 政党 。如:共产党;共和党;国民党;工人党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部 | 韻攝 | 罗马字 | 国际音标 |
黨 | 多朗 | 端 | 唐開 | 上聲 | 養 | 開口一等 | 唐 | 宕 | tangx/tank | dʰɑŋ |
详细解释
名词
(1) (形声。从竹,耤(
)声。古书以竹制成,故从“竹”。本义:登记册,户口册)(2) 同本义
籍,簿书也。——《说文》
乃以九畿之籍。——《周礼·大司马》
掌邦国宾客之体籍。——《周礼·小行人》。注:“名位尊卑之书。”
非礼也勿籍。——《左传·成公二年》
今荆州非少人也,而著籍者寡。—— 诸葛亮《论游户自实》
宫观之籍。——明· 顾炎武《复庵记》
(3) 又如:籍口(户口);籍戎(编入军籍);籍地(官宦门第);削籍(官吏被革职,在官籍中除名);除籍(于簿籍中除名)
(4) 泛指书,成册的著作
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孟子·万章下》
五代时始印五经,已后典籍皆为版本。——《梦溪笔谈·活板》
由是文籍生焉。——萧统《文选序》
(5) 又如:籍图(文籍图书);书籍;古籍;经籍;典籍
(6) 代表个人的身份;代表个人对国家、组织的隶属关系
玉郎会此通仙籍,忆向天街问紫芝。——李商隐《重过圣女祠》
(7) 又如:军籍;党籍;外籍;客籍;团籍;队籍
(8) 籍贯
顷小儿回籍应举。——张居正《答应天巡抚宋阳山书》
(9) 又如:回籍;原籍
(10) 征籍。中国古代各种捐税的统称
实亩实籍。——《诗·大雅·韩奕》
(11) 又如:籍税(征收租税);籍赋(赋税);籍敛(征收田税);籍求(敛取);籍取(敛取;征收);籍兵(征集兵士)
(12) 门籍,一种写有当事人姓名的小牌子
光夫人显及诸女皆通籍长信宫——《汉书·魏相传》
(13) 又
汉代有事需要出入宫门者,皆有门籍悬于宫门,以备案验
动词
(1) 登记
籍吏民。(籍,登记。登记官吏、人民,就是造花名册、户籍册等。)——《史记·项羽本纪》
(2) 又如:籍名(登记籍贯名字);籍没(登记并没收所有的财产);籍夫(登记征用民夫);籍田(藉田。古代天子亲耕之田。以所获祭祀宗庙,并寓劝农之意)
(3) 没收入官 。如:籍配(籍没和充军);籍略(籍没和强取);籍死(犯罪被籍没致死);籍产(没收罪犯所有的财产)
(4) 假借。通“借” 。如:籍甚(有所凭藉而更强大);籍在(依赖,慰藉)
形容词
杂乱 。如:狼籍
英文翻译
方言集汇
◎ 客家话:[沙头角腔] cit8 [客语拼音字汇] qid6 xid6 [海陆丰腔] sit8 cit8 [客英字典] sit8 cit8 [陆丰腔] sit7 [宝安腔] cit8 [台湾四县腔] sit8 cit8 [梅县腔] sit8 [东莞腔] cit8
◎ 潮州话:zia6
宋本广韵
小韻 | 反切 | 聲母 | 韻母 | 聲調 | 平水韻 | 等呼 | 韻攝 | 韻部 | 国际音标 | 罗马字 |
籍 | 秦昔 | 從 | 昔開 | 入聲 | 陌 | 開口三等 | 梗 | 清 | dzʰĭɛk | ziek/dziek |